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完全給付是什麼意思?律師:契約履行關鍵辨析!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簽訂各種契約,從購物、租屋到服務委託。當對方未能完全依照約定履行義務時,您可能正面臨不完全給付的情況。這個法律概念對保障您的權益至關重要。了解民法第227條的適用範圍和您的法律權利,能在面對這類情況時做出明智決定。本文將深入探討不完全給付的定義、常見類型、實務案例及法律救濟途徑,協助您在契約履行過程中更有效地保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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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更新

雷皓明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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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什麼是不完全給付?法律定義與基本概念
當我們談論契約履行時,不完全給付代表債務人已經給付,但該給付在品質、數量或方式上存在瑕疵。在日常生活中,這種情況相當常見,例如購買的商品有瑕疵、訂購的餐點少了配料,或是工程完工但品質不符合約定標準等。
根據民法債編的規定,不完全給付是債務不履行的一種類型,但它與其他類型有著明顯區別。了解這些差異對於保障自身權益至關重要,尤其在現代商業交易日益複雜的環境下。
(一)民法上的不完全給付定義與範圍
不完全給付定義主要源自民法第227條的規定,指債務人雖已為給付,但該給付並不完全符合契約約定的情況。這種情形下,債之效力仍然存在,但已產生瑕疵。
不完全給付的核心要件包括:
- 債務人已經為給付行為
- 給付內容不完全符合契約約定
- 可歸責於債務人的事由
- 導致債權人受有損害
其範圍相當廣泛,涵蓋物品品質瑕疵、數量不足、交付時間或方式不符合約定等各種情形。例如,訂購的家具雖已送達,但顏色與訂單不符;或者委託的工程雖已完工,但使用的材料品質低於合約規定。
(二)不完全給付與其他債務不履行類型的區別
在民法體系中,債務不履行主要分為三種類型:給付不能、給付遲延和不完全給付。
與給付不能相比,不完全給付的情況下債務人確實已經提供給付,只是內容或方式有瑕疵。例如,賣家交付了商品,但商品規格錯誤;而給付不能則是指債務人根本無法履行義務,如訂購的限量商品已絕版無法取得。
與給付遲延的區別在於,給付遲延主要問題出在時間上,債務人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履行;而不完全給付則是給付內容本身有瑕疵。例如,賣家按時交付了商品,但商品有 品質問題,這就是典型的不完全給付而非給付遲延。
理解這些區別有助於當事人正確判斷自己面臨的法律問題,並採取適當的救濟措施,確保自身權益不受損害。在實務中,這三種類型有時會同時出現,增加了案件的複雜性。
2. 不完全給付的常見類型與實務案例
不完全給付在日常交易中經常發生,了解其常見類型與實務案例有助於保障自身權益。從法律角度來看,不完全給付類型主要可分為給付遲延、給付瑕疵以及加害給付等形式,每種類型都有其特定的法律效果與處理方式。
(一)給付遲延:時間上的不完全履行
給付遲延是指債務人未能在契約約定的履行期限內完成給付,但未來仍有履行可能。例如,網購賣家承諾三天內出貨,卻延遲一週才寄出商品。
在某些情況下,時間是契約的關鍵因素。想像一下,如果婚禮蛋糕在婚禮隔天才送達,即使品質完美,也已完全喪失契約目的。根據民法規定,債權人面對給付遲延時,可以選擇繼續等待履行並請求遲延損害賠償,或在特定條件下解除契約。
(二)給付瑕疵:品質或內容上的缺陷
給付瑕疵指債務人雖已提供給付,但在品質、數量或內容上存在品質缺陷,不符合契約約定標準。常見情形包括購買的電器功能故障、訂購的商品數量不足,或服務品質低於約定水準。
