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被告過失傷害怎麼辦?賠償、提告流程一篇就搞定!
車禍過失傷害的定義跟要件是什麼?車禍造成過失傷害該如何處理? 會被起訴、留下前科或案底嗎?可能會被判多久?可以易科罰金嗎?遇到車禍過失傷害獅子大開口怎麼辦?和解金賠多少才合理?本文將完整說明車禍提告流程、車禍過失傷害賠償金額、以及車禍被提告過失傷害罪如何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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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1 更新
雷皓明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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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車禍過失傷害是什麼?怎樣的情況會構成車禍過失傷害罪?
(1)車禍過失傷害定義&車禍過失傷害構成要件!
車禍過失傷害定義,是指肇事者因車禍造成對方受傷,且我方「有」肇事責任,雖然不是故意的,但因有過失的成分在,所以就構成了「車禍過失傷害」。若我方「沒有」肇責,即便對方有很嚴重的傷勢,也不構成車禍過失傷害罪。
舉例來說:阿淳是直行車輛,綠燈時正常起步,而路口的機車違規闖紅燈,因此不慎發生車禍。根據車禍初判表與車禍鑑定報告,阿淳並沒有任何的違規行為,機車是100%的肇責,因此阿淳並不構成過失傷害。
2. 車禍提告期限是多久?提告過失傷害流程一覽!
(1)車禍過失傷害提告流程報你知!車禍提告多久會收到傳票?
馬路如虎口,一不小心就有可能造成車禍。若有受傷且當事人需要上法院進行協調,那麼大家就一定要知道車禍過失傷害提告流程!
第一步:準備資料、蒐集證據
在準備資料、蒐集證據的同時,就可以先釐清案件發生的前因後果。當心中有個底之後,在後續和解、與律師對談、上法庭時,能有談判的依據。資料包含了:交通事故登記聯單、車禍初判表、車禍鑑定報告、醫院診斷證明書、車行開立的車輛毀損單據...等。
這邊要特別提醒民眾,如果有受傷的話,一定要前往醫院就診,留有醫療紀錄。日後若因車禍提告過失傷害的話,法院才會有評斷賠償的參考依據。
第二步:至警局報案/各地方法院地檢署提告
在過失傷害告訴乃論中,檢察官不會主動偵查案件,所以必須要由當事人以公訴、自訴的方式提出。當事人到附近的警局提告過失傷害,也就是報案、做筆錄。或是直接到各地方法院地檢署遞交刑事告訴狀,檢察官受理案件後就會進入偵查階段。當檢察官認定被告有犯罪嫌疑後,就會起訴被告並將案件移轉至法院。
特別注意一點,過失傷害提告期限是事發後的「6 個月內」,超過期限的話就無法再追訴刑事的責任囉!
第三步:進行強制調解
在車禍案件中的民事訴訟屬於強制調解,若當事人提告過失傷害附加民事賠償,因為案件中涵蓋了民事賠償,因此案件在法官審理前,會要求當事人雙方都進行車禍調解,法官審理在最終步驟。大家一定會想:「我為什麼還要跟對方調解?法官審理比較快不是嗎?」由於法院每天受理的案件非常多,如果有關民事賠償的案件能在上法庭之前解決的話,就再好不過了!
第四步:調解成功/調解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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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調解成功,則調解書就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執行效力」。調解成立後即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執行效力」,不用擔心調解後對方不履行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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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調解不成立,才會進行後續的法院判決程序,由法官來做最後的裁斷。
而很多人常問:「律師,請問車禍提告多久會收到傳票呢?」答案是:不一定!
收到傳票的時間會依據各地法院的人力資源、作業流程……等有所不同,如果是一般民事求償約1至2個月,若是刑事案件,有可能2周內就會收到傳票,因此沒有固定的時間。
(2)車禍和解後還能提告過失傷害嗎?
車禍和解還能告對方過失傷害嗎?答案是:可以。
由於刑事告訴權利無法事先拋棄,所以建議民眾在當初和解/調解時,就要將「撤回刑事告訴權利」這項條件加在和解書/調解書上。如此一來若對方反悔提告,就可以拿和解書/調解書作為證據,代表我方有意處理且態度良好,以此保障自身權益。
想了解更多車禍和解的文章,請點擊:車禍和解怎麼做?發生車禍別緊張!和解細節一次看!
