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當因果關係是什麼?律師解析認定標準與案例!
相當因果關係是指依照一般經驗法則,某個行為在客觀上確實可能導致特定結果的情況。它不僅是法學理論的核心,更是實務判決的重要依據。無論是車禍賠償、醫療糾紛還是刑事案件,法律責任的認定都 離不開這個概念。本文將以淺顯易懂的方式,帶您了解這個看似複雜的法律概念。我們會結合實際案例,從專業角度為您解析認定標準,讓您輕鬆掌握其在台灣法律體系中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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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更新

雷皓明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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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相當因果關係的基本概念與法律重要性
相當因果關係作為法律責任認定的基石,對司法實務具有深遠影響。在處理民事賠償、國家賠償甚至刑事案件時,法院必須確定行為與結果之間存在合理的連結,才能公正地分配法律責任。這一概念不僅是法學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是實務操作中不可或缺的判斷工具。
相當因果關係理論強調客觀審查和經驗法則,讓法律判斷更貼近社會現 實和公平正義。透過這一理論,法院能夠在複雜的案件中找到合理的歸責標準,避免責任認定過寬或過窄的問題。
(一)相當因果關係的法律定義
根據最高法院多項判例(23年上字第107號、33年上字第769號、48年台上字第481號),相當因果關係的定義為:「無此行為,雖必不生此損害;有此行為,通常即足生此種損害,是為有因果關係。無此行為,必不生此種損害;有此行為,通常亦不生此種損害,即無因果關係。」
這一定義強調了客觀可預見性和經驗法則的重要性。法院會從客觀角度,綜合行為當時所存在的一切事實,判斷某一行為是否通常會導致特定結果的發生。
(二)相當因果關係在法律責任認定中的角色
相當因果關係在法律體系中扮演著決定性角色,是連結行為與責任的關鍵橋樑。在不同類型的法律案件中,其作用各有特點:
- 民事賠償案件:被告行為與原告損害間須有相當因果關係
- 國家賠償案件:公務員不法行為與損害間須具相當因果關係
- 刑事案件:行為與犯罪結果間的相當因果關係影響刑責認定
法院透過相當因果關係的認定,能夠合理分配法律責任,實現公平正義的法律目標。
(三)相當因果關係與其他因果關係理論的區別
法律理論中,相當因果關係與條件因果關係是兩種主要的因果關係理論,兩者有著本質區別:
- 條件因果關係:採用「若無此行為,則無此結果」的判斷標準,範圍較廣
- 相當因果關係:要求行為與結果間存在「常態聯結」,範圍較為合理
相當因果關係理論通過引入客觀可預見性和經驗法則,有效限縮了歸責範圍,避免了將偶然、異常或難以預見的結果歸責於行為人,更符合公平正義原則 。
2. 法院如何認定相當因果關係的標準
在司法實務中,法院透過客觀可預見性和經驗法則等核心標準,建立了判斷相當因果關係的完整框架。這套標準不僅確保了法律適用的一致性,也為當事人提供了可預期的法律依據。法院在審理案件時,會綜合考量行為當時的環境、社會通念以及專業知識,以客觀角度評估行為與結果之間的關聯性。
(一)客觀可預見性原則
客觀可預見性是法院認定相當因果關係的核心標準。根據最高法院的判例,法官會採用「客觀事後審查」的方法,站在一般理性人的角度評估案件。
這種判斷不依賴行為人的主觀認知,而是基於客觀的經驗法則和社會通念。如最高法院76年台上字第192號刑事判決所述,法院會「綜合行為當時所存在之一切事實,為客觀之事後審查」。
若依照一般經驗法則,該行為在類似環境下通常會導致該結果,則認為兩者存在相當因果關係;反之,若結果的發生屬於偶然或異常情況,則不認為存在相當因果關係。
(二)相當因果關係法院實務見解與判例分析
台灣法院對相當因果關係的認定已形成相對穩定的實務見解。從最高法院判例可見,法院採取了一致的標準和方法來評估因果關係。
例如,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081號民事判決明確指出:「按所謂相當因果關係,係指依經驗法則,綜合行為當時所存在之一切事實,為客觀之事後審查」。這一見解強調了環境因素和客觀審查的重要性。
法院 特別重視「在一般情形下」的要求,即排除特殊、異常或難以預見的情況。這些法律見解為下級法院提供了明確指導,也為當事人提供了可預期的法律標準。
(三)相當因果關係的舉證責任與舉證難度
在法律訴訟中,舉證責任通常由主張權利的一方承擔,這常構成實務中的重大挑戰。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原告需證明被告行為與自己所受損害間存在相當因果關係。
舉證難度主要體現在因果關係的複雜性和間接性上。特別是在醫療糾紛、環境污染等專業性較強的案件中,當事人往往需借助專家證人或專業鑑定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法律程序可能採用舉證責任倒置或降低舉證標準等方式,以平衡當事人間的信息不對稱和能力差距。了解相當因果關係的舉證策略,對訴訟參與者至關重要。
(四)相當因果關係在實務案例中的應用
相當因果關係理論在台灣法律實務中扮演關鍵角色,尤其在判定責任歸屬時格外重要。以交通事故為例,若甲駕車與乙發生碰撞導致乙輕傷,而乙在搭乘救護車前往醫院途中因救護車翻車而死亡。從條件因果關係看,甲的行為是乙死亡的原因之一;但從相當因果關係角度分析,救護車翻車屬於異常且難以預見的事件,法院通常不會判定甲需為乙的死亡負責。
在醫療糾紛案例中,相當因果關係的判例分析更為複雜。假設醫師未及時診斷出患者的疾病,而患者後來因該疾病惡化死亡。法院會審視該醫師的診斷行為與死亡結果間是否存在相當因果關係,評估若及時診斷是否能合理預期避免死亡結果。
產品責任案件中,法律應用相當因果關係來判定製造商責任。若消費者使用產品後受傷,法院會 檢視該傷害是否為產品正常使用下可預見的結果。若傷害源於極端異常使用方式,則可能不符合相當因果關係的認定標準。
實務案例顯示,法院在適用相當因果關係理論時,會綜合考量行為當時的知識水平、經驗法則及社會通念,以客觀標準判斷行為與結果間的關聯性。這種判斷不僅影響法律責任的認定,也平衡了社會公平與個人權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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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皓明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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