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權官司怎麼打才會贏?律師:爭取監護權務必遵守這原則
監護權是指成年人對未成年子女進行照顧、教育及 代理行為等的法律權利和義務。但單獨監護權跟共同監護權哪個好?要如何爭取孩子監護權?先提離婚還可以爭取監護權嗎?小孩監護權都是判給媽媽嗎?監護權官司怎麼打才會贏?這些疑問就讓專業家事律師一次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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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更新
雷皓明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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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監護權是什麼?孩子成年後還有監護權問題嗎?
(1)監護權的定義
監護權是指父母在未成年子女子女成為完全行為能力人之前,對其擔負的權利和義務。在這個階段,子女的生理和心理都處於成長與發展過程中,因此父母有責任照顧和扶養他們。並且在在未成年子女尚未具備完全行為能力時,父母作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需對子女的生活、教育和醫療等方面承擔責任,確保他們的安全與幸福。
(2)親權、監護權是一樣的嗎?扶養權又是什麼呢?
監護權、親權
監護權及親權事實上是一樣的!指的是依據民法第1084條,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
扶養權
常常有當事人詢問我們,或是上網搜尋監護權、撫養權。然而撫養權事實上為口語用法,而非正式的法律用用語,法條上我們仍以「扶養」為主,所以撫養權、扶養權事實上指的都是對子女的「扶養義務」!
扶養權指的是法律上認定父母有扶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並依據民法第1116-2條,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因此即使是完成離婚手續,仍需要繼續扶養未成年子女。
(3)監護權包含哪些內容?
住所指定權《民法第1060條》
未成年之子女,以其父母之住所為住所。 也就是在雙親離婚前,子女通常與父母同住,而離婚後則與監護人同住。
養育保護權《民法第1084條第2項》
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 及教養之權利義務。 依據民法規範,成年為18歲,故於成年之前,監護人需要負擔子女的保護、管教、養育責任。
合理懲戒權《民法第1085條》
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 因監護人需要負擔子女的教養義務,故當子女犯錯時,監護人可以在合理範圍內進行懲罰。然而如果教育失當或是懲罰過當,仍有可能被剝奪監護子女的權利。
法定代理權《民法第1086條》
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 例如常見的遷戶籍、學籍以及重大醫療決定,監護人於子女成年前有是否同意的權利。
子女財產管理權《民法第1088條》
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由父母共同管理,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有使用、收益之權,但非為子女之利益,不得處分之。 例如過年子女收取的紅包、親朋好友贈與的物品,父母可以暫時保管、使用這些財產。
(4)監護權到16還是18歲?成年後還有監護權嗎?
立法院於2020年12月25日三讀通過,將民法法定成年年齡調整至18歲,該修訂經總統公布後,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因此從2023年開始,滿18歲即為完全行為能力人,故只要子女未滿18歲,包含嬰兒監護權,就需要約定其中一方或是雙方為監護人。而滿18歲的子女因為已經是完全行為能力人,有完整的自主能力,自然沒有監護權的問題。
2. 單獨監護還是共同監護好?律師帶您看兩者優缺點!
(1)單獨監護權跟共同監護權有什麼不同?
單獨監護定義
監護人可以自己決定子女的大小事,而不需要經過另一方同意。
單獨監護意味著除生活起居外,監護人可獨自決定子女的所有重大事項,而無需另一方同意,但就算是單獨監護,亦不能剝奪另一方的探視權或單方面辦理改姓。 有時監護人會阻撓另一方探視子女,更有甚者直接帶著子女消失。這部分律師要慎重提醒,除特殊情況外,非監護方仍有探視權,監護人不能擅自取消他方的探視權。 因為非監護權人方如果探視遭到阻撓,可以提出民事訴訟,最嚴重情況可能因為阻礙他方探視導致子女而失去孩子的監護權。
共同監護定義
離婚後父母共同擁有子女的監護權,雙方皆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
共同監護權意味著子女成長過程中的重大事項,舉凡重大醫療、遷學籍戶籍等,皆須經雙方父母達成共識與同意,否則無法進行辦理。 另外共同監護並不意味著雙親必須居住在一起,且因為子女的主要目標是成長和學習,因而不宜讓他們在父母雙方家中頻繁往返。所以日常生活起居通常會約定由其中一方負責,也就是在爭取監護權時常常提到的「主要照顧者地位」。
(2)單獨監護權好處、共同監護權的缺點律師一次說給您聽!
