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約書有範本可以參考嗎?律師:這個沒寫後果嚴重!
工程合約書是保護消費者也維護承攬方如水電工、工班及裝修工程公司的權益的重要契約。在遇到職責不清或承攬工作標的未達預期時,有助於明確劃分雙方的權利義務。為了有效進行工程,掌握合約撰寫的要點至關重要。透過本文,由專業律師指導您如何撰寫工程合約並強調需要注意的事項。若有疑問,我們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隨時歡迎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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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7 更新
林煥程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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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合約書怎麼寫?工程合約範本看這裡!
俗語有云:「契約是當事人間的法律」,我國民法中固然有《承攬篇》的條文,可以讓我們依照契約的性質去作適用跟解釋(例如:有些工程會有買賣契約同時混合承攬契約的狀況),但是承攬篇的條文有限,而我國法律上並沒有一部專門的法律或專章來規範「工程法律」,所以工程合約書就是一份極其重要的文件,在撰寫工程合約時,必須先界定到底撰寫工程契約之目的是什麼,在承攬篇的法條沒規範的範圍,就回歸到工程合約條款及工程慣例來作解釋。
而一份衡平的工程合約,往往既保護業主(消費者)也維護承攬方如水電工、工班、裝修工程及營造公司的權益。在遇到職責不清或承攬工作標的未達預期時,有助於明確劃分雙方的權利義務。 為了有效進行工程,掌握合約撰寫的要點至關重要。
屋齡增長導致的樓上漏水、馬桶堵塞等問題,你可能也經歷過。這些是房屋老化的警訊,提醒我們需要進行維修。當無法自行解決或網路求助無效時,尋求專業水電工或工程團隊的幫助就顯得必要。
網上經常有人投訴因不熟悉水電行業而遭受高價收費,或是因未事先設定明確的合約而導致裝修出現延誤和細節差異。過去,許多承攬工程常依靠口頭協議,沒有簽訂工程合約書的習慣,認為簽約等於不信任。但當糾紛發生,僅憑口頭協議往往導致無法達成滿意的解決方案,造成損失,甚至真的演變成訴訟糾紛時,消費者作為提告方也無從說明施工如何不符合預期的品質、承攬商則無法說明是否已經依約施作。
實際上,使用工程合約書並非表明不信任,而是一種保障雙方權益的方式。即使是小型工程,也建議簽訂「簡易工程合約書」,以避免成品不滿意或施工延遲時找不到解決方法。在必須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時,一份明確的合約有助於釐清責任。
(1)什麼情況下應該簽工程合約?要跟誰簽?
在任何工程項目中,不論是接案的師傅、業主、承包工程行、設計公司等所有參與者,都應有一份清晰的合約書來明確規定雙方 的權利與義務。無論是業主直接雇用師傅、透過工程行發包,或是設計師聘請施工隊伍,只要涉及金錢和勞務的交換,都必須簽訂工程合約,以避免出現工程逾期、鄰損、不良施工、成果不符預期或保固範圍等問題。若最終需訴諸法律途徑,有合約在手也能更容易釐清責任和賠償。以下將從不同角色介紹其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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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案或實際施工的師傅
實際進行工程的師傅通常最需要工程合約書。若業主直接雇用,則合約需明定施工範圍、天數、價格、材料、付款期程等。若是接案、代工或與設計公司合作,則需確定施工天數、範圍、發放工程款方式和時間。有時候,即使接受他人委託,對方也不一定願意簽署合約,作為承接工程方,無奈下仍得接受業主不願簽約的情形,這種情況下建議以通訊軟體(如:Line、Messenger等)方式留下明確的文字記錄,這在法律上仍具有一定效力,例如業主口頭追加部分工程項目時,若無另外簽訂合約,至少要以通訊軟體報價,並與業主確認是否真的要施作。 -
消費者或業主
作為需要進行工程的業主或消費者,務必與承攬方簽訂契約,以保障雙方的權益。由於業主對工程細節可能不熟悉,簽約可確保雙方對各項事宜的認知一致,例如對於施工工項的單價,若能以明細表的方式作為合約的附件,未來再驗收工程時,也方便與承攬方討論如何追加減帳,而非各執一詞。 -
工程行、發包商、設計公司
如果您是工程行、發包商或設計公司,除了與業主簽訂契約外,建議也與合作的工班、師傅簽訂契約,以避免工程進行中出現半途而廢、施工品質不符預期等問題,或在出現問題時還有法律途徑可救濟。
(2)工程合約怎麼寫?