依據民法規定,當給付存在瑕疵且可以補正時,應按給付遲延處理,債務人須立即修正或更換;若瑕疵無法補正,則按給付不能處理,債權人可解除契約並請求損害賠償。這也與
有密切關聯。

(三)台灣法院對不完全給付案例的判決分析
台灣法院實務中有許多關於不完全給付的重要不完全給付判決。 明確區分了瑕疵給付和加害給付兩種不完全給付類型。
一個經典案例分析是甲向乙購買公豬用於育種,但該公豬患有口蹄疫,導致甲原有的豬群大量死亡。法院認定這屬於加害給付,不僅侵害了契約利益,還損害了債權人的固有利益。在此案例中,甲不僅可以解除契約,還可以請求賠償豬群死亡的損失。
此類判決顯示,法院在審理不完全給付案件時,會全面考量契約目的、當事人過失程度以及損害範圍等因素,以確保公平正義。
3. 面對不完全給付的法律救濟 與權利保障
遭遇不完全給付問題時,了解自身法律權利是維護契約公平的第一步。台灣民法第227條明確規定了債權人可依據不完全給付的性質與嚴重程度,採取不同的救濟措施。這些法律保障機制旨在平衡契約雙方利益,確保債權人不會因債務人的不完全履行而蒙受不必要的損失。
(一)債權人可主張的具體權利與請求
當發生不完全給付時,債權人可依情況主張多種權利。若給付瑕疵可以補正,債權人可要求債務人修復、更換或補足,準用給付遲延的相關規定。若瑕疵無法補正,則可準用給付不能的效果,包括解除契約的權利。
在買賣契約中,債權人還可要求減少價金作為救濟方式。當瑕疵嚴重影響契約目的時,債權人有權解除契約關係。此外,債權人可請求損害賠償,包括因瑕疵直接造成的損失,以及瑕疵給付導致的其他損害,如固有利益的侵害。
(二)債務人的責任承擔與抗辯事由
債務人的責任以「可歸責性」為前提,這是不完全給付責任的核心要件。若不完全給付源於不可抗力、第三人因素或債權人自身原因,債務人可主張免責。
常見的抗辯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導致商品損壞)、債權人未盡協力義務、瑕疵非債務人所致、債權人已知悉瑕疵仍接受給付等。若債務人能證明不完全給付非因自身過失,或債權人對瑕疵有所貢獻,可能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
(三)舉證責任與訴訟時效的重要提醒
在不完全給付訴訟中,舉證責任主要由債權人承擔。債權人需證明:契約關係的存在、債務人的給付存在瑕疵、該瑕疵可歸責於債務人,以及因此遭受的損害。
關於訴訟時效,一般請求權時效為15年,但消費性交易中的瑕疵擔 保責任可能有特別規定。債權人應妥善保存相關證據,包括契約文件、瑕疵照片或鑑定報告、與債務人的溝通記錄等,以增加勝訴機會。
及時尋求法律專業人士協助,也是保障自身權益的重要步驟。面對複雜的不完全給付爭議,專業律師的建議能幫助您選擇最適合的法律救濟途徑。
(四)契約履行中如何預防與妥善處理不完全給付問題
預防不完全給付的最佳方式是在契約擬定階段做好準備。明確約定給付標準、品質要求和交付時間,將大幅降低日後爭議的可能性。契約中應詳細列出驗收標準和違約責任,為雙方設立清晰的行為準則。
在履行過程中,定期檢查進度和品質是有效的契約風險管理策略。保留書面溝通紀錄、拍照存證,並及時反映發現的問題,能避免小缺失演變成嚴重瑕疵。特別是工程或製造類契約,階段性驗收尤為重要。
當發生不完全給付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對方並具體說明瑕疵情況。保存完整證據,如照片、影片或專業鑑定報告,這些都是爭議解決的關鍵。提出明確的補救要求,並給予合理期限,展現解決問題的誠意。
若協商無效,可考慮調解或訴訟等正式爭議解決管道。不過,訴訟前務必評估成本效益,有時尋求專業調解可能是更經濟實惠的選擇。企業可建立標準化的不完全給付預防機制,包括供應商評估系統和品質控管流程,從源頭減少風險。
最後,選擇信譽良好的交易對象,也是預防不完全給付的基本措施。透過完善的契約條款和有效的溝通機制,大多數不完全給付問題都能在初期獲得妥善處理。
參考法條與資料
- 民法 第22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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