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逮捕三項權利有哪些?律師告訴你如何行使!
所謂「逮捕」,是指警方透過強制力暫時限制人身自由,目的是確保犯罪嫌疑人能配合司法程序進行。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警察在執行警方逮捕程序時,必須當場告知逮捕原因,同時還要進行「權利告知」,這是保障人權的重要環節。這項權利告知制度包含三項核心內容:保持沉默的權利、選任辯護人的權利以及請求調查有利證據的權利。接下來,讓我們詳細說明這三項權利的具體內容,以及如何正確行使這些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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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更新

雷皓明 律師
內容認證
1. 逮捕三項權利的具體內容
警察在訊問前必須告 知您三項核心權利,這些權利將成為您的法律盾牌。根據刑事訴訟法第95條第1項的規定,司法機關在訊問被告時,有義務清楚告知這些被告法律權利,這些權利不僅是法律條文,更是保護您在刑事程序中不受不當對待的重要工具。
了解這三項權利的具體內容,能幫助您在面對警察或檢察官訊問時,做出正確的判斷與回應。每一項權利都有其特定的法律依據和行使時機,掌握這些知識將大幅提升您的自我保護能力。
(一)緘默權:您有權保持沉默
保持緘默是您最基本也最重要的權利之一,這項權利確保您不會在不利於自己的情況下被迫陳述,讓您有充分的時間思考和準備。緘默權的行使並不代表您有罪,而是法律賦予您的正當保障。
緘默權的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95條第1項第2款明確規定,被告得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這項規定源自於憲法保障的不自證己罪原則,確保被告沒有供述的義務。
訊問機關必須在開始訊問前踐行告知義務,這個告知程序不是形式上的要求,而是要讓被告真正理解自己受到法律保護。如果訊問機關未依法告知,可能影響後續筆錄的證據能力。
不自證己罪原則是現代刑事訴訟的重要基石,它保障被告不必主動提供對自己不利的證據,舉證責任完全在檢察官身上,這項原則讓司法程序更加公正,避免透過逼供或誘導取得不實陳述。
何時可以行使沉默權
您可以在任何訊問階段行使沉默權,包括以下時機:
- 警察詢問階段:當警察進行初步調查詢問時,您有權選擇不回答任何問題
- 檢察官偵訊階段:在檢察官進行偵查訊問時,您同樣可以保持緘默
- 法院審理階段:即使案件進入法院審判 程序,您仍然享有緘默權
- 筆錄製作過程:在製作任何筆錄時,您都可以拒絕陳述或要求修改內容
當您面對警方使用「你怎麼可能不知道」或「其他人都已經招了」等逼問語句時,千萬不要感到慌張,如果您確實對於問題不知道如何回答或不清楚情況,可以堅定地表示「不知道」、「不清楚」或「不記得」。
特別要注意的是,避免在偵查中隨意講出推測性用語。例如「好像是……」、「我記得……」、「可能是……」等說法,這些內容記進筆錄後容易被曲解原意,對您造成不利影響。記憶模糊時,誠實表示「不記得」比猜測更安全。
(二)選任辯護人:專業律師的協助
選任辯護人的權利讓您能夠在法律專業人士的協助下,更有效地保護自己的權益,律師辯護權不僅是程序上的保障,更是實質防禦權的核心內容,有律師在場,能讓整個訊問過程更加透明公正。
律師辯護權的重要性
律師在刑事程序中扮演關鍵角色,能夠提供以下協助:
- 檢視筆錄內容:律師會仔細審查警察或檢察官製作的筆錄,確保記載內容與您的陳述一致
- 提供專業法律建議:律師能根據案情分析法律風險,建議您採取最有利的應對策略
- 避免高壓環境失言:在訊問的緊張氛圍中,律師的陪同能減輕心理壓力,避免說錯話
- 保障程序正當性:律師會監督訊問程序是否合法,防止違法取證或不當訊問
律師辯護權的行使能大幅提升被告法律權利的實現,許多案件的關鍵轉折點,往往就在於被告是否及時獲得律師協助,專業的法律意見能幫助您做出正確判斷,避免因不了解法律而做出對自己不利的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