撰寫工程合約書並不複雜,許多範本可以在網上找到,只需根據自己的情況進行適當調整即可。不論是水電、建築或裝修工程合約書,通常包含以下四個主要部分:
基本資料
雙方的姓名、地址、聯絡資訊等。若為公司,則包括負責人、公司行號及統編(建議可至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是否確實存在該公司、負責人與簽約的人是否相符)。
立契約書人 甲方(定作人): 負責人: 統一編號或身分證編號: 地址: 電話:________
乙方(承攬人): 負責人: 統一編號: 地址: 電話:________
除此之外,如果契約有代簽的情況,要特別注意簽約人員是否已經得到簽約名義人的授權。過往曾經發生的法院案例,有某裝修公司的執行長,未經公司同意、也沒有蓋公司大小章或是發票章,就以「裝修公司名義」發包工程給工程行,導致後續工程行未收到工程款轉而向該裝修公司求償時,法院認為該裝修公司無庸對於此未經授權簽約的工程合約負責。
工程內容
明確說明工程名稱、地點、範圍和期限。如有必要,可附加詳細施工說明,包括材料和設計圖等,可以以附件方式呈現。如果雙方再更謹慎的話,又或是工程內容較為複雜時,甚至可以就工程範圍,明白約定在契約條款與圖說有所衝突時,以「按圖施工」為準。
工程案名稱: 工程案地點: 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 設計、施工、圖說、文件規格應經甲方同意,乙方應按設計施工圖說文件、估價單及施工範圍說明書規範確實施工,其圖說文件及估價單如附件。 工程施工期間: 自中華民國__年__月__日起至中華民國__年__月__日止。
以上述 內容而言,是最精簡的版本,較為謹慎的條款,還會討論到何時正式開工,業主有無需要協助最晚在何時可以進入案場等細節,這會涉及到未來計算工期時,有沒有逾期完工的問題,進而衍生承攬人(裝修公司)會不會被計罰逾期違約金的爭議。更細緻的合約規範,甚至會約定工期為「開工後O天內完工」,而且明訂是以「日曆天」或「工作天」來計算,因為在計算逾期違約金時,往往是用逾期的日數乘以合約總價的千分之O來計罰,在一些極端的情形下,違約金計罰下來的數字,高於工程總價的案例也時有所聞,所以雙方在撰寫相關約定的時候,如何計算工期就至關重要,必須相當謹慎。
費用和付款方式
費用與付款方式會隨著每個工程專案的不同而有所變化。通常這部分會涵蓋「總價格」和「付款方式」兩大要點。政府提供的工程承攬契約範本相當詳盡,建議民眾可以直接參考並根據自身需求進行客製化。
工程總價計新臺幣ˍˍˍˍˍˍ元(含稅/未稅,以下同),詳如估價單。 付款辦法 甲方付款方式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本契約簽訂日,甲方支付工程總價ˍˍˍˍ%(最高不得逾5%)簽約金計ˍˍˍˍˍˍ元。 二、依附件進行至節點2:工程完成時,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最高不得逾25%)計ˍˍˍˍˍˍ元。 三、依附件進行至節點3:工程完成時,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最高不得逾30%)計ˍˍˍˍˍˍ元。 四、依附件進行至節點4:完工清潔時,甲方應支付工程總價ˍˍˍˍ%(最高不得逾30%) 計ˍˍˍˍˍˍ元。 (若為一般裝修工程,前述節點可能直接以「拆除進場」、「水電配管完成」、「泥作貼磚」、「驗收完成後O日」等具體工程進度取代,此處僅為範例) 五、全部工程驗收完畢並取得室內裝修合格證明且乙方將保固保證金交 付甲方後,乙方得向甲 方申請結清本契約所餘款項。
其他事項
這部分較為細瑣,民眾可評估自身狀況後自行決定,涵蓋甲乙雙方的責任、保固期限、違約、終止和解約條款等。
最後,例舉一下一般合約會有的條款,不外乎: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契約文件(包含圖說、價目表、估價單、單價分析表、施工說明等)、工程範圍、契約金額、工程期限、履約保證(金)、付款辦法、工期展延、完工驗收、變更設計、工地管理、逾期罰款(違約金)、工程保固、仲裁或爭議解決途徑、停工、解除或終止契約、契約附則等。
(3)有工程承攬契約範本可以下載嗎?
