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票收到一定要去嗎?律師幫你1分鐘搞懂收到傳票怎麼辦
收到傳票就是被告了嗎?收到法院傳票怎麼辦?可以請假不出席嗎?提告多久會收到傳票?傳票進度怎麼查詢?本篇由資深專業律師教您傳票是什麼、收到傳票怎麼辦、如何辨別地檢署傳票與法院傳票的區別,以及傳票的送達期限與正確的送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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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更新
雷皓明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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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什麼是傳票?為什麼我會收到傳票?
(1)傳票是什麼?
傳票是公文書的一種,在法官或檢察官進行偵查或審判時,若需要傳喚案件的相關人士,便會使用傳票。簡而言之,當調查或辦案單位需要你出庭作證時,會寄發書面通知告知你應於何時出庭說明。傳票是法院或檢察署根據刑事訴訟法第71條簽發的正式法定書面憑證。
有效且合法的傳票格式應包含以下幾點:
- 被傳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及住所或居所。
- 被傳喚的原因以及案件涉及的罪名。
- 應報到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 聲明若無故未出席,可依法採取拘提措施。
- 若被傳人姓名不詳或有其他必要,則會記載該人物的詳細特徵;若無任何資訊,則不予記載。
- 有檢察官或審判長的簽名。
(2)誰會收到傳票?
收到傳票不代表被告!案件的被告、證人、告訴人或其他相關人士都有可能收到傳票~ 在該案件被傳喚的身分,會記載於傳票上面的「本件被傳人係……」欄位,如果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撥打傳票上面的電話,詢問承辦的書記官!
(3)怎麼確認我收到的傳票是不是假的?
傳票的常見送達方式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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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送達:最普遍的送達方式。當傳票被當事人簽收後,即視為合法送達。即使非本人簽收,交給同居的家人、伴侶、朋友或員工等,甚至大樓管理員代收,皆具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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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存送達:若確認當事人及其他人均無法親收或代收,可將傳票寄存自治或警察機關。同時製作兩張通知單,一張貼在門上,另一張放入信箱。無論是否真的收到,10天後均具合法送達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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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若被傳人搬家且無法確定地址,可向法院申請公示送達。法院將在公告欄張貼公告,並在報紙媒體或網路上刊載部分傳票資訊。民事案件公告20天、刑事案件公告30天後,即具合法送達效力。
此外,一般傳票寄送會以戶籍地為主,若提告人的戶籍地與居住地不同,或有變更,應主動通報司法單位。如需寄送至其他地址,可提出需求,司法機構通常會同意,另外,若告訴人無法找到被告住址或人,最好主動通知司法機關,調整送達方式。
如果擔心收到假的傳票,不要撥傳票上面留的電話,最好是另外自行查詢簽發傳票上的政府單位,直接致電過去確認!
(4)提告多久後會收到傳票
收到傳票的時機受到地檢署和法院的人力分配以及案件證據、資料的數量和完善程 度的影響。一般而言,傳票會在提告後的1到2週內寄出,若有延遲,最遲也應在1到2個月內收到。
通常,民事和刑事案件的類型也會對處理時間產生影響,因此沒有一個固定的處理期限。對於民事案件,原告在提交民事訴訟狀後,通常1到2個月內會收到開庭傳票。而對於需偵查的刑事案件,告訴人提告後約2週,地檢署會先寄出傳票。在偵查庭結束後,若檢察官確定要起訴,法院的傳票預計會在2個月內寄出。
(5)告訴人如何查詢傳票的案件進度
提告之後有幾種方式可以了解案件是否已開始進行:
- 若案件是向警察局提告,可撥打電話詢問警察局。一般來說,只要持有報案三聯單,就表示警方已經開始偵辦案件。
- 若案件是向地檢署提告,可以透過地檢署服務台詢問案件的「案號」和「股別」,再向負責的書記官詢問案件進度。
- 另外,也可攜帶身分證件前往法院查詢,了解自己提告的案件是否已送達法院並完成分案。
透過這些方法,告訴人可以掌握案件的受理情況,減輕對進度的擔憂。
2. 地檢署傳票跟法院傳票有什麼不同?可以不去嗎?
