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再做沉默的受害者!律師教你勇敢對抗兒少性剝削!
兒少性剝削,不只是新聞標題裡的驚悚案件,而是無數受害者每天面對的殘酷現實。無論是性暴力、人口販運,還是兒童遭受不當對待,每一個案例背後,都是難以言喻的痛苦與絕望。但,這不是世界的終點!當惡意的手段侵蝕你的自由,當恐懼讓你無法開口,該怎麼辦?難道只能默默吞忍?當然不是!這篇文章,就是要告訴你 「如何反擊!」 讓你知道 「受害不是你的錯,站 起來才是你的權利!」

法律 Follow Me 法務團隊
2025-06-12 更新

黃柏榮 律師
內容認證
快速跳轉目錄
1. 兒少性剝削 vs. 妨害性自主!你分得清嗎?
在性犯罪的法律框架中,「兒少性剝削」與「妨害性自主」常被混淆,但實際上,這兩類罪行的立法目的、保護對象與刑責差異相當明顯!現在就來拆解這兩者的核心差異,讓你一看就懂,絕不踩法網紅線!
(一)兒少性剝削:未成年人就是「絕對保護對象」!
《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是專門為保障未滿18歲的兒童與少年而設,無論對方是否同意、是否自願,只要涉及未成年人從事性交易、拍攝猥褻影像,甚至媒介、引誘性行為,通通直接論罪!立法精神很簡單:未成年人就是不能碰!
(二)妨害性自主:侵害「個人意願」即構成犯罪!
妨害性自主罪則強調「意願」,無論對方年齡,只要在非自願情況下發生性行為,像是透過強暴、威脅、詐術,甚至利用對方無法反抗的狀態進行性侵,都是妨害性自主罪,重點在於違反受害者的性自主決定權。
(三)那到底差在哪裡?直接看最關鍵的刑責對比!
兒少性剝削罪責解析
- 非合意性交易
對未滿18歲的兒少強迫性交易,依兒少性剝削條例第33條,7年以上有期徒刑,還可併科700萬元以下罰金! - 合意性交易(雙方同意也違法)
- 未滿16歲:就算「你情我願」,依刑法第227條,未滿14歲者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4至16歲則7年以下有期徒刑!
- 16至18歲:依兒少性剝削條例第31條,仍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可處10萬元以下罰金!
重點提醒:未滿16歲「同意」根本無效,法條視其為「無法完全自主」的保護對象!
妨害性自主罪責解析
- 非合意性交(無論成年或未成年)
依刑法第221條,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手段包含強暴、威脅、施藥、催眠等。 - 與未成年合意性交
- 未滿14歲:再怎麼「你情我願」,依刑法第227條,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為14歲以下屬「法定無性行為能力」!
- 14至16歲:依刑法第227條,仍可判7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視未滿16歲者為無法完全自主的對象。
簡單說:未滿14歲?不論有無對價、合不合意,通通觸法!
2. 網路陷阱無所不在,5大性剝削手法讓人防不勝防!
網路世界看似自由無邊,卻暗藏 無數危機,性剝削更是其中最隱密、最狡猾的威脅。近年來,透過通訊軟體、社群平台下手的案件暴增,特別是針對未成年人的陷阱,更是層出不窮。一個無心的對話、一個信任的互動,都可能成為加害者設下的圈套,讓受害者在不知不覺中淪為性剝削的目標。
以下是網路上最常見的5大性剝削陷阱,請務必保持警覺,避免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遊戲點數、金錢誘惑——私密照交換的騙局
不法分子最愛鎖定喜歡打遊戲的青少年,以「免費點數」或「零花錢」為餌,要求對方拍攝私密照片,進而步步進逼,要求更多露骨影像。當心!一旦踏進這個圈套,脫身將變得異常困難。
性愛視訊變武器——交友變調的側錄威脅
網路交友原是拉近距離的工具,卻成了加害者的犯罪溫床。他們會以「情侶互動」為藉口,誘導進行性愛視訊,並在未經同意下偷偷錄影,隨後拿影片作為勒索籌碼,讓受害者心生恐懼、難以脫逃。
假愛情真勒索——網戀背後的可怕陰謀
「我真的喜歡你,想更親密一點。」這句話聽起來很浪漫,卻可能是騙局的開端。加害者假裝成貼心的網路男友或女友,取得受害者信任後,要求私密照,隨後變臉威脅散佈,將愛情幻夢變成惡夢。
個資變枷鎖——私密照交換的無形鎖鏈
有些人並未主動拍攝私密照,卻在個資外洩後成了被威脅的對象。犯罪者掌握受害者的姓名、住址、學校或工作地點,以「不配合就公開個資」為由,強迫對方交出更多影像,讓人進退兩難。
假徵模特兒真騙色——夢想變惡夢的求職陷阱
「我們正在尋找有潛力的模特兒,請先提供幾張身材照方便審核。」這樣的訊息看似正常,實則暗藏危機。有些不肖人士打著徵才的名義,要求私密照 片,甚至進一步以「試拍」為藉口進行侵害。
面對這些無孔不入的性剝削手法,唯一的自保之道,就是保持警覺,堅守底線,絕不輕易提供私密影像。當發現自己可能成為受害者時,別害怕求助,立即聯繫信任的人或相關單位,讓危機止於萌芽,而非任其蔓延。記住,任何以愛、金錢、機會為名的「交換條件」,都可能是性剝削的開端,不要讓網路的便利成為加害者的犯罪工具。
3. 兒少性剝削零容忍!關鍵刑責一次掌握!
