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萬的著作權罰款等著侵權者:網路照片可別隨便用!
著作權法是為了保障創作人的權益而設立,旨在保護創作者及其作品,涵蓋了著作人格權和著作財產權。本文將由律師為您詳細解釋著作權法的各個方面,包括著作權要怎麼註冊、抄襲的定義以及如何才能不違反著作權的使用網路上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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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2 更新
鄒易池 律師
內容認證
1. 著作權是什麼?要怎麼註冊?
(1)著作權是什麼?涵蓋哪些範圍?
著作權的核心概念在於「保護創作者的智慧成果」,通常也被稱為版權,也就是我們在作品後常見的「版權所有,翻印必究」的法律依據。
著作權的範疇相當廣泛,主要可以分為10大類型:語文、音樂、戲劇舞蹈、美術、攝影、圖形、視聽作品、錄音作品、建築以及電腦軟體著作。然而,有些項目如標誌、專有名詞、公式、數據表、考試題目或新聞報導並不屬於著作權法所保護的對象。
(3)違反著作權法算是刑事犯罪嗎?
除了透過以盜版光碟方式侵犯著作權屬於「非告訴乃論」外,其他形式的著作財產權侵害都是「告訴乃論」,這意味著涉案者可能面臨民事和刑事上的雙重責任。
- 民事責任
根據著作權法第88條的規定,受害者可以請求法院根據侵權的嚴重程度,在無法證明實際損害數額之情況下,判決侵權者支付1萬至100萬新台幣的賠償金。如果行為是故意且情節嚴重的,賠償金額甚至可以提高至500萬新台幣。
- 刑事責任
在刑事方面,著作權法特別指出,侵犯「重製權」、「改作權」和「公開傳輸權」等權利的行為,可能會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75萬新台幣以下的罰金。
儘管如此,「智慧財產權」、「著作權」的案件通常以刑事訴訟開始,隨後通過民事和解來結案。具體的罰金金額往往會根據和解時的具體情況進行調整。
2. 著作權不只一種?著作人格權跟著作財產權是什麼?
「著作權」的主要目的是保護創作者的權益,分為「著作人格權」和「著作財產權」兩個層面,保障鼓勵創作者安心創作,從而產生更多優質作品。然而,在某些情況下,著作權的處理會顯得較為複雜。例如,為公司創作歌曲或是公務員為政府機構創作作品等合作性質的情境中,對於「著作財產權」的處理就需要特別注意,以避免不慎引發法律問題或訴訟。
(1)著作人格權
根據著作權法第10條,創作者一旦完成作品便自動擁有著作權,且無法轉讓其著作人格權。著作人格權是永久性的,即便作者過世,其權利仍然存在,目的是保護作者的名譽和聲譽。著作人格權包括以下三個主要權利:
- 公開發表權:允許創作者決定是否公開其創作,如決定一部影片是否上傳至網路平台。
- 姓名表示權:創作者有權決定是否以真名或筆名公開身份。
- 禁止不當修改權:未經創作者同意,禁止任意修改其作品,例如未經畫家許可,美術館不得隨意更改畫作展示方式。
例如:大牛未經許可,擅自修改並發表好友的新小說作品,還宣稱這是自己的創作並上傳至網路,這就侵犯了著作人格權中的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和禁止不當修改權。
(2)著作財產權
「著作財產權」提供創作者將其作品的某些權利轉讓或授權給他人,讓創作者能夠從共有作品中獲得經濟利益。這種權利的轉讓並非意味著放棄所有權利,而是根據具體情況選擇授予特定的權利。因此,在簽訂合約時,著作人需注意不要輕易放棄所有權利。例如,如果A平台根據合約只擁有某影片的公開傳輸權,而無重製權,則無權擅自複製該影片。
著作財產權的種類
著作財產權旨在保護創作者的經濟利益,與「著作人格權」不同,後者僅保障三項權利。著作財產權包括重製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播送權、公開上映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展示權、改作權、編輯權、散布權及出租權等多達11種權利。
著作財 產權的有效期限
- 著作人為自然人:著作權的保護期限持續至著作人逝世後50年。若著作從未公開,則自著作完成後計算50年。
- 著作人為法人:著作權保護期限為著作公開後的50年。
- 保護年限較短的類型:攝影、視聽、錄音和表演等4類著作的保護期限較短,僅限於公開發表後的50年,而不是著作人逝世後的50年。
(3)誰可以主張著作權?
