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哺乳假規定有哪些?律師詳解權益
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子女未滿二歲需要親自哺乳時,雇主必須每日額外給予六十分鐘的哺乳時間,這段時間完全視為正常工作時間,不會影響薪資計算。值得注意的是,這項權益不僅限於女性員工,無論是餵哺母乳、牛乳或其他乳品,男性受僱者同樣可以申請哺乳時間,體現了性別平等的精神,讓雙親都能參與育兒過程。透過專業律師的角度,我們將深入探討哺乳假的各項具體規定,幫助職場父母充分了解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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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更新

雷皓明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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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台灣哺乳假法律基礎與適用對象
在台灣,哺乳假的相關規定 源自於性別平等工作法的明確保障,適用範圍比你想像的更廣泛。這項法律不僅保護職場媽媽的權益,同時也為所有需要照顧嬰幼兒的員工提供完善的法律依據。
讓我們一起深入了解這項重要的職場權益制度,幫助你充分掌握自己應有的權利。
(一)法律保障的完整範圍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8條明確規定,子女未滿二歲須受僱者親自哺乳或集乳者,雇主應每日另給哺乳時間六十分鐘,這項規定的設計相當貼心,充分考慮到現代職場父母的實際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法條中使用「受僱者」這個中性詞彙,而非特定指稱女性員工,這意味著哺乳假不分性別,無論是媽媽還是爸爸,只要符合條件都能申請這項假別。
相較於生理假和產假只適用於女性,哺乳假的適用對象更加廣泛,這反映了現代社會對於性別平等和家庭責任分擔的重視。
(二)申請條件與資格要求
申請哺乳假需要滿足幾個基本條件。首先,子女年齡必須未滿二歲,這是最重要的時間限制;其次,申請人必須親自進行哺乳或集乳工作。
雇主可能會要求你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子女的出生證明或戶籍謄本,這些文件用來確認子女年齡是否符合規定。
另外,親自哺乳的定義包含直接哺餵母乳和使用吸乳器集乳兩種情況,無論採用哪種方式,都受到法律的完整保障。
(三)與其他假別的重要區別
哺乳假與其他常見假別有明顯差異,了解這些區別能幫助你選擇最適合的假別,育嬰假是長期的無薪假,通常以月為單位申請;哺乳假是每日固定的一小時時間。
家庭照顧假主要用於處理家庭突發狀況,申請彈性較大但有天數限制,相比之下,哺乳假是 每日固定權益,不需要特殊理由就能使用。
產假則是產前產後的特定期間假別,與哺乳假的使用時機完全不同。這些假別可以搭配使用,為職場父母提供更完整的保障。
2. 哺乳假規定詳細內容與申請流程
掌握哺乳假的具體操作細節,能幫助職場父母更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權益。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的規定,哺乳時間有明確的給予標準和計算方式,了解這些規定不僅能保障自身權益,也能與雇主建立良好的溝通基礎。
無論是新手父母還是有經驗的職場家長,都需要清楚知道如何正確申請和使用哺乳假。以下將詳細說明各項規定,讓您在實際操作時更有信心。
(一)每日哺乳時間規定
法律對於每日哺乳時間有明確且具體的規範,這些規定旨在保障哺乳者能夠充分照顧嬰幼兒的需求,同時兼顧工作責任。
哺乳時間長度與計算方式
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8條規定,子女未滿二歲須受僱者親自哺乳或集乳者,雇主應每日另給哺乳時間六十分鐘,這六十分鐘是除了原本規定的休息時間之外的額外時間。
當受僱者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達一小時以上時,雇主還應額外給予三十分鐘的哺乳時間,這項規定確保加班的哺乳者也能獲得適當的照護時間。
最重要的是,哺乳時間視為工作時間,這意味著這段時間應該照常給薪,不能從薪資中扣除。

彈性安排與分次使用
哺乳時間的使用方式相當彈性,可以根據實際需求進行調整,您可以選擇一次使用完整的六十分鐘,也可 以分成兩次各三十分鐘使用。
有些職場媽媽會選擇在上午和下午各使用三十分鐘,這樣的安排既能滿足哺乳需求,也不會過度影響工作流程,雇主應該配合這種合理的彈性安排。
使用哺乳時間時,地點不受限制,您可以選擇在公司的哺乳室、回家哺乳或是到托嬰中心探視孩子。
(二)薪資給付標準
薪資給付是許多職場父母最關心的議題之一,法律明確規定哺乳時間應視為工作時間,因此雇主必須照常給薪。
這表示無論您是時薪制、月薪制或其他薪資計算方式,哺乳時間都不應該影響您的薪資收入,雇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減這段時間的薪資。
如果您發現雇主有扣薪的情況,這已經違反了性別平等工作法的規定,您可以向勞工局申訴或尋求法律協助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三)申請程序與所需文件
正確的申請程序能確保您順利取得哺乳假權益,雖然法律沒有規定複雜的申請手續,但適當的準備仍然很重要。
勞動部回應指出,由於哺乳或集乳者不限親母乳,且親自哺乳者也不限只有女性,但申請時雇主可以要求勞工提出相關證明文件,這些文件通常包括孩子的出生證明或戶籍謄本。
事前申請注意事項
建議在產假結束前就與雇主討論哺乳時間的安排,提前溝通能讓雇主有充分時間做好工作調配,也能避免復工後的適應問題。
準備申請時,可以先了解公司是否有哺乳室等相關設施,如果沒有,也可以與雇主討論其他適合的哺乳空間安排。
記得保留所有相關的申請文件和溝通紀錄,這些資料在日後如有爭議時,都是重要的證明文件。
緊急狀況處理
有時候可能會遇到緊急需要哺乳的情況,例如孩子突然生病需要額外照護,在這種情況下,應該立即與主管或人事部門聯繫說明狀況。
大部分雇主都能理解育兒過程中的突發狀況,只要事後補齊相關說明即可,保持良好的溝通是處理緊急狀況的關鍵。
如果遇到雇主不配合或刁難的情況,可以先嘗試透過公司內部申訴管道解決,若仍無法解決,則可向勞工局或相關單位尋求協助。
3. 職場媽媽權益保障與實務建議
職場權益的保障需要雇主與員工共同努力,僱用一百人以上的公司必須提供哺乳室和托兒設施,這是法律明文規定的義務,當雇主拒絕哺乳時間申請時,已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8條規定。
面對權益受損時,職場媽媽可向勞動部提出申訴,違法雇主將面臨二萬至三十萬元罰鍰,未改善者會被按次處罰,公司名稱和負責人姓名也會被公布,這些罰則確實保障了職場權益的落實。
實務上建議與雇主積極溝通,說明哺乳時間安排不會影響工作效率,可提出彈性調整方案,例如提早上班或延後下班來補足時間,建立良好的溝通管道,讓雇主理解支持哺乳的重要性。
參考法條與資料
- 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1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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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皓明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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