(1)傳票的種類
嘿,別擔心!收到傳票不等於犯了罪哦,先看看傳票是從「地方法院 」還是「地方檢察署」寄來的,因為它們意味著不同的事情。在刑事訴訟中,我們可以把案件分為「偵查」和「審判」兩個階段,它們是有先後順序的:
首先,檢察官會負責「偵查」階段,這時候傳票是由檢察署寄出的。此刻,案件仍在調查中,尚未明確。檢察官需要蒐集證據,釐清案情。當事人出庭後,會經歷個人資訊確認、告知涉案罪名、實際訊問案件經過(這也是當事人和律師進行辯護的關鍵時刻)。偵查結束後,檢察官會評估案情。如果認為沒有犯罪嫌疑,那麼案件就會結束,被告也沒事啦!但如果檢察官覺得事情不對勁,認為有犯罪可能,就會起訴被告,然後整個案件會移交到法院,被告就會收到法院的傳票。
接下來,法官會主導案件,這時候傳票會從地方法院寄來。被告出庭時,檢察官將擔任原告角色,法官會對案件進行審判和裁決。審判結果將決定被告是否有罪。
(2)收到傳票不去會怎麼樣?可以請假嗎?
如果收到傳票不出席會怎麼樣?這個問題的答案要視您在案件中的身分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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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
作為被告,您有出庭的義務。若無故不出庭,法院可能會命令警察將您拘提到案,或在拘提無效時發布通緝。若有正當理由無法出庭(如生病或已訂機票出國),需提前以書狀請求法院請假。注意,請假需經法院核准。在未收到回覆或未獲核准前,您仍需出庭。 -
證人
作為證人,您同樣有出庭義務。若無法出庭,需檢附書狀請假並獲得法院核准。無故不出庭可能會被罰款或由警察拘提至法庭。若不願或害怕與被告對質,可 向法院聲請隔離訊問。 -
關係人
關係人無故不出庭,法院無權處罰或拘提。刑事訴訟法並無關係人之稱謂。但法院通常不會無故傳喚,可能有需要釐清的問題。建議關係人先致電書記官了解原因,再決定是否出庭。
如果有請假需求的話,先下載、填寫請假狀(請假狀範本下載:地檢署刑事請假狀、法院刑事請假狀)後致電負責的書記官,並確認以下事項:
- 表明你有請假需求,是否可以請假。
- 你有哪些日期 / 時段可以開庭。
- 你案件的請假狀應該要用哪種方式提供?寄送、親遞或是傳真。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請假不等於准假,記得要和書記官確認是否有核准,未核准或未回覆的話還是必須到場唷!
(3)我家人收到傳票,我可以陪同嗎?
如果我不是傳票收件人,可以陪同家人或朋友參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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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階段(檢察署傳票):不公開。基於「偵查不公開」的原則,在偵查階段,除了被告、律師和證人之外,其他人(包括提告人/告訴人)都無法進入旁聽,也不會得知偵查過程和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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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審判(法院傳票):公開。根據「公開審判」的原則,除了為保護當事人隱私和名譽的特殊案件(如少年案件或性侵案件)外,大部分法庭審判都是開放旁聽的。
3. 收到刑事傳票怎麼辦?有什麼注意事項?
4. 收到傳票後的處理流程
確認機關
確認傳票是由哪個機關發的
確認基本資料
確認傳票傳喚的是不是自己,個人基本資料是否皆正確
確認被傳喚的身分
確認傳票上註明的傳訊身分
報到
確認報到的地點和時間,並於開庭當天攜帶傳票及身分證報到
- 檢查傳票是哪個地方法院或是檢察署所發出
- 傳票上是否有「書記官」、「檢察官」的印鑑
- 自己的個人基本資料是否正確?如果資料不正確,一定要再跟承辦案件的書記官確認
- 確認自己被傳喚的身分是被告、證人還是關係人
- 無故未請假不出庭
參考法條與資料
- 刑事訴訟法 第71條
- 刑事訴訟法 第72條
- 刑事訴訟法 第73條
- 刑事訴訟法 第74條
- 刑事訴訟法 第75條
- 郵務機構送達刑事傳票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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