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肇責判斷標準是什麼?初判表怎麼看?比例怎麼算?
肇責通常區分為主要肇事原因、次要因素或無肇事責任,並依照各自的影響程度,推算出雙方的責任比例,影響後續的民事求償金額與保險給付,本文中律師將說肇責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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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更新

雷皓明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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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什麼是肇責?車禍肇責怎麼算?
(一)什麼是車禍肇責?
車禍肇責(肇事責任)是指事故發生時,雙方在法律上應負的過失責任。鑑定時主要會依據「路權歸屬」、「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等法規,評估誰是造成事故的「肇事主因」或「次因」,並以此比例計算賠償金額。
(二)肇事責任如何判定?
1.警方初步研判(初判表)
車禍後 30 天可向承辦警局申請,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0條規定,警方完成現場調查後製作,會列出雙方有無違反交通規則(如未讓車、超速)。
2.車輛行車事故鑑定
若對初判表不服,可於事發 6 個月內自費至各區監理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申請專業鑑定。鑑定委員會依據事證、交通法規與專業分析,判定雙方是否有過失。通常區分為主要肇事原因、次要因素或無肇事責任,並依照各自的影響程度,推算出雙方的責任比例,影響後續的民事求償金額與保險給付。
2. 車禍肇責常見問FAQ
(一)車禍初判表說我有肇責,可以不認嗎?
可以不認。初判表只是警方的初步分析,不具最終法律效力,不等於確定你需要賠償。若你認為有誤,可在事故發生後6個月內申請正式車禍鑑定(費用3,000元),由委員會重新審查,鑑定結論更具公信力。
(二)雙方都有肇責怎麼算?
在現實世界裡,車禍很少是「一方全錯、一方全對」。若雙方都有過失,法院會依照各自的過失比例,分攤損害賠償金額,這就是所謂的「過失相抵」原則(民法第217條)。

參考法條與資料
- 民法 第217條
-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第1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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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皓明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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