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方住哪就得去哪告?搞懂「訴訟管轄」這件事超關鍵!
在打民事官司之前,最容易被忽略、卻又關鍵到不行的第一步,就是——「訴訟管轄」,該去哪間法院告!一般情況下,原告得跑去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報到,不是你想討回公道就能照自己的方便來,這就是俗稱的「以原就被」原則。但別急,法條也不是鐵板一塊,像是不動產爭議、或是雙方早就講好哪一家法院開戰,這些情況可就另當別論。本文帶你一次搞懂訴訟管轄的眉角,讓你在開庭前就站穩法律的制高點,絕不當訴訟新手村的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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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