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金支票怎麼開?律師解答開立的合法程序!
許多人對於現金支票怎麼開感到困惑,擔心操作不當會產生法律問題。其實,只要掌握票據法第125條規定的要件,包括金額記載、付款人資訊、簽名等關鍵步驟,就能安全完成開立程序。本文將從律師的專業角度,為您詳細說明現金支票的合法開立流程,透過正確的操作方式,不僅能避免法律風險,更能讓您在金融交易中更加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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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更新

雷皓明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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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認識現金支票的基本構造與用途
現金支 票作為重要的付款憑證,具有獨特的構造設計和明確的使用規範。在學習如何正確開立現金支票之前,我們先來了解這項金融工具的基本特性和實際應用。
每張現金支票都有特定的格式和必要欄位,這些欄位的設計都有其法律意義和實用功能,了解現金支票的基本構造,是掌握正確開立技巧的第一步。
(一)現金支票與一般支票的差異
現金支票與一般支票在外觀和使用上有明顯差異,最重要的區別在於現金支票的左上角不會有劃線。一般支票通常會在左上角畫上兩條平行線,表示只能存入帳戶,不能直接提領現金。
現金支票必須在顯眼位置註記「禁止背書轉讓」字樣,確保支票只能由受款人本人兌現,無法轉讓給第三方。這種設計大幅提升了現金支票的安全性。
以下是現金支票與一般支票的主要差異:
- 劃線標記:現金支票左上角無劃線,一般支票通常有兩條平行線
- 背書限制:現金支票必須註記禁止背書轉讓
- 兌現方式:現金支票可直接提領現金,一般支票多為轉帳
- 安全考量:現金支票限制更嚴格,降低遺失風險
- 使用場合:現金支票適合需要立即現金的交易
現金支票的左下角會註記兌現銀行資訊,包括銀行名稱、分行名稱、銀行代號及兌現地址,協助受款人確認正確的兌現地點,避免跑錯銀行的困擾。
(二)支票上各個欄位的功能說明
現金支票上的每個欄位都有特定功能,了解各欄位的用途能幫助我們避免填寫錯誤,確保支票有效性。
支票的主要欄位包括發票人資訊、受款人欄位、金額欄位和日期等欄位。以下是現金支票各欄位的詳細功能:
- 發票人簽名欄:開票人的正式簽名,必須與銀行留存印鑑相符
- 受 款人欄位:填寫收款人的完整姓名或公司名稱
- 金額欄位:包括大寫和阿拉伯數字兩種格式
- 開票日期:支票的開立日期,影響兌現時效
- 銀行資訊:付款銀行的相關資料和帳戶資訊
現金支票與本票雖然看似相似,但兩者有根本差異。本票是發票人直接支付金錢給執票人;現金支票則是透過銀行支付金錢給執票人。這個差異影響了兩種票據的法律效力和使用方式。
掌握這些基本知識後,我們就能更安全有效地使用現金支票。接下來,我們將詳細說明如何正確開立現金支票的具體步驟。

2. 現金支票怎麼開:完整填寫步驟教學
現金支票怎麼開才能確保合法有效?關鍵在於掌握每個填寫步驟的要點,一旦填寫錯誤,可能導致支票無效或產生法律糾紛。
根據票據法規定,有效支票必須包含幾個重要元素。首先要標明「支票」字樣,並記載「無條件支付」或「憑票支付」。其次,金額必須以大寫數字填寫且金額固定。最後還需要發票時間、發票人簽名蓋章、付款地點和付款銀行等資訊。
(一)填寫受款人欄位的正確方法
受款人欄位是現金支票最重要的部分之一,這個欄位決定了誰可以領取支票金額。填寫時必須使用受款人的完整姓名或正式商號名稱。
個人受款人應填寫身分證上的完整姓名;公司受款人則需填寫營利事業登記證上的正式名稱。絕對不可使用簡稱、暱稱或不完整的名稱。