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除了著作人外,還有其他對象可主張著作權:
-
受雇人
包括公務員,在職務範圍內完成的著作,該受雇人被認定為著作人,並可主張著作人格權。然而,著作財產權歸雇主所有,除非雙方有其他特別協定。(著作權法第11條) -
受聘人
當一方出資並聘請他人創作時,受聘者被視為著作人,享有著作人格權和著作財產權。出資 人有權利使用該著作,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著作權法第12條) -
推定著作人
當一份著作的原件或已發行的重製品上,或在著作被公開發表時,以常規方法標明了著作人的真實姓名或眾所周知的筆名,該人將被推定為該著作的著作人。(著作權法第13條)
3. 怎樣才能不違反著作權的使用他人作品?
大家普遍知道保護「著作權」的重要性,但有時仍可能無意中觸犯著作權,例如不恰當地使用素材或因不瞭解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原則而侵犯他人著作權。這可能導致被貼上「抄襲者」的標籤,甚至面臨著作權侵權的法律 訴訟,造成的損失可能遠超過得到的好處。
(1)如何合法使用他人音樂?
「音樂」作為一種廣泛使用的素材,常被用於餐廳背景音樂或是影片剪輯的配樂。然而,要如何合法地使用音樂素材呢?首先,未經音樂製作人的授權,無論是在餐廳播放、非營利用途,還是使用有音樂版權的30秒片段作為配樂,都是不被允許的!如果堅持要使用特定音樂,應該先到智慧財產局的網站進行音樂版權查詢,然後與版權持有者或相關代理機構聯繫,談妥版權購買事宜,這樣才能確保你的使用是合法的。
(2)如何合法使用他人照片?
在網上下載照片雖然方便,但需警惕法律風險!照片屬於攝影著作,為我國著作權法所保障之著作,並不是所有在網上找到的照片都可以隨意使用,即使它們沒有水印也不代表合法。
建議使用圖片的進階搜尋功能,設定搜尋條件為「不限使用權」的圖片,或者尋找專門提供免費圖片素材的網站。
此外,即使標明了圖片來源,也不代表就完全避免了侵犯著作權的問題。即便是下載了圖片,您仍無權更改其版權。因此,在使用網上照片時,一定要謹慎考慮版權問題,避免因忽略圖片版權而導致經濟損失。
(3)外國創作者的作品在台灣也有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嗎?
根據互惠原則,如果某個國家也同樣保護台灣國民的著作權,那麼該國的公民所創作的作品,在滿足特定條件下,也會受到台灣著 作權法的保護。
這些條件包括:該外國人的作品首次在台灣發行,或者在外國發行後的30天內也在台灣發行。
此外,如果有特定的國際條約或協定(例如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智慧財產權協定),並且這些條約或協定已經經過立法院的批准,那麼在這些協定框架下的外國著作亦受台灣著作權法的保護。(著作權法第4條)
4. 使用他人創作前的注意事項
- 使用他人著作前徵得同意,並留下紀錄。
- 未經同意使用他人著作。
每一件創作都是創作者的辛勤成果。避免智慧財產侵權的最佳方式是在使用他人作品之前,先確定其版權狀態,以免因一時疏忽而遭受重大財務損失。創作者同樣需要留意保護自己的權益,以免損失自己的創作成果。
參考法條與資料
- 著作權法 第4條
- 著作權法 第10條
- 著作權法 第11條
- 著作權法 第12條
- 著作權法 第13條
- 著作權法 第8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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