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諮詢常見項目:必知法律權益律師一次教你!
當婚姻走到終點時,選擇合適的離婚方式非常重要,除此之外還包括財產分配、監護權、扶養費以及探視權等多項法律事宜,這些都需要再三確認。為了確保離婚過程中的權益得到妥善保護,讓專業的離婚律師告訴您提供關於如何撰寫離婚協議和律師費用,協助您順利並尊嚴地結束這段不幸的婚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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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2 更新
黃顯皓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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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走向分手:您需要知道的離婚程序
婚姻的終止如 同開始一樣,都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序。根據民法,離婚的辦理方式有3種,每一種都擁有其特定的應用場景和條件,民眾可以依自身情況選擇最合適的離婚方式來處理結束婚姻的法律手續:
(1)協議離婚
當夫妻雙方達成共識,願意共同結束婚姻時,可以透過協商方式處理離婚,這種離婚方式稱為協議離婚或兩願離婚。協議離婚需要以書面形式確認,且必須有至少兩位成年證人在場見證簽字,最後到戶政機關進行離婚登記,便可正式消滅婚姻關係。
協議離婚的最大優點在於其簡潔和快速,程序不繁瑣,可在雙方均願意和平解決的情況下迅速完成。具體步驟如下:
- 雙方夫妻先行協商並達成一致共識,撰寫離婚協議書。
- 雙方及至少2位滿18歲的成年證人在離婚協議書上見證離婚意思並簽名。
- 攜帶相關文件前往戶政機關進行離婚登記。
由於民法修正,自2023年起,成年年齡調整為18歲,結婚的合法年齡也須滿18歲,因此未來將不再存在未成年人的離婚問題。
(2)調解離婚
當離婚當事人通過法院的調解或和解達成離婚協議時,婚姻關係即刻終止。在這種情況下,法院會負責通知相關戶政機關進行離婚登記,保障程序的正式完成。
若夫妻雙方同意離婚但在某些具體事宜上無法達成一致,或擔心對方最終不履行登記手續,則可選擇透過法院調解的方式解決。這種方式由法院中立的第三方進行主持,確保過程的公正 性。
法院調解離婚的過程不僅簡便而且具有法律保障,一旦調解協議形成,即由法官製作離婚調解筆錄,雙方簽字確認後,其效力等同於法院的判決。以下為詳細的調解離婚流程:
- 夫妻雙方共同前往法院進行調解,由法官或調解員主持,共同尋求離婚共識。
- 達成共識後,法院製作離婚調解筆錄,雙方簽字後,該筆錄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 離婚一經調解成立,法院將代為通知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使婚姻關係的解除立即生效。
雖然戶政機關的離婚登記由法院通知,但當事人仍需自行前往戶政機關辦理相關身份證件的更換,確保所有法律文件與身份資料的更新。透過法院調解離婚,不僅流程高效,還可以避免對方在離婚過程中的任何拖延或反悔,保護雙方的法律權益。
(3)裁判離婚
當婚姻問題無法自行解決,需透過法院裁判來終止婚姻關係時,這便涉及到所謂的訴訟離婚。在此過程中,至少必須符合法定的10項離婚條件之一,才能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
訴訟離婚不僅程序複雜,且時間及經濟成本相對較高,最終的結果也可能不符合雙方的預期,訴訟離婚的程序大致如下:
- 法院首先會進行強制調解,若調解失敗,則進入正式訴訟階段。
- 法院將安排開庭,要求雙方及其律師出庭參與。
- 在庭審中,當事人和律師需要進行攻防,並提交相關證據。
- 法官會根據雙方的陳述和提供的證據做出裁判。
- 一旦判決生效,法院會通知戶政機關進行離婚登記,而身份證的換發則需要當事人自行辦理 。
離婚不僅是結束一段婚姻,更涉及到權利與義務的重新分配。接下來,將進一步探討離婚過程中需協商的重要事項,以及如何撰寫一份合適的離婚協議書。
2. 離婚協議書自己寫可以嗎?有哪些要注意的?