如果是現金支票,受款人欄位通常填寫「現金」或「來人」,這種填寫方式讓 任何持有支票的人都能兌現,因此務必妥善保管,避免遺失造成損失。
(二)金額填寫的標準程序
現金支票怎麼開的第二個重點是金額填寫,法律規定支票金額必須使用大寫數字填寫,防止金額被竄改或偽造。
大寫數字的正確寫法包括:壹、貳、參、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等。填寫時要從最高位數開始,不可留空格。例如,一萬二千三百元應寫成「壹萬貳仟參佰元整」。
金額欄位還有另一個阿拉伯数字欄位,兩個金額必須完全一致,否則支票可能被銀行拒絕兌現。建議先填寫大寫金額,再填寫阿拉伯數字,確保準確無誤。
(三)簽名與日期的關鍵注意事項
簽名是支票生效的必要條件,發票人必須在指定位置親自簽名或蓋章。簽名必須與銀行留存的印鑑卡一致,否則無法兌現。
發票日期同樣重要,必須填寫完整的年、月、日,日期格式建議使用民國年份,例如「民國113年12月15日」。不可填寫未來日期,這會讓支票變成期票,增加法律風險。
簽名時要注意筆跡清晰,避免潦草或模糊。如果使用印章,確保印章清晰完整,避免缺角或模糊不清的情況。這些細節都會影響銀行的審核結果。
3. 開立現金支票的法律規範與風險防範
在台灣,現金支票的開立受到票據法嚴格規範,違反規定可能面臨法律風險。以下將說明票據法的相關規定,並分析常見錯誤可能導致的法律後果,同時提供實用的預防措施,幫助您安全地處理每一張現金支票。
(一)票據法相關規定
根據票據法第125條規定,開立支票必須包含以下法定要件:
- 明確標示「支票」字樣
- 一定金額且必須以大寫數字填寫
- 付款人的商號名稱
- 發票人簽名
- 發票地點與日期
- 付款地點
- 受款人姓名或商號
票據法同時規定了支票提示期限的重要時間限制,這些期限直接影響支票的法律效力:
- 同縣市:發票地與付款地在同一縣市,執票人需在發票日後7天內提示
- 不同縣市:發票地與付款地不在同一縣市,執票人應在發票日後15天內提示
- 跨國情況:發票地在國外付款地在國內,執票人應在發票日後2個月內提示
違反這些法定要件或期限規定,可能導致支票無效或產生法律責任。因此,如何正確開立現金支票必須嚴格遵循票據法的每一項規定。
(二)常見的填寫錯誤與法律後果
實務上,許多支票糾紛源於填寫時的疏忽,以下是最常見的錯誤類型:
- 金額填寫錯誤是最嚴重的問題之一,大寫與小寫金額不符、塗改痕跡或金額欄位填寫不完整,都可能導致支票被銀行拒付。
- 簽名問題同樣不容忽視,簽名與銀行留存印鑑不符、代簽他人姓名或簽名模糊不清,都會影響支票的有效性。
- 日期錯誤包括填寫未來日期(期票性質)、日期格式錯誤或日期與實際開立時間相差過大等情況。
這些錯誤可能產生以下法律後果:
- 支票無效,無法兌現
- 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 面臨刑事責任(如偽造文書)
- 信用紀錄受損
- 銀行帳戶被列為拒絕往來戶
(三)如何避免支票糾紛
預防勝過治療,採取適當的風險防範措施是如何正確開立現金支票的重要環節。以下提供具體的預防策略:
開立前的準備工作包括確認帳戶餘額充足、檢查支票本的完整性以及確認受款人資料的正確性。填寫時的注意事項更為關鍵:
- 使用不易塗改的筆具(如原子筆)
- 金額大小寫必須一致且清楚
- 避免留下空白可供他人填寫
- 簽名必須與銀行留存印鑑相符
- 日期填寫當天實際日期
開立後的保管措施同樣重要,保留支票存根、記錄開立資訊以及妥善保管未使用的支票本,都是必要的風險控制手段。
當遇到支票跳票情況時,可先提起支付命令並要求強制執行付款。如果找不到債務人或債務人提出異議則需準備支票與退票理由單,提起民事訴訟。
參考法條與資料
- 票據法 第12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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