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誹謗罪跟加重誹謗差在哪?一次搞懂誹謗構成要件和提告流程
很常聽到公眾人物提告網路誹謗,但你知道誹謗罪有哪些構成要件嗎?到底是毀謗罪還是誹謗罪?髒話會觸犯誹謗罪嗎?怎樣會成立加重誹謗罪?在匿名網站上發言按讚也會被告嗎?誹謗罪提告期限有多長?律師將帶你一次了解哪些話可能會構成誹謗罪、如何舉證跟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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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更新

雷皓明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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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誹謗罪是什麼?罵髒話就會構成誹謗罪嗎?
(1)毀謗罪跟誹謗罪一樣嗎?
根據刑法第310條:
-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簡單來說,只要是「故意」以任何形式去做出傷害對方名譽的事情,就有可能構成誹謗罪!
而在這邊要特別正名法律的正確名稱:「毀謗」是民間使用的通俗用法,與誹謗同義,兩者皆指以誇大不時的言論批評、中傷他人。雖然查詢的時候輸入「毀謗定義」、「毀謗意思」還是能獲得解答,但若是比較專業的法律人士或有需要引用法條的話,還是建議使用「誹謗」會比較好。
(2)妨害名譽就是誹謗罪嗎?兩者有什麼不同?
妨害名譽並不等於誹謗罪!
根據法院的法條定義,妨害名譽及信用罪包含了“公然侮辱罪”與“誹謗罪”。
- 「公然侮辱」:是指在公開場所進行抽象的謾罵。
- 「誹謗」:是針對具體的人、事,故意扭曲、造謠、做不實的敘述。
一般民眾會將兩者搞混,認為「公然侮辱誹謗」是一條罪名,實則不然。以下舉例分析兩者的差異!
案例一:公然侮辱罪
小馨與阿淳是好朋友,某日兩人起了非常嚴重的爭執,小馨一氣之下在馬路旁就對阿淳破口大罵:「白痴!臭婊子!」由於白痴與臭婊子為抽象的字眼,但可以辨別是會造成侮辱的負面用詞,因此小馨的行為就會構成「公然侮辱罪」。
案例二:誹謗罪
阿淳被罵後心生不滿,因此在社群軟體造謠小馨曾經與多位男士有不正當關係。由於社群是公開的,且阿淳所述的內容並不符合事實,此舉讓小馨的名譽嚴重受損,影響到大眾對其的看法,所以會構成「誹謗罪」。
由此可知,妨害名譽又細分了兩個相似卻不同的罪狀,詳細的罪名還是要依情況做判別。
2. 怎樣會構成加重誹謗罪?誹謗罪構成要件報你知!
(1)誹謗罪構成要件有什麼?誹謗罪不成立的情況有哪些?
根據刑法310構成要件有3項,以下會以白話口吻為大家解釋名詞。
1.意圖散布於眾
「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意指“知道不能這樣做卻還是做了”,此舉即視為「故意行為」。在故意行為的心態之下將訊息散佈給他人知道,即構成了意圖散布於眾。
2.指謫或傳述
「指謫」意指指出錯誤並加以批評;「傳述」意指輾轉述說、將資訊傳遞給第三人。
3.足以損害他人名譽之事
說出的話、寫出的文字、散佈的圖,會貶損他人在社會上的地位,致使社會對其的評價與觀感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