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監服刑要帶多少錢?律師說:這樣做保障你的權益!
面臨入監服刑時,許多當事人和家屬都會擔心一個重要問題:入監服刑要帶多少錢才夠用?根據監獄行刑法規定,受刑人入監時攜帶的財物需要接受檢查。監所內無法像自由社會一樣自行管理金錢,因此過多的現金反而會造成管理上的問題。實際上,收容人主要的花費包括日常用品、健保掛號費等基本開銷。除了購買電器用品外,並沒有大筆消費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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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更新

雷皓明 律師
內容認證
1. 台灣監獄現金攜帶規定與入監流程
當面臨入監服刑時,掌握監獄現金攜帶限制能幫助您順利完成入監程序。台灣監獄系統根據法律規範建立了完整的財物管理制度。這些規定不僅保障受刑人的權益,也維護監所的安全秩序。
入監時的財物檢查是必經程序。了解相關規定能讓您提前做好準備,避免不必要的困擾。
(一)現金攜帶上限與法律依據
根據監獄行刑法第14條規定,監獄有權檢查受刑人攜帶的所有物品。雖然法規沒有明確規定入監現金限制的具體數額,但基於安全考量,建議攜帶適量現金即可。
一般來說,攜帶新台幣5,000元至10,000元較為合適。這個金額足以應付初期的基本需求。超過合理範圍的現金可能引起額外的安全疑慮。
監所會根據實際情況評估每位受刑人的現金需求。過多的現金並不會帶來額外好處,反而可能造成管理上的困擾。
(二)入監時財物檢查程序
新收辦理流程包含多個步驟,確保監所安全。首先是查驗相關應備文件,包括判決書、身分證明等重要資料。
接下來進行詳細的身體和物品檢查。檢查人員會仔細檢視:
- 身體檢查:確保沒有攜帶違禁品
- 衣物檢查:包括口袋、鞋子等隱蔽處
- 隨身物品檢查:特別注意現金和貴重物品
- 實施健康檢查:評估身體狀況
檢查完成後,工作人員會告知監獄消費規定和應遵守的事項。最後安排配入適當的舍房,正式開始服刑生活。
(三)超額現金處理方式
當攜帶現金超過合理範圍時,監所會採取適當的處理措施。金錢、貴重物品及機關限制使用的物品,都會交由機關代為保管。
監所提供兩種主要的處理方式。第一種是機關代為保管,將超額現 金存入專用帳戶,確保財產安全。受刑人可在需要時申請提取合理金額。
第二種方式是通知親屬領回。如果現金數額過大,監所會聯絡指定的家屬前來領取。這樣既保障了財產安全,也避免了不必要的風險。
無論採用哪種方式,監所都會詳細記錄處理過程。受刑人的財產權益會得到完整保障,不必擔心財物遺失的問題。
2. 入監服刑要帶多少錢?金額準備完整指南
準備入監服刑時,了解監獄內的實際花費是保障自身權益的重要一步。許多人對於監獄生活費用缺乏具體概念,導致準備不足或過度準備。本指南將為您詳細分析各項開銷,協助您做出最適當的金錢規劃。
根據監獄管理法規,收容人進入監獄當天即可購買生活必需用品。監獄內設有合作社販賣部,提供各種日常用品供收容人選購。雖然監獄會發放基本生活物資,但數量有限,品質也可能無法滿足個人需求。
(一)監獄日常開銷項目分析
監獄日常開銷主要分為兩大類別:生活必需品和通訊娛樂費用。了解這些項目的具體花費,能幫助您更精確地估算所需金額。每個人的消費習慣不同,但基本開銷項目大致相同。
生活用品與衛生用品費用
監獄雖然提供基本生活物資包,包含內衣褲、牙刷、牙膏、毛巾、衛生紙、香皂各一件給新收收容人。但這些基本配給通常只能維持短期使用。品質較好的個人用品需要額外購買。
常見生活用品的價格範圍如下:
- 盥洗用品:牙刷20-50元、牙膏30-80元、洗髮精50-120元
- 清潔用品:香皂15-40元、衛生紙一包20-35元、毛巾80-200元
- 衣物用品:內衣褲100-300元、襪子50-150 元
- 其他必需品:拖鞋150-400元、水杯50-200元
每月基本生活用品費用約需1,500至3,000元。這個金額會因個人需求和品質要求而有所差異。

通訊與娛樂支出預算
維持與外界聯繫是服刑期間的重要需求。通訊費用包括電話費、信紙信封、郵票等開銷。娛樂用品則有助於充實精神生活,減輕服刑壓力。
通訊與娛樂相關費用包括:
- 電話通訊:每分鐘約2-5元,月平均300-800元
- 郵寄費用:信紙信封20-50元、郵票8-15元
- 閱讀娛樂:書籍100-500元、雜誌30-150元
- 其他娛樂:收音機500-1,500元、電池20-80元
通訊娛樂月預算建議準備800至2,000元。頻繁聯繫家人者可能需要更高預算。
(二)建議攜帶金額與分配策略
基於實務經驗,建議準備3至6個月的基本生活費用作為初期攜帶金額。具體金額建議如下:
- 短期服刑(6個月以下):準備15,000-25,000元
- 中期服刑(6個月-2年):準備20,000-40,000元
- 長期服刑(2年以上):準備30,000-50,000元
金錢分配建議採用70-20-10原則:70%用於生活必需品、20%用於通訊費用、10%作為緊急備用金。這樣的分配能確保監獄生活費用的合理運用。
避免一次攜帶過多現金。超過法定上限的金額會被暫時保管,可能造成使用上的不便。
(三)家屬後續匯款管道說明
家屬可透過多種管道為收容人匯款。監獄設有專門的匯款機制,確保資金安全到達收容人帳戶。了解這些管道有助於家屬及時提供經濟支援。
主要匯款方式包括:
- 現金送交:直接至監獄合作社販賣部選購後送交
- 郵政匯票:透過郵局匯票方式匯 款
- 銀行匯款:使用指定銀行帳戶匯款
- 現金郵寄:以掛號方式郵寄現金
- 重要限制:每一送入人對個別收容人每日限一次,每次以一萬元新臺幣為限。這項規定確保監獄日常開銷的正常運作,同時防止異常資金流動。
建議家屬定期少量匯款,而非一次大額匯入。這樣既能滿足日常需求,也符合監獄管理規定。
3. 律師建議:服刑期間的權益保障與金錢管理
作為執業律師,我建議受刑人及家屬應充分了解監獄內的經濟支援制度。當收容人因經濟困難無力自備日常用品時,可向監獄提出補助申請。經審核通過後,監獄會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補助,確保基本生活品質。
在服刑期間花費管理方面,建議家屬定期但適量地匯款支援。若保管金總額超過十萬元,監獄會限制送入金錢的次數與額度。因此合理分配資金使用,避免一次性大額匯款較為明智。
收容人如有急需日常用品的情況,可提出緊急申請並依指定方式返還費用。對於特殊需求物品,經核准後監獄會協助代購或允許親友送入。這些制度設計都是為了保障受刑人的基本權益。
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特別是在面臨複雜的權益保障問題時。律師能提供個案化建議,確保在服刑期間的各項合法權益都能獲得適當保護。透過專業協助,可以更有效地管理服刑期間花費,維護應有的法律權益。
參考法條與資料
- 監獄行刑法 第1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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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皓明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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