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虛擬貨幣詐騙有哪些常見手法?交易所法遵律師來解答!
遇到虛擬貨幣詐騙怎麼辦?錢拿的回來嗎?虛擬貨幣出金繳稅是詐騙嗎?使用虛擬貨幣交易所會被詐騙嗎?現在台灣對於加密貨幣有法可管嗎?本篇文章就讓虛擬貨幣交易所法規遵循律師告訴你如何識別包含比特幣、ICO、投資、交友、假交易網站等常見的虛擬貨幣詐騙手法,以及若不幸遇到詐騙該如何自救。

法律 Follow Me 法務團隊
2024-05-09 更新
黃華駿 律師
內容認證
快速跳轉目錄
1. 台灣的虛擬貨幣詐騙現況
虛擬貨幣,又稱加密貨幣或數位貨幣,是去中心化的區塊鏈技術所衍生的一種金融 商品。雖然被稱作貨幣,但並沒有實體,只儲存在電腦系統或雲端,並可以在線上進行交易或交換。由於每次交易都會產生獨一無二的紀錄,藉此驗證該貨幣的真實性,且該帳本儲存於所有節點中,駭客難以透過以往的方式竄改紀錄,取得其中的貨幣。
相較於我們熟悉的銀行、郵局等傳統金融,虛擬貨幣不需要跑到特定櫃檯才能開戶,通常只需要在線上的虛擬貨幣交易所設定帳號密碼,就可以創設一個熱錢包,拿來用作交易,其方便性卻也成為詐騙集團下手的目標。不少有心人士常利用「去中心化」等術語,聲稱這是一個全自動化、利用AI和程式寫成的投資平台,金流不會經過他人之手,可以放心將存款放入,獲取高額報酬。
就像網路一樣,技術的發明都是中立的,但卻會因為被人類利用的方式,而有不好的結果。以下我們就跟各位介紹常見的台灣虛擬貨幣詐騙手法,絕大多數甚至與區塊鏈技術完全無關,只是透過行銷術語的包裝,讓人誤以為是科技的產物,但事實上與傳統的詐騙並無二致。
2. 如何識別虛擬貨幣詐騙?
我們究竟要如何辨別自己是不是遇到虛擬貨幣詐騙?以下提供幾個方向參考,讓大家判斷自己是不是遇到詐騙集團了!
-
該投資項目的介紹人為何?是KOL還是不知名網友?縱使是KOL仍有「割韭菜」的風險,甚至有以假KOL的社交帳號進行投資項目詐騙的風險(例如以偽造的KOL IG帳號,邀請你進行他個人項目的投資)
-
利用有公信力的工具查詢該虛擬貨幣投資項目是否真的存在(例如:CoinMarketCap),及市值大小等資訊
-
是否確實領出之前的投資金額,且不用付額外的手續費、稅金等;常見的詐騙手法是,在用戶提出出金(領回法幣)要求時,網站會用各種藉口要求用戶再入金一定金額(存入法幣)後,才能出金(領回法幣);只要有這種特徵出現,肯定是遇上詐騙了!
-
報酬是否為不合理的高金額。
-
是否可由Google搜尋頁面進入該網站,及正版網站的連結網址是否與對方提供的相同。
-
是否為具名的技術團隊(區塊鏈技術雖然具有去中心化特性,但背後系統一定需要開發者加以維護)。
-
註冊時是否很早期即要求你提供銀行帳戶?正常的交易所會員會分不同等級,最低等級的會員不會要求要提供銀行帳戶,只需設定帳號密碼即可;通常需要完成KYC(Know Your Customer,實名認證程序),提升會員等級後,才會要求用戶提供銀行帳號作為入出金使用的帳戶。
而即使透過上述幾點驗證都沒有問題,也不能保證虛擬貨幣的投資就是完全安全無虞的。由於現在虛擬貨幣遊交易有些遊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監管框架尚未完善,平台背後的金流可能未經第三方審計,也未必有保險等後盾,若平台不幸發生意外,就有可能拿不回投資金額。例如去年底發生的FTX事件,雖然FTX是當時世界是規模第二的大型交易所,卻因為用戶擠兌,交易所無法周轉而倒閉,許多用戶至今仍未拿回在裡面的存款。
建議想投資虛擬貨幣的民眾,請務必暸解其所承擔的風險,若真的出事的話,除非提早警覺到不對勁的狀況,否則政府或司法程序,甚至神仙都很難拯救你放在裡面的血汗錢。
3. 假借虛擬貨幣名義的詐騙手法