單獨監護權與共同監護權究竟有何區別?哪一種對子女更好?單獨監護權的優點和共同監護權的缺點分別是什麼?對於這些問題,大家可能都有很多疑惑。事實上,兩者之間並無絕對的好與壞,也因為各有利弊,最終須根據不同的家庭狀況以及父母及子女的需求 來決定,以確保子女的最佳利益。
共同監護權的優點是讓父母都能參與子女的重要決策,但這可能導致決策過程變得複雜。例如,若某一方因身體因素住院開刀,而決策又因為共同監護而要雙方共同進行,這可能導致雙方互相等待。不過,共同監護權亦可具有一定彈性,父母可以在協議書或以其他方式協定哪些事情可由單方決定,哪些事情則必須雙方同意。
單獨監護權的主要優點在於決策效率,因為只需監護人本人同意即可執行。在許多緊急情況下,這樣的安排可以避免浪費時間等待另一方同意,提高行事效率。然而,單獨監護權也可能限制非監護人的參與和影響力,甚至讓其對子女的未來專斷獨行,這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可能不利於子女的權益。
總之,單獨監護權和共同監護權各有優缺點,選擇時應根據家庭實際情況及子女的需求,並始終將子女的最佳利益放在首位。透過充分了解兩者特點,父母可以更好地決定適合自己家庭的監護安排。
(3)再婚會不會影響共同監護權呢?
共同監護權代表在離婚後父母雙方仍共同參與子女重要決策的安排。依據現有法律規範,一方再婚通常不會對共同監護權產生直接影響。然而,新伴侶可能會影響家庭生活和子女的環境,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新環境對子女有不利影響,監護權可能需要重新評估。建議在再婚時,雙方保持良好溝通,以確保子女的最佳利益得以維護。
3. 監護權要如何爭取?監護權可以轉移嗎?
(1)有哪些爭取監護權的方式?
民法第 1055 條第1項規定: 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
由民法可以得知,監護權的爭取方式可以分為協議以及裁判,以下讓律師詳細為您解說:
協議離婚爭取監護權
在進行離婚協議時,根據民法第1055條,雙方可以協商子女的監護權問題。如果雙方都同意,則可以接著討論探視權以及扶養費等。並如果雙方都希望爭取監護權,但又不希望上法院,則可以考慮上述提到的共同監護,或是以協議方式分配足夠的同住或是探視時間,以維護親子的感情。
透過私下協商的方式,優點是可以避免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上法庭,並降低雙方因爭奪監護權而矛盾加劇。因此即使夫妻感情無法維持而需要離婚,和諧共處對子女的成長仍是有益的,因為父母的矛盾也會極大的影響子女的人格發展。這樣的協議也能讓子女免於成為離婚爭端的中心,讓他們在更穩定的環境中成長。 故如果真的無法達成監護權協議,但又完全不希望進入訴訟的讀者,可以考量透過律師與對方進行交涉,畢竟家事案件專業的律師在監護權的著墨較深,也可以給予您更好的建議,並且於談判時也更容易說 服對方!
法院酌定監護權
若雙方雖同意離婚,但就監護權部分無法達成協議,就會需要依民法第1055條提出監護權訴訟,並請求法院酌定之。 而監護權一但進入訴訟階段,會需要分別進行下述程序,耗時會比較長。並且需要留意每個流程的注意事項,畢竟訴訟除非有壓倒性的優勢外,勝訴往往是在訴訟過程中一步一步積累而成的。故如果沒有處理過離婚訴訟,又希望爭取成為子女的監護人,會建議在提出訴訟之前,由律師為您詳細評估訴訟的進行方式、規劃訴訟策略,以爭取您希望的結果。
(2)小孩監護權會判給媽媽或經濟能力比較好的那一方嗎?
關於監護權怎麼判,這邊整理律師常常被問到的問題,諸如「如何打贏監護權」、「爭取監護權條件」、「爭取監護權男女標準差很大」、「監護權會判給媽媽嗎」、「爭監護權技巧」等問題,其實都是由以下原則衍伸出來的問題,這部分也會由律師為您解惑!
目前進入司法程序爭奪監護權時,法院判斷的標準會是以子女的「最佳利益」為主。而以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為出發點,在判決中共分為七項要素,以下讓律師一一說給您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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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意願 也就是子女希望跟誰一起生活,舉例如果子女的意願是希望跟媽媽一起生活,但法院卻將監護權判給爸爸,那子女在與爸爸同住時,一開始情緒會比較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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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客觀條件與意願 舉凡父母的經濟能力、工作上下班時間、工作是否有辦法完整陪伴子女成長都會是法院認定的要素。因此絕不是處於經濟上的弱勢,法院就會把監 護權判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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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不分離 若有兩個未成年子女,法院會傾向讓兩個子女都由同一方主要照顧,以避免手足分離、感情變淡的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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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從母原則 實務見解認為子女小於3-5歲因為有哺乳或是照顧需求,且為最依賴母親的時刻,而需要母親就近照顧,因此會傾向將間監護權交給母親。 但幼兒從母原則僅是原則,在實務上仍會有很多例外,因此如果您是子女的母親,即使子女小於三歲也不可以疏忽大意,因為法院是綜合認定所有客觀、主觀要件,而非僅憑幼兒從母原則就會直接將監護權判給媽媽。 而如果您是子女的父親,並您希望爭取監護權就會需要將法院在意的事項盡量陳述完整,以爭取弭平幼兒從母原則在訴訟中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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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支援系統 在離婚後是否有家人可以協助照顧子女,畢竟在婚姻中子女有雙親可以照顧,而離婚後自己承擔的時間會拉長許多,因此是否有完整的家庭照顧系統也是法院非常重視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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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性原則 簡單來說就是在婚姻中子女主要由誰照顧,因為其比較熟悉子女的生活作息跟喜好,因此法院也會考量讓由原先的主要照顧者繼續照顧,讓子女不因雙親的離婚而使生活有太大的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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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善父母原則 雖然雙方因為感情或其他因素而沒有辦法維持婚姻,但法院仍會希望子女在充滿愛的環境下成長,因此在爭取監護權、社工訪視等階段拼命詆毀對方,或是對子女說對方壞話,都有機會被法院認定非友善父母,因而在爭取監護權的訴訟中被大大的扣分。
由上述的說明可以知道,其實爭取監護權有很多的 細節需要留意,並訴訟中的一舉一動都會影響到您在法官心中的分數,因此若您已經跟對方無法以談判約定監護權等事項,就會建議您盡快找尋律師協助,以爭取將子女留在您身邊!