3. 車禍過失傷害賠償有哪些項目?求償期限是多久?
(1)車禍求償項目筆記起來!
發生車禍後,大家最關注的重點就是「車禍求償項目有哪些?賠償多少錢?車禍賠償行情?」本段將車禍過失傷害賠償分為以下4項,供民眾參考。
1.醫療費用
包括看醫生的掛號費、手術費、診斷費……等,因車禍所產生的醫療費用,都算在此車禍求償的項目裡面。
2.喪失/減少勞動力的賠償
當發生車禍而導致身體受損,暫時或永久無法工作時,受害者可以根據受傷前的穩定收入薪資條,要求對方賠償自己無法工作這段時間的勞動力損害。法院在判定賠償金額時,會根據被害者的年收入、教育程度、年齡技能……等,作為考量的標準。
3.生活上增加的額外必要支出
額外必要支出是指因車禍導致生活上必須要新增額外的支出,如:加裝義肢的費用、使用輔助醫療器材……等項目。而車禍交通費求償也涵蓋在這個項目裏面,當事人在往返醫院復健、複診時的交通費,也可以向肇事者求償喔!
4.精神慰撫金
在車禍求償清單中,精神慰撫金是唯一一個「非實質財產損害補償」的項目。當受害者因車禍導致精神痛苦時,就可以求償此項。不過精 神慰撫金並沒有固定的衡量標準,所以法院會根據案件嚴重程度、被害者受損嚴重與否做裁斷。
(2)車禍求償期限是多久?2年內一定要提告?
由於車禍求償屬於民事,期限是2年。2年內一定要向法院提出告訴,否則法院就會認定你喪失提告的權利。再次提醒大家,如果因車禍導致受傷,牽扯到刑事相關的責任,那麼期限就會縮短至6個月。如果民眾想要「以刑逼民」,利用刑法來要求對方賠償的話,就要特別注意期限。
4. 車禍被告過失傷害如何自保?有可能不被起訴嗎?
車禍被告過失傷害如何自保呢?發生車禍後應該要先申請車禍初判表、車禍鑑定報告,釐清雙方肇責,就是車禍自保的其中一個方法。以下將案件分為輕、重兩種程度說明:
案件輕微 雙方以和解為目標,達成共識後共同簽訂和解書。而民眾要特別注意,和解書上要特別註明:「放棄提出告訴之權利」,免得日後對方反悔而自己也沒有證據。
案件嚴重 建議可以帶著文件資料找專業律師進行法律諮詢,或直接交由車禍專業律師評估後續的策略。由於案件嚴重會直接影響到當事人是否會被判刑、擁有前科,在律師的協助下較能大幅降低被判刑、減輕量刑的機率。
(1)車禍過失傷害一定會被起訴嗎?
車禍過失傷害不起訴條件有以下項目:
- 超過6個月的告訴期限 。
- 被告死亡。
- 過失傷害的證據不足。
- 無犯罪情節,或犯罪情節非常輕微。
若符合上述任一條件,就不會成立車禍過失傷害,但實際裁量結果還是會由檢察官核定,也就是說,成功起訴的是與否,由檢察官做評斷。
5. 車禍過失傷害判多久?刑期有多長?可以易科罰金嗎?
(1)車禍過失傷害罪罰金最高是30萬嗎?會不會留下前科?