(1)虛擬貨幣投資詐騙 — 冒牌投顧老師、機構的推薦
應該有不少人都曾經被加到「每日飆股」、「大家一起當沖賺大錢」的LINE群組吧!即使多次退出還是經常被詐騙集團邀請,確實令人不勝困擾。而FB、IG也時常有投資相關的帳號和文章,許多人會貼出自己的投資績效,吸引民眾購買課程,或是提供資金給老師和機構代操。而在虛擬貨幣詐騙場景中,也經常出現類似的手法,建議大家可以先到這兩個網站CoinMarketCap、Coingecko查詢一下該虛擬貨幣是否為真。
詐騙者也會在群組裡強調他們利用量化交易或AI等先進技術,能獲得每日1%或每月10%的收益的驚人報酬,群組內的討論也相當熱絡,讓人誤以為是真實存在的投資機構。但事實上,群組裡大部分的成員都是假帳號,背後可能都由同一個人負責發布並回覆訊息,等到要出金(將虛擬貨幣轉為法定貨幣)時,他們就會用跟你說帳戶被凍結,要你先繳稅、繳保證金,這些都一定是詐騙。
要知道,股市的平均報酬大概是一年6%-10%,即使是號稱投資之神的巴菲特,平均年化報酬率也是20%左右,一個小團隊怎麼可能超越巴菲特,做到每月10%的收益?當你看到群組裡不合理的報酬時,千萬不要以為自己撿到寶,其實都是踩入了別人精心佈置的陷阱中。
(2)網路交友的虛擬貨幣詐騙
現 代已經不流行跑趴參加聯誼,反而經常在網路上使用交友軟體找真愛。但即使聊得再怎麼熱絡,畢竟是沒見過面的陌生人,如果談到與投資有關的話題,還是要提高警覺心。
日前就曾有新聞報導,一名女子在臉書社團中認識一名男子,並透過LINE聊天。逐漸熟識後,男子向黃女介紹了一種「解任務賺錢」的方法,聲稱只需開通LINE Pay並加入在線客服,然後按照客服的指示操作即可。女子因為相信他的話,總共匯款了21筆至對方指定的帳戶。最初雖然有獲得一些利潤,但經過一個半月後,她卻無法再進行連結交易。於是對方又提供其他投資任務的網站連結,並以需要儲值、支付保證金、違約金等話術要求對方繼續加碼投資。
女子之後又將虛擬貨幣轉入指定的錢包位址,直到最後發現無法領出任何款項(出金),男子又不再回覆訊息,才恍然大悟已遭受騙,總共被詐去了600萬元。作者友人也曾遇過類似手法,該名友人於交友軟體中認識異性,該異性和其通過一次視訊電話後,即以共同發展兩人未來生活為藍圖,要求友人匯款至某虛擬貨幣網站,稱在該網站上投資虛擬貨幣獲利頗豐,該名友人陸續匯入150萬元後,發現每次要求匯出投資金額,客服人員即要求其再匯入更多款項,始終無法於該網站上將投資金額匯出才發覺受騙。
相較於群組的投資詐騙,這類型詐騙者透過先與受害者聊天搏感情讓對方卸下心防,然後再提出一些看似容易的賺錢方法。此外,不少詐騙者會在初期給予甜頭,先把部分款項匯給受害者,使受害者相信這是真的能賺到錢的投資方式,直到最後將大筆資金投入時,才發現所有錢都拿不回來。
(3)虛擬貨幣交易所詐騙、虛擬貨幣詐騙app
大家在搜尋 Binance(幣安)、MAX等交易所時,經常可以看到有人質疑這些交易所是否為詐騙的一種。然而,有許多不肖人士卻會冒用知名交易所的招牌,向受害者提供一個看似與正規交易所無異的網址,但實際上卻會導向詐騙者所建立的網站。無論配色、外觀等使用者介面,都會讓受害者以為自己在正版的網頁操作,但實際上卻是把金錢往虎口裡送。
而要如何破解這些詐騙手法呢?其實關鍵就在於識別網站的真假。大家可以參考以下做法:
- 下載正規交易所的手機版APP
- 只點擊由Google首頁提供的官方網站連結
- 不隨便使用陌生人所推薦的虛擬貨幣APP或網站連結
此外,若平台在註冊時未要求使用任何帳號密碼,則有可能是虛擬貨幣詐騙,應立即提高警覺。
(4)虛擬貨幣挖礦詐騙手法
在虛擬貨幣的領域中,傳統挖礦是指一種利用電腦硬體進行複雜數學運算,以驗證和記錄新的交易的過程,需要投入大量的計算力(相當於礦工的勞力)才能產出新的虛擬貨幣(礦工成功解決這個難題,會被獎勵一些新的比特幣收入來源)。然而,由於挖礦需要大量的計算力和電力,屬於能量密集型的活動,也對顯卡和硬體設備有極高的要求。
