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盜圖怎麼辦?可以提告侵害肖像權嗎?律師帶你認識肖像權!
肖像權是什麼?涵蓋哪些範疇?未經允許使用照片或影片就會侵害肖像權嗎?本文將由專業律師闡述肖像權的法律界定,並提供肖像權同意書的範本。此外,還將介紹在簽署肖像權同意書前,需要留意的重要事項,以保障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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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2 更新

鍾欣紘 律師
內容認證
1. 什麼是肖像權?怎樣會構成侵害肖像權?
「肖像」一詞常 用於描述透過繪畫、雕塑、攝影等藝術手法所呈現的人物形象。這些肖像可能展示全身、半身,或僅是臉部或頭部,只要能識別出人物的五官特徵,便可稱之為肖像。
肖像權則是指個人對自己的肖像—包括五官和外貌,使用、製作及公開的控制權。這是一項屬於個人的專有權利,無法轉讓給他人。
在法律中,肖像權獨特而有趣,雖然它不像其他權利(如財產權或名譽權)那樣有專門的法條規範,但這不意味著它不存在。許多法院判決都已認可肖像權的存在,並且肖像權經常成為媒體報導的焦點,涉及許多訴訟案件。
實際上,肖像權在法律上被視為是民法範疇中的「人格權」的一部分。人格權是一系列旨在保障個體生活及其自主能力所需的基本權利,這包括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名譽權、自由權、信用權、隱私權、貞操權及姓名權等。肖像權專属於真實存在的人物,而對於虛構的幻想角色則不適用此權利。
(1)侵害肖像權構成條件是什麼?
在法律實務上,肖像權的侵害案例屢見不鮮。從眾多法院判例中可以觀察到,未經當事人許可,私自製作或公開他人的肖像,基本上都被認為是侵犯了肖像權。
法院在判斷肖像權侵害案件時通常考慮以下幾個要點:
製作他人肖像
不論是拍照、錄影、繪畫還是雕塑,只要創作了他人的肖像作品,即使未廣泛傳播,也屬於侵害肖像權的範疇。
公開他人肖像
當他人的肖像被放置於電視、網絡、報紙或雜誌等公眾可見的媒介上,這類行為明顯侵犯了肖像權。
商業利用他人肖像
將他人的肖像用於商品銷售或其他商業 活動,如推銷等,亦構成侵權。
例如,某人在捷運上無意中發現他人外貌獨特,遂拍照並上傳至社交媒體與朋友分享討論。此行為未經該人同意,且在網路上公開,這已經構成了對該人肖像權的侵害。
(2)什麼情況不算侵害肖像權?
在許多情況下,拍攝、製作或使用他人的照片並不一定會被法院判定為侵犯肖像權。法院在判斷是否侵權時,會考慮以下幾個重要因素:
- 公眾人物:被攝者是否為公眾人物,因公眾人物在某些情況下對於隱私的保護會有所不同。
- 公益目的:肖像的製作及使用是否具有公益性質,如是否涉及公共利益或社會關切的問題。
- 使用場合與目的:使用肖像的方式及目的是否合理且必要。
例如,在球場拍攝正在參與公開活動的明星,並將照片分享到社交媒體上炫耀,由於明星屬於公眾人物,這類行為通常不被視作侵犯肖像權。
另外一個案例中,A因認為某美術館的承辦人員涉嫌貪腐,於是在美術館前上演行動劇,並使用從官網公開的承辦人照片製作頭像進行公開批評。法院最終判定,由於該照片在官網上已經公開,且A的行為是出於揭露貪腐,具有公益性,因此不構成肖像權侵害。
總的來說,即使未經當事人同意,使用他人照片在特定條件下可能不構成侵權。這些條件包括對方是公眾人物,使用手段合理,以及行為符合公益目的。然而,律師提醒,由於一般民眾並非公眾人物,且不是所有案件都涉及公益,民眾應避免無謂的拍攝與使用,以免侵害他人肖像權。
(3)發生糾紛錄影蒐證也會侵害肖像權嗎?
