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一定要給特休嗎?律師談法律觀點與罰則!
公司一定要給特休嗎?答案是肯定的!特休假不是雇主的恩惠,而是每位勞工的法定權益。根據勞動基準法明文規定,員工在同一公司工作滿半年後,就有權享有特別休假。許多人不知道,特休假規定是法律強制性義務。雇主不能拒絕員工請特休,更不能任意剝奪這項權利。違反規定的公司將面臨新臺幣2萬元至100萬元的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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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更新

雷皓明 律師
內容認證
1. 特休假的法律基礎與勞基法規定
特休假並非雇主的恩惠,而是法律賦予勞工的基本權利。許多人誤以為特休假是公司的福利政策,但實際上這是勞基法特休制度下的強制性規定。
根據我國勞動法規,每位勞工都享有依法取得特休假的權利。這項制度的設立目的是保障勞工的身心健康,讓員工能夠適度休息,維持工作與生活的平衡。
(一)勞動基準法第38條的明確保障
勞動基準法第38條明確規定了特休假的給予標準。這條法律條文詳細列出了不同年資特休天數的對應關係:
- 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三日特休假
- 一年以上二年未滿:七日特休假
- 二年以上三年未滿:十日特休假
- 三年以上五年未滿:每年十四日特休假
- 五年以上十年未滿:每年十五日特休假
- 十年以上: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這個階梯式的設計反映了法律對資深員工的額外保障。工作年資越長的員工,能夠享有更多的休假天數。
值得注意的是,法條中的「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用詞,明確表達了這是雇主的法定義務,而非選擇性的福利措施。
(二)特休假作為強制性勞工權益
特休假的強制性質體現在多個層面。首先,雇主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給予符合條件的員工特休假。
其次,這項權利具有不可拋棄性。即使勞工同意放棄特休假,法律仍然保護其應有的權益。雇主必須主動告知員工特休假的天數和使用期限。
勞動部還提供了「特休假日數試算系統」,讓勞工能夠輕鬆計算自己的特休天數。這個工具考慮了到職日期、工作年資等因素,提供精確的計算結果。
法律設立特休假制度的根本目的,是確保勞工能夠獲得充分的休息時間。這不僅有助於維護勞工的身心健康,也能提升整體的工作效率和品質。
2. 公司一定要給特休嗎:年資條件與實務操作
特休假的實務操作涉及多個層面,包括年資計算、申請流程和薪資處理等關鍵問題。每位勞工都應該清楚了解自己的特休權益。同時也要知道如何正確申請和使用這些假期。
在台灣的職場環境中,特休假計算方式直接影響到勞工的實際權益。雇主必須按照法定標準給予特休假。這不僅是法律義務,更是維護勞資關係的重要基礎。
(一)不同年資對應的特休天數標準
根據勞動基準法的明確規定,特休假天數會隨著工作年資逐步增加。這個制度設計是為了獎勵長期服務的員工。
具體的特休假天數標準如下:
- 工作滿6個月未滿1年:3天特休假
- 工作滿1年未滿2年:7天特休假
- 工作滿2年未滿3年:10天特休假
- 工作滿3年未滿5年:每年14天特休假
- 工作滿5年未滿10年:每年15天特休假
- 工作滿10年以上的員工,每年可享有15天基本特休假。之後每滿一年再增加1天,最高可達30天。
這個累進制度充分保障了資深員工的休假權益。
(二)特休假申請流程與時間規範
雖然法律沒有強制規定特休假的申請時間,但實務上需要合理安排。大部分公司會要求員工提前申請,以便進行工作調配。
一般建議的申請流程包括:
- 提前1-2週向直屬主管提出申請
- 填寫公司規定的請假單據
- 獲得主管核准後安排工作交接
- 確認休假期間的緊急聯絡方式
雇主不能無故拒絕員工的合理特休申請。如果因為業務需求需要調整,應該與員工協商其他合適的時間。良好的溝通是維護勞資和諧的關鍵。
特休假薪資計算方式
特休假薪資的計算必須以平日工資為基準。這個規定確保員工在休假期間不會有收入損失。平日工資的計算相當重要,直接影響到員工的實際收益。
平日工資的計算公式為:
- 平日工資 = 前30日工資總額 ÷ 30
這個特休假計算方式包含了基本薪資、加班費、津貼等所有經常性給與。但不包括年終獎金、紅利等非經常性收入。計算時要特別注意這個區別。
特休未休完的處理原則
當年度特休假沒有休完時,法律提供了兩種處理方式。雇主應該主動告知員工這些選擇,不能單方面決定處理方式。
第一種方式是薪資折算。雇主必須將未休完的特休假折算成薪資發給員工。計算標準同樣是以平日工資為基準,確保員工權益不受損害。
第二種方式是遞延至下年度。但這需要勞雇雙方都同意才能執行。遞延的特休假必須在下一年度內使用完畢,不能無限期累積。
目前有三種主要的特休假計算方式:週年制、曆年制和學年制。週年制從員工入職日開始計算,是最常見的方式。曆年制則是以每年1月1日為起算點,方便統一管理。學年制主要用於教育機構,配合學期制度安排。
無論採用哪種制度,雇主都必須確保員工能夠充分行使特休權益。特休假薪資的給付更是不容打折扣的法定義務。
3. 違法拒絕特休的罰則與勞工保護機制
當雇主拒絕特休申請時,將面臨嚴重的法律後 果。根據勞動基準法第79條規定,違法雇主可處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這項罰則展現政府保護勞工權益的決心。
法律更進一步規定,違法雇主的公司名稱、負責人姓名及罰鍰金額都會被公開。這種公布機制對企業形象造成重大影響,有效嚇阻雇主違法行為。

勞工遇到權益受損時,可撥打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尋求協助。地方勞動局也提供申訴管道,協助勞工維護合法權益。這些保護機制確保勞工不會孤立無援。
值得注意的是,雇主在緊急營運需求下,可與員工協商調整特休時間。但這必須經過雇主與勞工雙方同意,不能單方面強制決定。合法協商與違法拒絕之間存在明確界線。
特休未休完的情況下,雇主應依法給付工資。勞工應勇於行使自身權利,在遭遇不當對待時主動尋求法律保護。完善的法律制度為每位勞工提供堅實的權益保障。
參考法條與資料
- 勞動基準法 第38條
- 勞動基準法 第7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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