究竟車禍過失傷害會判多久?車禍過失傷害罪罰金是多少錢呢?過失傷害最高刑責是多久?想必大家心中一定有這些疑問吧!根據我國刑法第284條規定,車禍過失傷害判刑如下:
- 一般過失傷害是處以1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的罰金。
- 致重傷者,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
法官會根據傷勢的不同、情節之輕重、肇事者的家庭經濟狀況判決,因此沒有一定的金額與刑期。而車禍過失傷害易科罰金是根據刑法第41條:「犯最重本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6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台幣1千元、2千元或3千元折算1日。」
簡單來說,涉及罪行要在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且最終法院判定在6個月以下,才可以爭取易科罰金,用新台幣來交換自由。但不是所有的犯罪 行為都能易科罰金,這是由檢察官所決定的,因此即使刑度低於六個月,但檢察官不允許易科罰金,還是要乖乖地入獄服刑。
要留意的是,如果刑度大於或是等於兩個月,仍會於良民證(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上留下紀錄,因此如果希望爭取不留下前科,會建議尋求車禍專業律師協助,以爭取最好的結果。
由於車禍所造成的過失傷害是屬於刑事,如果處理不當,法院判決被告需要入獄服刑並繳交罰金的話,恐怕會留下「車禍過失傷害前科」。因此建議民眾發生車禍後,可以尋求專業的律師,討論後續的處理事宜。
(2)車禍過失傷害判例分享!
接著,以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11年度交易字第324號的車禍過失傷害簡易判決為例:
大黃(化名)在駕駛小客車時,跨越分向限制線且提前左轉彎,又沒有依照號誌指示行使,因此撞上了阿淳,導致阿淳(化名)左側股骨幹骨折。在這個判決書中,檢察官認為大黃雖有犯罪,但態度良好,因此可易科罰金。法官判定拘役30天,易科罰金以1天1,000元折算,如果大黃不想被拘役30天,則只要繳交1,000元x30天,也就是3萬元,就不用被關。
以上就是簡單的車禍過失傷害判例分享,大家對於刑期、賠償金額、易科罰金應該有更深一層的認識了吧!
6. 對方因車禍過失傷害獅子大開口怎麼辦?只能吞下去嗎?
(1)車禍過失 傷害和解金太高,不想和解會怎樣?
很多民眾對於「過失傷害不和解」有些疑問,如果過失傷害不和解的話,代表雙方並沒有達到共識,那麼此案件就會交由法官來審理,由公正的法官依據案件輕重、雙方態度、經濟狀況……等,斟酌判決。
舉例來說,若我方是肇責較大的一方,那麼和解破局也不代表一定會背上過失傷害的罪名。如果有向對方表示出積極、友好的態度,以誠意來處理問題,那麼雙方因賠償金沒有和解成功進而走上法庭,法官也會考量到你的態度而不予以判刑。當遇到車禍過失傷害獅子大開口的情況,不要為了不背上刑責而選擇妥協、罔顧自身權益!不過並不是態度友善就不會被判刑,所以若不想有過失傷害的前科,建議民眾尋求專業的車禍律師比較有保障!
7. 車禍造成過失傷害處理流程大揭秘!
準備資料、蒐集證據
備齊所需資料與文件:
- 交通事故聯單。
- 車禍初判表。
- 車禍現 場圖。
- 車禍鑑定報告。
- 車輛損毀單據。
- 診斷證明書。
- 刑事告訴狀。
- 其他資料。
警局報案、地檢署提告
- 至任一警局報案、做筆錄。
- 去事故發生地、或被告居住所在地的地方法院地檢署提交刑事告訴狀。
強制調解
若當事人提出過告過失傷害附加民事賠償,由於包含了民事賠償的部分,因此案件在進入法院審理之前,都需要先進行強制調解。由公正的第三方協助溝通,並幫助雙方取得共識。
調解成功/調解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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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成功,簽訂調解書。一旦調解成立,則不得再提起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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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不成功,調解委員會會開立「調解不成立證明書」,證明有調解過但調解不成功,接著案件就會進入法院由法官審理。
8. 車禍造成過失傷害注意事項
- 報警處理,留有第三方的紀錄。
- 若有受傷請至醫院開設診斷證明。
- 申請車禍初判表/車禍鑑定報告。
- 請車行開立車輛毀損的修繕單據。
- 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
- 避免超過6個月的刑事告訴期限。
- 避免超過2年的民事告訴期限。
- 為了與對方達成和解,不顧和解書內容對我方不利就簽訂。
參考法條與資料
- 刑法 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 刑法 第314條告訴乃論罪
- 刑事訴訟法 第237條
- 民法 第216條
- 民事訴訟法 第403條第7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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