(3)先提離婚還能爭取監護權嗎?
監護權的爭取就如前述,主要由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及七個原則為法官最重要的判斷事項,因此監護權的爭取與哪一方提出離婚並無直接關係,故不要因為您是主動提出離婚的一方,就認為自己沒有權利爭取子女的監護權。
4. 監護權官司要打多久?訴訟Q&A、監護權律師費用大公開!
(1)監護權官司大概會多久?
這是民眾與律師諮詢時常常提到的問題,因為監護權訴訟屬於家事訴訟事件,若要由法院進行判決,就必須經過親職教育課程、法院調解委員會、社工訪視後才會進入訴訟階段。 即使進入訴訟程序,往往也需要經過數次開庭法院才有辦法下最終判決。因此訴訟時間的預估,通常我們會需要抓約半年至一年的時間,而因為個案的不同,法院需要處理的案件量以及證據資料的多寡也都會影響到訴訟的最終時間,因此訴訟時間還是需要以個案為準。
5. 監護權訴訟流程
遞狀
遞交書狀至法院。
調解
進行家事案件調解。
社工訪視
社工訪視了解教養計畫、子女的生活環境。
開庭
家事庭當庭陳述、法官詢問子女意願等。
判決
法官依據子女的最佳利益下判決。
(1)打監護權訴訟需要多少費用呢?
這邊會以支付給法院的裁判費用為準,以下 由律師詳列給您:
- 「酌定子女監護權(親權)、扶養費」官司,裁判費用共1,000元
- 「酌定子女監護權(親權)」官司,裁判費用為1,000元
- 「離婚、酌定子女監護權(親權)」官司,裁判費用為4,000元
- 「離婚、酌定子女監護權(親權)、扶養費」官司,裁判費用為4,000元
(2)爭取監護權需要請律師嗎?監護權律師費用大公開!
爭取監護權需要請律師嗎?
從以上內容可知,爭取監護權時需留意許多細節,從程序到實質層面,包括起訴狀的撰寫、調解談判、社工訪談技巧以及在法官詢問時的回答,這些因素都會對訴訟結果產生重大影響。 因此,如果您對訴訟流程不太清楚,或在訴訟過程中不確定如何與對方談判,又或是對如何說服法官感到困惑,強烈建議您立刻尋求專門處理家事案件的律師提供協助。 專業律師能為您提供必要的指導,協助您瞭解整個訴訟過程,確保您在談判和溝通時能採取最適當的策略。此外,律師還能協助您在法庭上更有力地表達您的立場,為您爭取最有利的監護權安排。
家事案件律師費用:
律師費用通常有三種計算方式:
- 單純由律師撰寫起訴書狀:約1-3萬不等。
- 由律師陪同出席調解委員會:以時計費約6000-8000/時。
- 由律師負責整起案件:約6-12萬/審。 若您希望律師協助爭取子女的監護權,但手頭資金有限,可以先求助於下方的免費法律諮詢,我們將根據您的需求進行完整分析並提供具體建議。 此外,有部分律師提供分期付款的方式,因此即便資金短缺,您也無需過度擔憂。透過這些資源和選 項,您仍有機會獲得專業律師的幫助,為子女爭取最佳的監護權安排。
6. 爭取監護權注意事項
- 與另一方保持友善溝通
- 草擬條件並於調解時完整提出,將證據資料整理並按時間排列
- 準備子女教養計畫
- 多投入時間在子女身上
- 與另一方吵架甚至威脅讓他看不到子女
- 在調解時溝通不成憤而離席
- 社工訪視時一直說對方壞話
參考法條與資料
- 民法 第12條
- 民法 第1055條
- 民法 第1060條
- 民法 第1084條
- 民法 第1085條
- 民法 第1086條
- 民法 第1088條
- 民法 第1116-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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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皓明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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