民法第490條規定:「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
從上面的條文可以不難看出,承攬首先應注重的就是「一定之工作」和「報酬」的對價性要足夠明確。而所謂「一定之工作」,實務上是指工程師做的範圍跟內容,此處有以工程價目表、工程圖說(施工說明)作為劃定範圍的方式;「報酬」則是在工程合約的總價以及工程價目表(估價單)裡面的工程項目單價乘以數量後的總和,作為報酬的計算基礎。如果有工程價目表上漏列的部分,如果沒有經過後續的另外增補契約或是口頭約定追加工程(若雙方各執一詞,到法庭上仍要提出相關證據,如:對話紀錄),則往往承攬人(承包商、工班)會認為定作人(業主、消費者)給的報酬不足,無法對應到承攬人完成的工作數量,必然產生爭議。
而相較於公共工程還有投標等較為複雜履約程序,一般民間的水電工 程或室內裝修所簽訂的合約通常屬於較為單純的承攬契約。消費者可以在行政院的官方網站上尋找相關資訊,並在定型契約範本中找到「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承攬契約書範本」。該範本最初於民國101年制定,並於民國103年修訂至今。網路上也有眾多網友分享不同類型的工程合約範本,消費者在選擇時務必仔細檢視範本是否包含了前述提到的四大必要內容。
2. 簽工程合約不要忘了繳稅!
(1)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法的規定,工 程承攬合約書應由立約人依據承攬金額的千分之一來貼用印花稅票。然而,需要貼花的承攬金額不包括營業稅額。如果合約書中的契約金額已包含營業稅,則可以直接從含稅的承攬金額中扣除營業稅額,再依據扣除後的金額貼用印花稅票。
印花稅法第12條前段規定:「同一憑證須備具二份以上,由雙方或各方關係人各執一份者,應於每份各別貼用印花稅票」。
至於負責貼稅的責任,應根據契約內容的形式來決定。如果是以交換文書的方式由雙方相互發送,則每方所持有的那份文件中的立據人由對方負責貼稅。例如,甲方持有的文件立據人為乙方,則由乙方負責貼稅;乙方持有的文件立據人為甲方,則由甲方負責貼稅。如果文件內容形式相同,並非以交換方式進行,則雙方都是立據人,各自對其持有的那份文件負責貼稅。
(2)營業稅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條第1款規定:「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如下:一、銷售貨物或勞務之營業人。」。 實務上曾有發生過的案例,承攬人(裝修公司、工班)於裝修契約上記載「工程總價OOO萬元(不含稅,稅加5%)」,後續定作人(業主)不願意負擔工程總價5%的營業稅,導致承攬人一狀告上法庭。後續法院認為既然工程總價上記載「不含稅,稅加5%」,代表的是這部份雙方事前沒有特別約定,只是在定作人要求開發票時,要另外外加計營業稅的意思。所以法院認為回歸上述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的規定,應該要由承攬人即裝修公司自行負擔!雖然5%乍看之下數額不高,但在裝潢工料齊漲的現在,坪數較大的案場裝潢預算動輒200至300萬之間,計算下來的營 業稅至少為10萬到15萬不等,這也不失為一小筆金額,這部份建議還是在合約簽訂時就白紙黑字釐清,避免後續為了這一小比金額動輒要透過訴訟來處理。
綜合以上所提及的內容,工程類型、特性各有不同,無論是營造公司、裝修公司、工班、主承包商或次承包商、消費者、業主都仍建議諮詢專業律師,由律師仔細瞭解契約目的及需求後,設計適宜的條款。且在履約過程中覺得苗頭不對,就趕緊聯繫諮詢律師,以便第一時間進行合約管理及保全相關事證,避免在未清楚法律效果的情形下,一不留神留下不利的事證,導致後續糾紛的產生。
以上是有關工程合約書的相關資訊,如果您覺得這篇文章有幫助,歡迎分享!如有任何疑問,也歡迎點擊下方或側邊按鈕進行免費法律諮詢。
參考法條與資料
- 民法第490條
- 印花稅法第12條
- 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承攬契約書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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