由於先前比特幣價格大幅上升,挖礦機的需求也隨之上升,也使詐騙集團有利可圖。許多人都會在臉書社團被礦機持有者私訊,對方會表示自己不再需要這些設備,所以有意出售,等買家匯款後卻又消失無蹤。另外也有人會說自己可以代購礦機,甚至帶買家參觀自家開設的礦場,說服受害者加入投資計畫,但一樣也是等款項到手後便消聲匿跡匿跡。即使對方出售的是真的顯卡或相關設備,但大多是已經被「操爆」的器材,效能趨近於零,即使價格再低也是得不償失。
(5)透過虛擬貨幣洗錢的案例
即使沒有投資、買賣虛擬貨幣的行為,如果不慎在某些冒牌的虛擬貨幣交易所註冊帳號,並曾經提供對方自己的匯款帳號,之後有可能被詐騙集團拿來當作洗錢的人頭帳戶,如果之後變成警示帳戶,將會非常麻煩。
之前就有人在臉書社團發文,表示自己突然收到虛擬貨幣公司以電匯的方式轉入1元到帳戶的通知,眾多網友回覆,詐騙集團都會用這樣的方式,測試該帳戶是否仍然有效;並建議發文者要馬上報警或是與銀行聯絡,因為該帳號可能已經被設定成詐騙集團旗下的人頭帳戶。
在近期的判決中,有詐騙集團透過交友軟體上的感情詐騙,利用被吿的信任,要求被告提供帳戶,說要匯錢給被告買房,讓被告不斷收取來路不明的金錢,並指示被告以其去購買比特幣。被告的帳戶被銀行列為高風險帳戶後後,甚至提供家人的帳戶;而詐騙集團則同時向另一名被害者(告訴人)謊稱自己是敘利亞的軍醫,在軍營中從事危險工作,需要有人匯款至指定帳戶,以脫離危險環境,讓告訴人前後協助匯款75萬餘元左右至被告之相關帳戶。
被告始終否認自己有詐騙的故意或過失,檢察官也認定刑事部分不起訴。然而民事法院認為,被告已經52歲之成年人,有高中畢業之智識程度、有工作經驗,且曾 有網路交友受騙經驗,應該具有相當的智識程度及社會歷練經驗。且被告在對話紀錄中多次提及鉅額款項匯款異常、密集提款遭銀行關注,應該已經意識到帳戶不太尋常,卻還將其金融帳戶提供他人使用,繼續為詐騙者提領款項、購買比特幣。
法院最終判定,被告具有容任該詐欺取財行為,且此結果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的意圖,因此要求被告需根據民法第179條和第184條的規定,償還其他被詐騙者所損失的金額。
4. 我遇到假借虛擬貨幣名義的詐騙了!該怎麼辦?
停止入金
在意識到受騙當下時,記得立即停止入金,避免再遭受更多損失。
蒐集相關證據及資料
保留對話紀錄、財產損失證明(如:匯款單、轉帳明細、購買點數的證明,最好附有時間戳記
到案發地點的警局報案
在這邊提醒大家,165主要是處理詐騙資訊諮詢的問題,但並不提供報案,所以大家還是要跑一趟警局哦!
定期追蹤案情進度
如果檢方有在之後找到詐騙集團的相關人員,報案者可能會收到法院傳票,必須到法院出庭作證,屆時只要攜帶身分證件及傳票,並如實陳述經歷即可。
取回資金
如果對方帳戶內的資金有成功被警方圈存到,且裡面包含受害者當初被詐騙的金額,就可以拿報案證明單、匯款證明文件、身分證、印章等文件,到銀行帳戶所屬分行取回被詐騙的款項。
5. 真正的虛擬貨幣犯罪之常見問題與相關法律規範
前面提到「假借」虛擬貨幣之名,行詐騙之實的詐騙手法,藉由「虛擬貨幣」作為投資題材,本質上仍是騙取用戶轉帳匯款的網路詐騙,與「區塊鏈上的虛擬貨幣」並無關聯。但也有一種以「真正」的虛擬貨幣作為交易手段,但仍然是詐騙的狀況!
在這些案例中,詐騙集團可能會要求被害者以虛擬貨幣支付款項,或是從事其他交易行為,也可能把獲得的贓款轉為虛擬貨幣。因為虛擬貨幣具有匿名性、去中心化的特徵,金流匯款過程無需經手傳統銀行,經常有跨境轉帳的狀況,對犯罪者來說是絕佳的洗錢工具,同時也不容易被檢方追蹤到相關金流。
(1)遇到真正虛擬貨幣詐騙,錢還拿得回來嗎?