確實,當在發生不法或暴力行為時,有權利進行錄影蒐證。實際上,許多實務見解已支持民眾在遭遇不法侵害時使用錄影來保留證據。然而,在進行錄影蒐證時可能會涉及到他人的肖像權,這時該如何平衡這兩者的權益呢?法院在評估這類情況時主要考量以下3個要件:
- 蒐證手段的適當性:評估是否在錄影時使用了過度的手段,如使用威脅、暴力或在錄影過程中進行挑釁和攻擊等行為。
- 侵害肖像權的意圖:若錄影純粹為了保存事件證據而進行,通常不會被視為有意侵害肖像權。但如果錄影目的是為了在網路上進行公審、威脅或恐嚇他人,則可能被認定為非法行為。
- 肖像的使用方式:檢查錄得的影像是否被未經許可地傳播、公開、篡改或用於其他目的。
如果錄影行為滿足以上3個條件,一般來說,該行為是合法的證據收集方式,不會構成對肖像權的侵害。反之,如果不符合這些條件,不僅存在侵權風險,而且因非法蒐證,錄得的影像可能無法在法庭上作為有效證據使用。
2. 肖像權被侵害怎麼辦?法院通常會判賠多少?
(1)肖像權遭侵害該怎麼辦?
當你發現自己的肖像權遭到侵害時,可以採取以下步 驟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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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向對方提出下架或其他補救措施的要求:如果你的肖像被未經許可地製作、使用或公開展示,應立即要求對方進行刪除或撤回。很多時候,侵權行為可能不是出於故意,對方在被告知後也可能會選擇配合,積極解決問題。如果對方的態度合作且沒有造成重大影響,達成和解是最理想的解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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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方不採取任何補救措施,或者補救措施無效,則考慮法律途徑:根據民法第18條的規定,當個人的人格權受到侵害時,當事人有權向法院提出請求,以排除侵害、預防進一步的權益受損或避免潛在的危險。如果侵害行為已經導致顯著損害,你也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或要求支付慰撫金。
這些步驟將幫助你有效地保護自己的肖像權,避免未經授權的使用帶來的潛在損害。
(2)侵害肖像權有刑責嗎?
肖像權侵害通常被視為民事法律問題,然而在某些嚴重的案例中,若侵害行為是故意的且對受害者造成了顯著的損害,這可能會涉及刑法的相關條文。
例如,《刑法》中對於名譽毀損或妨害祕密的規定,當肖像權侵害達到這些程度時,侵害者不僅可能需要在民事訴訟中賠償損失,還可能會面臨刑事訴訟的法律後果,包括罰金或者監禁。這種情況下,肖像權侵害的法律後果變得更加嚴重,對於行為人來說,涉及個人肖像使用時必須行事謹慎。
(3)盜圖、侵害肖像權要賠多少錢?
依據民法第184條第1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非法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都需負起損害賠償的法律責任。此外,根據民法第195條,在侵害他人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其他人格權利,且情節重大的情況下,即使沒有直接的財產損失,受害者也可要求相應的賠償。
談到財產損失,公眾人物如藝人或名人更常面臨此類問題,例如肖像被未經許可使用,進而影響到其他商業合約,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對於普通民眾而言,即便肖像權侵害可能不直接導致明顯的財產損失,或難以計算具體數字,他們依然有權利尋求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若是非財產上的損害,如精神困擾或名譽受損,同樣可以要求精神慰撫金,但要獲得賠償,必須證明侵害行為「情節重大」,這一點沒有固定的標準,法院將根據具體案件的狀況和損害程度來作出判斷。受害者應積極收集證據,以加強自己的訴求。
舉例說明,假設君君因外貌亮麗而被偷拍並照片被上傳至社交或交友軟體,結果導致個人資訊如聯絡方式和居住地被公開,受到網路騷擾甚至實際跟踪,嚴重威脅到個人安全。如果君君能提供充足證據,如截圖、對話記錄或其他相關證明,並且若肖像被修改用於不當場合,這些都可能被認定為「情節重大」,從而獲得法院的賠償判決。
(4)誰可以提出肖像權受損賠償?
將肖像權視為人格權的一種,在實務上普遍認為人格權屬於個人專有的權利,因此原則上只有肖像權的擁有者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