兒童與少年的身心發展尚未成熟,卻常淪為性剝削的受害對象。為了強力打擊這類犯罪,我國訂定《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針對各種性剝削行為設下嚴厲刑責,無論是以金錢交易、脅迫控制、媒介協助,甚至是拍攝猥褻內容,通通依法重罰,絕不寬貸!
下列是本法對於不同類型的兒少性剝削行為所規範的刑責,任何人若觸犯,都將面臨嚴峻法律制裁。
(一)性交易:合意不等於合法!
即使雙方「同意」,一旦涉及未成年人,法律一樣重罰。
若與未滿16歲的兒少進行有對價的性交或猥褻行為,將依刑法第227條處罰。 16歲以上未滿18歲,即使合意,成年人仍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最高10萬元罰金,一時衝動,換來牢獄之災!
(二)非合意性交易:施壓脅迫,7年以上起跳!
以強暴、脅迫、恐嚇、監控、迷藥、催眠術等手段,強迫未滿16歲的兒少從事性交易,將面臨7年以上重刑,並可加罰最高700萬元罰金,代價極為慘重,法官判決時幾乎毫不手軟。
(三)協助性交易:當共犯,一樣吃重 刑!
只要有引誘、媒介、招募、協助未成年人進行性交易的行為,不論是否親自參與,依第32條規定,將面臨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處最高300萬元罰金,逃不了的法律責任,千萬別心存僥倖。
(四)意圖性交而買賣未成年人:7年徒刑加700萬罰金不是玩笑!
任何人為了性交或猥褻行為,進行買賣、質押或交付兒少的行為,刑責直接7年以上,並得加罰最高700萬元罰金。即使未實施性交,單純的交易行為本身就構成重罪。
(五)拍攝與製造猥褻影像:無論自願或被迫,通通重罰!
拍攝或製造未成年人的猥褻圖像,將面臨:
- 一般拍攝: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可處100萬元以下罰金。
- 協助拍攝: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罰300萬元以下罰金。
- 強迫拍攝:7年以上重刑,並處最高500萬元罰金。
(六)散布、播送、販賣影像:別當「轉傳」幫兇!
任何人散布、播送、販賣或公然陳列未成年性交或猥褻影像,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可處最高500萬元罰金。無論是轉發還是販售,都是犯罪行為,絕非無心之過!
這些犯罪都是「非告訴乃論」案件,無法撤銷告訴!
兒少性剝削案件皆屬公訴罪,即使當事人事後和解,也無法撤銷告訴,檢察官仍可依法提起公訴。一旦涉及這類案件,建議立即尋求律師協助,全面分析案情,制定防禦策略,避免更嚴重的法律風險。
4. 從傷痛到重 生:兒少性剝削被害者如何重回陽光下?
