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違法怎麼辦?家長必知的少年事件處理法懶人包!
少年事件處理法是什麼?幾歲以下算少年?家中小孩觸法要注意什麼?家長也要負責嗎?少年法院跟少年法庭一樣嗎?本文給你最詳盡懶人包,從少年事件處理法流程、少年刑事案件處分類別、少年法庭判決查詢到少年刑事案件判例,律師一次告訴你!
法律 Follow Me 法務團隊
2024-10-04 更新
雷皓明 律師
內容認證
快速跳轉目錄
1. 少年事件處理法是什麼?適用年齡、2種類型一次掌握!
少年事件處理法是什麼?顧名思義,少年事件處理法是臺灣司法體系為了「少年」所制定的專法。但有了刑法,為什麼還要有少年事件處理法?
這是因為,青少年犯罪的原因與成年人不同,除了身心發展尚未完全、容易受外界影響外,也時常與失能的家庭環境有關。把他們送進監獄與社會隔離,僅暫時限制少年的行動,對於案件的自省不一定有幫助。
少年事件處理法的目的,就是讓青少年在為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的同時,保障他們健全自我成長的空間,用輔導、教育代替處罰,成為接住這群高風險少年的安全網。
而少年事件處理法下主要處理的事件有「少年保護事件」、「 少年刑事案件」兩種。想知道少年保護事件、少年刑事案件適用年齡及分辨方式,那就繼續看下去!
(1)幾歲算少年?少年事件處理法適用年齡看這裡!
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2 條規定,「少年」指的是 12 到 18 歲的人。
2019 年以前,少年事件處理法適用範圍還包含 7 到 12 歲的兒童;2019 修法後,不再適用於 12 歲以下的兒童(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細則 第 10 條第 3 項)。
不過,不送兒童進法院可不代表政府放手不管,而是考量到這個年紀的兒童心智發展尚未健全,還沒有完整辨別是非的能力,單純透過隔離、監禁等刑罰處置,不但無法達到矯正行為的目的,更可能影響他們未來的身心發展。
因此,依照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國際審查委員會 建議,回歸到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教育輔導、社政體系取代刑事司法,從根本解決兒童所面臨的問題、還給他們應有的童年。
(2)少年保護事件 vs 少年刑事案件 ft. 3 步驟判斷要點!
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的案件可以分成「少年保護事件」以及「少年刑事案件」兩類。
少年保護事件
「少年保護事件」處罰方式以保護處分處理。 檢察官不會在「少年保護事件」中會出現。
少年刑事案件
「少年刑事案件」在偵查及審理過程中還是需要遵守少年事件處理法的規定,給少年與一般刑事程序不同的保護。例如,用「少年觀護所收容」取代「看守所羈押」、審理程序不公開,裁判書不公開等等。
「少年刑事案件」處罰方式有可能出現有期徒刑、拘役、罰金等刑罰。 檢察官會在「少年刑事案件」中會出現。
★ 3 步驟判斷要點
以下透過「情境」方式來幫助大家快速理解二者不同,假設少年 A 做壞事被抓,要怎麼判斷 A 案是屬於哪一種呢?我們可以透過以下 3 個問題來判斷:
Q1:A 的行為是否違法?
- A 做了違法的事:如果 A 的行為構成刑事犯罪,我們接著往下看第 2 個問題
- A 沒有犯法,但做了以下 3 種事之一:無理由經常攜帶危險器械、施用第 3、4 級毒品或迷幻物品或準備犯罪或犯罪未遂(沒成功)→ A 成為「曝險少年」(以 前叫做「虞犯少年」),屬於「少年保護事件」
- A 沒有犯法、也沒有做以上 3 種事:不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 → 由家長、學校輔導系統、社政機構協助處理
Q2: A 行為時幾歲?
- 未滿 14 歲:屬於「少年保護事件」,以少年保護程序處理
- 已滿 14 歲:接著問第 3 個問題來做判斷
Q3:A 是否滿足以下 3 個條件之一?
- A 犯的罪最輕本刑在 5 年以上
- 法院收案處理時,A 已滿 20 歲
- A 犯罪情節重大,法官考量 A 的品行、經歷、性格後,認為適合用一般刑事程序處理。 若符合以上三個條件之一,A 案就屬於「少年刑事案件」,會移送給檢察官偵辦。
所以,簡單來說,「少年保護事件」是用來處理犯罪高風險或犯輕罪的少年,「少年刑事案件」則用來處理犯重罪、情節嚴重的少年。
2. 少年事件處理法懶人包|5 步驟流程+必知程序保障!