撰寫離婚協議書時,雖然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格式,但要確保其為一份合法且有效的法律文件,建議以下幾個關鍵元素不可或缺:
- 文件需明確標示為「離婚協議書」。
- 包含雙方當事人的基本資訊,如姓名、身份證號碼及住址。
- 必須有明確表示雙方同意離婚的文字。
- 對孩子的監護權(親權)作出具體約定。
- 設定孩子的探視權安排。
- 約定清楚相關的扶養費問題。
- 對夫妻財產的分配方式進行約定。
- 若有需要,約定一方對另一方的贍養費問題。
- 離婚證人簽名及離婚登記的具體地點。
完成這樣的離婚協議書後,接下來的步驟就是與另一半細致討論並協商上述各項約定的具體內容,以確保雙方的權益能得到合理且公正的處理。這份協議書將成為解消婚姻關係時重要的法律依據。
(1)監護權
當涉及到未成年子女的監護問題,離婚夫妻面臨的關鍵決定之一是決定誰將擁有孩子的監護權。無論是選擇單獨監護還是共同監護,獲得監護權的一方將需承擔一系列法律規定的責任與義務:
- 決定孩子的居住地點。
- 負責孩子的日常養育與保護。
- 有權進行合理的管教與懲戒。
- 擁有子女財產管理權。
- 擁有子女行為決定權。
監護權將持續至孩子達到法定成年年齡(18歲)。在進行離婚監護權的決策時,父母應考慮對孩子最有利的安排,若由法庭裁定,法官將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作為裁決的主要依據,以保障孩子的成長和福祉。
(2)扶養費
依據民法第1116-2條,父母對其未成年子女擁有持續的扶養義務,此義務不因婚姻解消或離婚而消失。因此,為子女提供扶養費是父母共同應承擔的責任。
扶養費相關的具體條款通常包括以下細節:
- 扶養費的具體金額。
- 每月的付款日期。
- 付款方式,建議透過銀行匯款以便記錄。
在協議離婚的情況下,建議在離婚協議書中加入條款,明確規定「若有一期未付,其後之期間視為亦已到期」,以此作為確保對方履行扶養責任的保障措施。
若進行裁判離婚,法官將會考量包括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各地區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以及雙方的經濟能力,依此來決定合理的扶養費金額。此類決定旨在公平地分配父母對子女扶養的經濟責任,並確保子女的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滿足。
(3)探視權
即使在離婚過程中 未獲得孩子的監護權,法律仍然保障了非監護父母與孩子維持交往的權利。為了保護這一權利,父母可在離婚協議中具體約定以下幾點:
- 約定具體的探視時段,包括工作日、假日、孩子的寒暑假、生日以及學校的特殊活動日(如家長會、運動會等)。
- 明確探視的具體地點,確保雙方對此有共識。
- 商討是否允許過夜的安排,以及如何進行。
- 細節化孩子的接送方式,確保安全且方便。
通過對這些具體事項的事先約定,可以減少未來的糾紛和誤解,並確保非監護父母不會錯過與孩子共同成長的寶貴時光。因此,不要因為細節繁瑣而忽視這些重要的約定,這樣可以更好地保障與孩子相處的權利。
(4)夫妻財產
在台灣法律體系中,夫妻的財產管理可依據「法定財產制」、「分別財產制」和「共同財產制」3種方式進行。若夫妻雙方未有特殊協議,則自動適用法定財產制,這意味著在離婚時,必須處理夫妻剩餘財產的分配問題。
依據民法第1030-1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期間所累積的共同財產,在扣除共同負債後的剩餘,應當由雙方平等分配。這一原則旨在確保離婚後雙方經濟上的公平對待。
然而,如果夫妻希望有不同的財產分配方式,例如希望各自管理自己的財產,或者有其他特殊的財產安排,可以在結婚前或婚姻期間申請變更財產制。這樣的變更可以更貼合個別夫妻的具體需要和財務規劃,使得離婚時的財產分配更為靈活且符合實際情況。
(5)贍養費
贍養費在離婚時並非一項必須支付的「義務費用」。當夫妻透過協議離婚時,雙方可以自由協商是否支付贍養費,甚至可以達成放棄此費用的共識。
然而,如果一方堅持要求贍養費而另一方不同意支付,該案件可能需要進行法律訴訟。在這種情況下,法官將依據民法第1057條的規定來判斷是否應支付贍養費,也就是「離婚贍養費給付是有條件限制的」。
法官在考慮是否命令支付贍養費時,會評估多種因素,如雙方的經濟能力、婚姻期間的生活標準以及申請方的經濟需要。這樣的制度旨在確保贍養費的給付更加公平合理,適應各種不同的個案情況。
3. 離婚律師費用要多少?
離婚律師的費用通常根據服務內容的不同而有所變化,以下是常見的收費方式:
- 離婚諮詢與調解服務,依鐘點收費,每小時的費用通常介於2,000元到8,000元。
- 撰寫法律文件,如書狀或函文,通常按件收費,價格大致在10,000元至50,000元。
- 如果涉及出庭代表,根據法庭審級不同,費用可能從80,000元至120,000元不等。若案件涉及爭取監護權或財產分配等較為複雜的法律服務,則可能額外增加20,000元至60,000元。
離婚律師的費用不僅受服務類型影響,也會因地區(如北中南地區)、案件的複雜程度以及律師的專業聲譽而有所差異。每位律師的收費標準均有不同,建議在選擇律師時,先了解清楚費用結構及其服務範圍,以確保選擇最符合個人需求的法律援助。
以上就是常見離婚諮詢項目的相關資訊,如果對於離婚問題還有疑慮,或是想了解更多法律相關知識,都歡迎點擊下 方免費諮詢按鈕!
參考法條與資料
- 民法 第1116-2條
- 民法 第1030-1條
- 民法 第1049條
- 民法 第1050條
- 民法 第1052條
- 民法 第1060條
- 民法 第1084條第2項
- 民法 第1085條
- 民法 第1086條
- 民法 第108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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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顯皓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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