當犯罪者把犯罪取得的贓款換成虛擬貨幣後做交易或匯款,若無法即時凍結犯罪者的帳戶,把錢拿回來的機率微乎極微。雖然現在有一些成功追回款項的案例,但僅限於國內,若款項已流到國外,極難追回。
如果當事人是在一間正規交易所,透過點對點的方式匯款給他人,可以在確定自己遇到詐騙時寫信給客服,詳述自己的狀況,期望交易所可以協助凍結對方的帳戶;但若是在虛假偽造的交易所受騙,除非對方是使用臺灣的銀行帳戶出金,否則極難找到詐騙者的身份。
相較於把錢追回,防止自己受騙是最重要;切記,不要把自己的錢交給其他人管理才是更好的方法。除非對虛擬貨幣有足夠深入的暸解,否則不該輕易相信他人的投資建議。若真的不幸受騙,除應了確實完成蒐證、報警的步驟,接下來仍需就是專心過好自己的生活,不期不待不受傷害,認真工作把錢賺回來,會是更正確的心態。
(2)洗錢防制法修法後對虛擬貨幣詐騙的影響
眾所周知,虛擬貨幣經常成為犯罪的洗錢管道,政府為打擊這類行為,在2023年6月實施最新 的洗錢防制法,放寬懲罰的對象,刑責認定也與以往有所不同。
在新的修法內容中,若將自己的金融帳戶給予第三方他人使用,且該行為不符合一般商業、金融交易習慣,並非基於親友間信賴關係,也無其他正當理由,則根據洗錢防制法第 15-2 條,將可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在以往的法律實務中,大多認為取得幫助洗錢、幫助詐欺之被告(共犯們)取得刑事案件不起訴處分後,即就不太會有被民事被求償的可能。但近期有法院見解表明,已經將刑事跟民事部分脫鉤處理,即使刑事方面獲得不起訴,也只是讓案件無法透過刑事附帶的民事程序進行。若原告是另外以民事訴訟起訴,民事法院仍有可能機會以有被告有過失去而要求其賠償被害人。
(3)針對虛擬貨幣詐騙其他的法律規範
有些人可能會質疑:「虛擬貨幣詐騙是一個嚴重侵害人民權利的犯罪,難道沒有法律可以制裁這些事嗎?」
其實政府目前已經有制定虛擬貨幣相關法律。例如企業若擅自發行虛擬貨幣以募資,性質就類似ICO(Initial Coin Offering,「首次代幣發行」),可能將會涉及**證券交易法第6條所定義之有價證券**。若法院認定企業發行的虛擬貨幣屬於未登記證券的一種,就必須適用證券交易法內的規定,最高可處5年的有期徒刑,還可以併科最高1500萬元的罰金。
此外,若業者並非具有營業許可執照的銀行機構,卻從事收受投資款項、給予利息等行為,就有機會觸犯銀行法第29-1條的違法吸金罪,根據銀行法第125條 :「違反銀行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其因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五億元以下罰金。」最高可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比詐欺罪還嚴重,罰金的額度也相當驚人。
另外,若對方的罪名成立,即使對方已經服刑完畢,被害人依然可以再提起民事訴訟索賠;亦可在刑事訴訟的階段附帶提起民事訴訟,還能節省額外提起民事訴訟的費用。
很多人認為但無論如何,要是法律能杜絕這類型的詐騙行為,就不會有這麼多人受害了,但法律的規範常常趕不上推陳出新的詐騙手法。虛擬貨幣詐騙說穿了,其實只是藉由「虛擬貨幣」作為投資題材,本質上仍是騙取用戶轉帳匯款的網路詐騙,與「區塊鏈上的虛擬貨幣」無關連;與多數網路詐騙相同,虛擬貨幣詐騙雖然可惡,但礙於金流複雜、難以追蹤的阻礙,警方幾乎很難找到背後主使者,只能起訴中間負責傳遞訊息、詐騙當事人的手下(俗稱車手),但這些車手是犯罪集團最末端的工具他們身上通常身無分文都沒有受害者匯入的款項,所以也難以向他們要求全額賠償要求索賠全額。
目前有關虛擬貨幣的相關法律正在研擬中,也有不少人呼籲政府成立主管機關,處理虛擬貨幣的洗錢防範、合法合規等相關事宜,但仍然尚無定案。建議大家還是要時時提高警覺,保護好自己的財產,避免辛苦存下的積蓄,因為一時的受騙而化為烏有。
6. 投資虛擬貨幣前的注意事項
- 查看各大論壇對該交易平台的看法
- 不輕易相信他人的投資建議,尤其是在私人群組或一對一的聊天室
- 充分蒐集資訊並暸解風險後再決定是否要投資
- 以為自己找到難得的投資機會,期盼不合理的鉅額報酬
- 使用陌生網友轉貼的連結或網頁
參考法條與資料
- 證券交易法 第6條
- 洗錢防制法 第15-2條
- 銀行法 第29-1條
- 銀行法 第125條
- 民法 第179條
- 民法 第184條
※網站聲明:
- 著作權由「喆律法律事務所」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 文章資料內容僅供參考,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 法令具時效性,文章內容及所引用資料,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
黃華駿 律師
理湛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
內容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