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體錯誤如何認定?律師教你解決方案與觀點!
什麼是客體錯誤呢?簡單來說,就是行為人在犯罪當下誤認了對象。例如把小明當成小美,或是在黑暗中把人誤認為其他東西。這種主觀想法與客觀事實不符的情況,在刑法上稱為「錯誤」。法律錯誤認知不僅影響刑事責任的認定,更關係到當事人的權益保障。本文將從專業律師的角度,為您詳細解析這個重要的法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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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更新

雷皓明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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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什麼是客體錯誤?基本概念與法律定義
理解客體錯誤的基 本概念,是掌握刑法故意理論的關鍵。刑法客體錯誤是指行為人因為誤認錯目標,對錯誤的目標實施犯罪行為的情況。
在刑法上,故意指的是明知且有意使其發生。然而,當主觀想法和客觀事實出現不一致時,就會產生認知錯誤的問題。這種錯誤直接影響行為人的主觀故意認定。
(一)法律意涵與核心特徵
客體錯誤的核心特徵在於「誤認對象」。行為人原本想要對甲實施犯罪,卻誤認乙為甲而對乙下手。
根據法益位階是否相同,刑法客體錯誤可分為兩類:
- 等價客體錯誤:誤認的對象具有相同法益價值
- 不等價客體錯誤:誤認的對象具有不同法益價值
(二)與其他錯誤類型的區別
客體錯誤與事實錯誤、法律錯誤有明顯差異。事實錯誤涉及對客觀事實的誤解,法律錯誤則是對法律規範的誤解。
而認知錯誤中的客體錯誤,專指對犯罪目標身份的誤認。這種區別對於判斷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具有重要意義。
2. 客體錯誤認定標準與構成要件分析
客體錯誤的犯罪構成要件該當性判斷,是刑事責任認定的關鍵環節。法院在處理這類案件時,必須建立明確的判斷標準。這個過程需要仔細分析行為人的主觀意圖與客觀行為之間的關係。
實務上將客體錯誤區分為「等價」與「不等價」兩種類型。等價客體錯誤指的是誤認對象在刑法規範上具備同一性。不等價則是指誤認對象在法律評價上完全不同。
(一)構成要件該當性的判斷原則
法院判斷構成要件該當性時,會採用具體符合說的觀點。這個原則要求行為人的主觀認知必須與客觀事實相符。如果行為人 把A誤認為B而殺害,由於兩者都是人,在刑法上具備同一性,因此成立殺人罪。
相反地,如果想要殺人卻誤殺了動物,這屬於不等價的客體認知錯誤。由於人和動物在法律地位上不同,行為人只能成立殺人未遂。

(二)主觀認知與客觀事實的落差評估
評估主觀認知與客觀事實的落差時,法院會考慮多項因素。首先是行為人的認知能力和當時的環境條件。其次是誤認的合理性程度。
這種評估需要個案判斷,不能一概而論。法院會綜合考量行為人的教育背景、專業知識和當時的具體情況。
認知錯誤的程度界定
認知錯誤程度的界定直接影響犯罪構成要件的認定。輕微的誤認通常不影響刑事責任。但嚴重的客體認知錯誤可能導致犯罪性質的改變。
實務上會以一般人標準來判斷誤認是否合理。如果在相同情況下,一般人也可能產生類似誤認,法院通常會從寬認定。
3. 實務案例解析與法院判決見解
法院在處理客體錯誤案件時展現了不同的判決思維。透過分析真實案例,我們能更清楚了解錯誤理論如何在司法實務中發揮作用。每個案件都有其獨特性,法官必須仔細評估當事人的主觀認知與客觀事實之間的差距。
(一)經典刑事案件中的客體錯誤認定
屏東潮州發生的鬥毆槍殺案是典型的客體錯誤案例。王姓男子因友人被打而憤怒,誤認駕駛藍色轎車的何姓上兵為仇家。他攔車包夾後開槍射殺,造成無辜者死亡。
在這起刑事案件錯誤中,兇手無法主張沒有殺人故意。法院認定即使認 錯對象,殺人的故意仍然存在。這種情況下,客體錯誤並不能免除刑責,仍會成立殺人罪。
(二)具體案例的法律適用分析
雙重錯誤情況更加複雜。若採通說觀點,可能成立殺人未遂罪與過失致死罪。但新派學者認為應成立殺人罪。
律師在處理此類案件時,必須深入分析不同理論觀點。選擇最有利的法律解釋策略,為當事人爭取最佳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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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皓明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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