認識「少年保護事件」跟「少年刑事案件」的區別後,接著來讓我們談談少年法庭流程吧!在 A 的例子中,假設A是因為犯了竊盜罪被送警局,A 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呢?
(1)輕鬆看懂少年事件處理法流程 5 步驟
- 少年法庭(院)收案
檢警初步偵查後,A 會被移送到少年法庭(院)。
移送當天,法官會先訊問 A,依照他 的暴力性、是否在學、家庭狀況等情形決定是要「責付」(交給家長帶回家管教、不用繳保釋金),或是需要送到少年觀護所收容。
因為攜帶危險物品、吸毒等原因進入少年保護程序的「曝險少年」,從 2023 年 7 月起不會直接被移送少年法庭(院),而是會先經由各地方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先行輔導,有必要才會進入司法程序。
- 少年調查官進行調查
為了讓法官能做出最適合 A 的處分,少年事件處理法明定法院在收案後,必須先由「少年調查官」進行調查。「少年調查官」會依據 A 的品格、經歷、身心狀況、家庭背景等,做出一份建議報告,提供給法官參考。
- 法官開庭調查
法官初步審酌案件、參考少年調查官的報告,決定案件是屬於「少年刑事案件」或「少年保護事件」。
若屬於「少年刑事案件」,會移送檢察官偵辦;若屬於「少年保護事件」,法官接著會視犯罪情節決定是否要開庭審理,如果犯罪情節輕微,法官可能做出「不付審理」的裁定,直接轉介輔導、交付家長或口頭告誡。否則,就進入下一階段開始審理。
在 A 的例子中,A 犯的竊盜罪 不符合「最輕本刑 5 年」 的條件,A 在法院收案時也還沒滿 20 歲。 法官在跟 A 問話、參考調查官的報告後,並不認為 A 的情形有嚴重到需要送刑事程序,但也沒輕微到不用審理。因此, A 案屬於「少年保護事件」,接著將開庭審理。
法官或少年調查官進行調查時,可能會寄發少年法庭通知書,傳喚 A 或 A 家長到場。如果 A 收到少年法庭通知書要進行調查,卻沒有依照上面的開庭時間及地點出現,就可能會被「同行」(強制 A 到場)或「拘提」(強制 A 家長到場)。
- 法院開庭審理
A 收到少年法庭開庭時間通知後,應依照時間出庭。跟一般法院不同,少年事件審理過程原則上不對外公開(A 的家人、學校老師可以旁聽)、法官不會穿法袍,且採取圓桌式「協商式審理」,A 跟 A 的家長都有表達意見的機會。
要注意,就算是「少年刑事案件」,檢察官偵查終結後如果決定要起訴,也是向少年法庭(院)起訴,不是一般法院喔!
- 執行處分
少年法院(庭)法官審理終結,根據 A 的情形做出最適合他的保護處分,依照判決日期開始「執行」。
法院收案
法院收案初步訊問,決定是否讓家長帶回或送看護所收容
調查官調查
調查官調查少年身心、家庭等狀況,做成建議報告給法官參考
法院開庭調查
法官初步調查案件,決定是否移送檢方偵辦、是否開庭審理
法院開庭審理
法院以「協商式」法庭審理,做出最適合少年的處分
執行處分
依照判決開始執行處分
(2)家長必看!你必須知道的少年法庭程序保障!
為了保障少年在司法程序中的權利,少年事件處理法下含有多項程序性保障。
例如:
- 權利告知:警察、檢察官、少年調查官或法官在向少年問話之前,必須告訴他是因為什麼原因被問話,並說明有保持緘默、隨時請輔佐人(律師)幫忙、請求調查有利自己的證據等權利。
- 輔佐人:少年事件處理法下,少年、少年的父母(或是其他照顧者),可以隨時請「輔佐人」來幫忙。如果不是請律師擔任,則要經過法院同意。如果少年犯的是最輕本刑 3 年以上的罪,但沒有自己請律師,法院會指定輔佐人協助。
(3)少年法院 vs 少年法庭:你知道它們有什麼不同嗎?
看到這裡你會問,少年法院、少年法庭是一樣的地方嗎?
