律師教你認識法律對全勤獎金及能否扣薪的規定!
有沒有領過全勤獎金?或是曾經因某些原因被扣除這筆獎金?你是否曾質疑過這樣的扣減是否公正合理?在這篇文章中,我們將邀請律師來深入探討全勤獎金的扣除條件以及法律規範。根據勞動基準法的規定,即使員工請假,有時候雇主仍無權扣減全勤獎金。透過專業律師的分析,解釋這些情況,以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並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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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9 更新
許瓊之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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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勞基法對全勤獎金有哪些規範?
(1)勞動部認定,全勤獎金屬於工資範疇之一
在《勞動基準法》中,並未直接提及全勤獎金這類獎勵的具體規範,全勤獎金更多地被視為類似於三節獎金的福利措施,即需經雇主和員工雙方協商後才具有的福利。
然而,根據勞動部的解釋,全勤 獎金是基於員工的出勤狀況發放,具有「因工作而得報酬」的屬性,因此在本質上應被歸類為工資的一部分。
基於這樣的理解,儘管全勤獎金以「獎金」之名存在,實際上它在性質上與普通的工資並無區別。
(3)留職停薪也要發全勤獎金嗎?
據規定,全勤獎金應按比例發放,即使勞工請了這些假別,也不應完全取消其應得的全勤獎金。相反,應「依照一定比例」計算並發放這部分獎金。
2. 請哪些假會影響全勤獎金?
(1)請哪些假不會影響全勤?
許多人對於請假與全勤獎金的扣除存有一種誤解:認為只要請假,自然應該扣減全勤獎金,然而,這個看法並不完全正確!
事實上只有如「一般病假」、「事假」或是「遲到早退」,才可能會導致全勤獎金的扣減,至於扣減的具體金額,則需根據勞動雙方在勞動契約中的約定來確定。
在「法定假日」的情況下,勞動部已經明確指出,雇主「不得扣除全勤獎金」!
根據勞工請假規則的第9條,有幾種特定的假別如「婚假」、「喪假」、「公傷病假」和「公假」,在這些期間內,雇主不得扣發員工的全勤獎金。
公假的範疇包括例如「謀職假」。當雇主終止勞工的聘用時,勞工有權利請假去尋找新的工作機會,這期間的請假被稱為謀職假,並且在這段請假期間,雇主無權扣減全勤獎金。
此外,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至第21條的規定,包括「生理假」、「產假」、「育嬰假」、「哺乳假」以及「家庭照顧假」在內的假別同樣不應該影響全勤獎金的發放。其中,哺乳假是指在一般休息時間之外額外提供的哺乳時間,而家庭照顧假則是當家庭成員需要接種疫苗、遭遇重大事故或疾病時,員工可請假進行照顧的假別。
(2)事假、病假或曠職的情況可以扣全勤獎金嗎?
對於除了法定假日以外的事假、病假或曠職,是否可以扣減全勤獎金,以及如何扣減,這些問題通常取決於雇主和勞 工之間的具體協議。這意味著,除法定假日外的假別如何影響全勤獎金,完全依照雙方在契約中的約定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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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法條與資料
-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14條
-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15條
-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16條
-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17條
-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18條
-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19條
-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20條
-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21條
- 就業服務法 第5條
- 勞工請假規則 第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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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瓊之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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