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發三節獎金違法嗎?律師帶你看勞基法中的三節獎金!
三節獎金的三節是哪三節?三節獎金有標準算法嗎?三節獎金是年終的一部份嗎?三節獎金需要扣所得稅嗎?律師帶你看勞基法規定中的三節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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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 更新
鄭堯駿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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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節獎金的三節是哪三節?律師帶你看法律規定的三節獎金
(1)勞基法中的三節獎金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0條: 本法第二條第三款所稱之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係指左列各款以外之給與。 三、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給與之節金。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0條提及的「各款以外的給與」主要指的是非固定應給付的工資,其中包括春節、端午節與中秋節傳統節日的獎金。
三節獎金的支付與否取決於雇主與勞工之間的勞動契約。如果勞動契約中明確規定將三節獎金視為薪資的一部分,那麼雇主便有義務依照契約支付這部分獎金。雖然《勞動基準法》沒有強制規定雇主必須支付這三節的獎金,但如果雇主單方面停止發放三節獎金,則可能會因違反契約條款而需對勞工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總結來說,雖然勞基法沒有對三節獎金有硬性規定,但勞動契約對雇主和勞工的約束力還是存在的。
(2)三節獎金是哪三節發?
三節獎金通常包括農曆春節、端午節和中秋節,這三個節日合稱為「三節」。在這些節日期間,許多雇主會發放所謂的三節獎金,而三節獎金的性質主要是員工福利,並不屬於《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必須發放的工資或獎金。
2. 三節獎金怎麼算?是年終的一部份嗎?
(1)三節獎金有標準嗎?該怎麼算?
如果雇主和勞工在勞動契約裡沒有明確約定三節禮金,那麼它就不屬於勞基法中的固定給與,也沒有一個特定的計算公式或固定金額。在這種情況下,三節禮金更多被視為雇主自願提供的額外福利,其發放與否以及金額的決定由雇主自行決定。因此,並沒有固定的計算方式。
不過,如果勞動契約中有明確將三節禮金列為薪資的一部分,則其發放成為雇主的義務,並應當計入員工的年薪中。勞工便可以根據契約要求雇主發放相應的三節禮金,以確保整體年薪達到雙方協議的金額。若雇主未按照契約約定發放三節禮金,則可能會構成違反勞動契約的行為。
(2)三節獎金是年終的一部份嗎?
三節獎金與年終獎金在性質上通常是不同的。年終獎金往往是基於員工一年的工作表現而給予的獎勵,而三節獎金則更多地被視為是作為節日福利的性質發放。不過,仍有某些公司可能將三節獎金做為年終獎金的一部分,而不發放年終獎金,這部份於勞基法中並無明確定義,仍須視勞工與雇主的契約而定。
(3)三節獎金需要預扣所得稅嗎?
是否需要對三節獎金預扣所得稅,將會取決於發放的金額多少。根據規定,如果一次性的獎金給付(包括三節獎金或年終獎金)沒有超過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者的起扣標準,那麼就無需扣繳所得稅。
3. 三節獎金注意事項
- 遵守勞動契約來發放或不發放三節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