當兒少性剝削的黑暗陰影籠罩,受害者往往不只是身體受創,更面臨心靈崩潰與生活秩序的全面瓦解。面對這樣的傷害,政府與民間機構聯手啟動「安置+輔導」雙軌救援機制,力求將受害者從傷痛中拉回,重啟希望之路。
救援的第一步,就是確保安全無虞。一旦被害事件被揭露,專業團隊便會立即介入,評估受害者的身心狀況、家庭支持系統及生活需求,並決定最合適的安置方式。若原生家庭無法提供安全環境,孩子將被轉介至中途之家、庇護中心或專業安置機構,暫時遠離潛在危機。
在安置期間,受害者不只是獲得「暫時的避風港」,更有一系列量身打造的輔導計劃同步展開。心理諮商師會協助受害者面對創傷,社工人員提供生活適應指導,甚至安排替代教育,讓學習不因傷痛中斷。對於有就業需求的青少年,相關單位也會引導參與職能訓練,幫助他們逐步恢復自信與獨立生活能力。
安置並非無止境的等待,而是充滿希望的重建過程。社工會定期追蹤輔導成效,確保受害者不僅被「保護」,更能走向「自立」。同時,政府與民間組織也將持續召開跨領域會議,強化性剝削防治政策,從源頭阻斷下一個受害者的誕生。
兒少性剝削的傷害雖然深重,但社會的支持與陪伴,可以讓每位受害者重新看見未來的光亮。唯有攜手打造更安全、更友善的成長環境,才能真正讓每個孩子免於被剝削的威脅,自信地走向明天。這不是單一機構的責任,而是整個社會的使命。現在,就是我們行動的時候!
5. 別讓無助變成遺憾!兒少性剝削案件的5大注意重點!
兒少性剝削不只是新聞標題裡的冰冷字眼,而是無數孩子人生被撕裂的殘酷現實。正因為這類犯罪對未成年人的身心發展造成深遠傷害,法律才會祭出重拳,對加害者絕不寬貸!但當悲劇真的發生,受害者與家屬該如何行動?以下5大注意事項,讓你不再無助迷惘!
(一)立即報案,啟動保護機制
一旦察覺孩子疑似遭受性剝削,第一時間就該向警方報案,並聯繫113保護專線,啟動政府的保護機制。社工與警方將協助受害者暫時脫離危險環境,並安置至安全處所。
(二)證據至上,別讓真相變成羅生門
性剝削案件最關鍵的就是證據,任何通訊記錄、交易紀錄、影像檔案,甚至是孩子的日記或口述內容,都可能成為法院認定犯罪事實的關鍵。在偵查階段,務必委託律師協助搜集證據,避免證據因時間流逝而消失。
(三)避免二次傷害,申請保護性偵訊
孩子已經受過一次傷,偵查與審理過程不該再成為折磨。根據《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可申請保護性偵訊,讓受害者在心理師、社工陪同下完成筆錄,並透過錄影錄音方式保存證詞,避免多次重複陳述。
(四)提早準備民事求償,別讓加害者逍遙法外
刑事定罪後,受害者還可向加害者提起民事求償,要求精神與實質損害賠償。但要成功獲得賠償,必須在偵查初期就開始整理有利證據,並由專業律師協助規劃訴訟策略,確保自己的權益不被忽視。
(五)心靈修復不容忽視,重建生活是最終目標
法律制裁只是第一步,真正的勝利是受害者能夠重新找回生活的掌控權。政府與民間機構提供心理諮商、教育輔導及生活重建計畫,家屬應積極協助受害者接受支持性服務,讓孩子走出陰影,迎向新生。
兒少性剝削不只是法律 問題,更是整個社會必須正視的傷痛。面對侵害,沉默只會讓加害者更加猖狂,唯有勇敢揭露真相,善用法律武器,才能保護下一代不再受害!不要讓無知成為遺憾,學會正確應對,才能真正替受害者討回公道!
沉默不會讓傷害消失,勇敢揭露才是反擊的開始!守護兒少,是每個人的責任!如果還有法律其他相關疑慮,或是想了解更多法律相關知識,都歡迎點擊下方免費諮詢按鈕!
參考法條與資料
- 兒少性剝削條例 第31條
- 兒少性剝削條例 第32條
- 兒少性剝削條例 第33條
- 刑法 第221條
- 刑法 第227條
※網站聲明:
- 著作權由「喆律法律事務所」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 文章資料內容僅供參考,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 法令具時效性,文章內容及所引用資料,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

黃柏榮 律師
定恆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內容認證
熱門文章
編輯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