其實,「法院」是一個地方、「法庭」則是一個場合。「地方法院」和「少年及家事法院」中專門處理少年事件的「法庭」就叫做「少年法庭」。
目前臺灣只有一間少年及家事法院,也就是「高雄少年家事法院」。
3. 少年犯法怎麼判?少年保護事件、少年刑事案件處分一次看!
看到這裡,家長及少年最想問的,可能還是最後的判決結果。如果是少年保護事件,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42 條,少年法庭(院)審理後會決定是不是要交付「保護處分」;如果是少年刑事案件,原則上會以一般刑罰處罰,除非法官認為個案「其情可憫」判處免刑,才會以保護處分處理。
(1)保護處分 4 大種類有哪些?
那少年事件處理法下保護處分有哪些呢?保護管束是什麼?感化教育也是保護處分的一種嗎?
▲少年事件處理法保護處分可以分成 4 種:
- 訓誡:由法官口頭訓誡、可能包含假日生活輔導
- 保護管束:定期到法院接受輔導、可能包含勞動服務(最長 3 年)
- 安置輔導:把少年安置到兒少機構,由機構照顧輔導
- 感化教育:把少年送到少年矯正學校(最長 3 年)
另外還有禁戒、治療等附屬處分。
法官在選擇處分時,考慮的是少年的個別需求及情況。因此,即便是觸犯同種罪名的少年,也不一定會得到相同的處分。
那如果不遵守保護處分會有什麼後果嗎?
首先,法院可能會發出勸導書,經勸導無效,可能會被送到少年觀護所觀察;若是在保護管束期間嚴重違規,可能會被送到矯正學校進行感化教育!
(2)不只少年要負責,家長可能也有責任!
除了保護處分,少年事件處理法下還有道歉、賠償等規定,而且少年的照顧者也可能有責任。
-
道歉 法官可能要求少年向被害人道歉、寫悔過書或提供賠償,一方面修復被害人與的少年的關係,也讓少年為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
-
親職教育 少年有偏差行為許多時候與家庭背景、成長環境有關。如果法院認定少年的父母或監護人因忽視教養導致少年觸法,會要求這些家長接受親職教育輔導課程,學習如何引導他們走回正途。如果家長不配合,最高可能面臨 3 萬元罰鍰、姓名被公告的處罰。
5. 常見少年犯罪有哪些?少年刑事案例大公開!
如上一段所述,少年刑事案件的判決書並不會對外公開。話雖如此,如果我們想知道常見的少年犯罪種類有哪些,可以到司法院或地方法院少年法庭(院)的網站上瀏覽,上面提供了不同樣態的少年事件處理法案例可供參考。
看到這裡或許會有人好奇,有哪些行為是會被以「少年刑事案件」處理的呢?比較常見的可能有:
想看更多例子,可以參考政府機關提供的少年法律相關問答。
6. 孩子觸法怎麼辦?5 大注意事項教你正確因應!
- 收到通知書,準時到法院接受調查和審理
- 盡快尋求專業律師擔任輔佐人,保障少年司法權益
- 督促少年遵守保護處分規定
- 沒有向法院請假就缺席開庭
- 向少年調查官或法官說謊
7. 少年法庭Q&A:你想知道的,律師告訴你!
1. 什麼是交付觀察?
少年法院(庭)在審理少年事件期間,將少年交付給少年調查官觀察,為期最長 6 個月,以做出最適合少年的決定。
2. 辦理少年責付要帶什麼?
- 身分證、戶口名簿、駕照,或其他有照片的身分證明文件
- 印章
- 不用帶保證金
3. 會留下前科嗎?
為了保護少年隱私、給他們重新開始的機會,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少年在處分確定、執行完一段時間後(保護處分執行完後 3 年),就會將相關資料塗銷,不會留下紀錄。
4. 接到法院開庭通知,少年一定要到嗎?可以由父母代為出庭嗎?
少年事件的主體是少年,除非有向法院請假並取得同意,否則必須到場。如果經傳喚無理由沒出現,可能會被同行(強制到場)。
參考法條與資料
- 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 2、3、19、21、22、23-1、26、27、29、31、31-1、34、42、44 條
- 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細則 第 10 條第 3 項
- 刑法第 222 條第 1 項第 2 款 加重妨害性自主罪
- 刑法第 330 條第 1 項 攜帶兇器強盜罪
- 毒品危害防治條例 第 4 條第 3 項
※網站聲明:
- 著作權由「喆律法律事務所」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 文章資料內容僅供參考,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 法令具時效性,文章內容及所引用資料,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
雷皓明 律師
喆律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內容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