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死因贈與是什麼?律師解析與遺贈的差異!
在規劃人生最後階段的財產安排時,您是否曾感到困惑?死因贈與和遺贈這兩個法律概念常讓人混淆,但它們在法律效力上有著重要區別。無論您是想為家人提供保障,還 是希望特定資產能順利傳給指定人士,了解死因贈與法律概念都能讓您的財產規劃更加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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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 更新

雷皓明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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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認識死因贈與的法律概念
死因贈與在台灣民法中佔有獨特地位,是連結生前規 劃與身後安排的重要橋樑。許多人在規劃財產傳承時,常將焦點放在遺囑上,卻忽略了死因贈與這個同樣有效的法律工具。
死因贈與與一般贈與不同,它結合了契約的確定性與遺囑的彈性,讓財產所有人能在確保生前權益的同時,也為身後的財產分配做好安排。理解死因贈與的法律概念,對於想要妥善規劃遺產管理的人來說至關重要。
這種安排方式既保障了贈與人生前的財產權利,又能確保特定財產在其身後順利轉移給指定的受贈人,是一種兼顧現在與未來的財產傳承方式。
(一)死因贈與的定義與條件
死因贈與是指因贈與人死亡而發生效力的贈與契約。根據民法的規定,它是一種特殊的契約行為,需要贈與人和受贈人雙方意思表示的合致才能成立。
與單方面的遺囑行為不同,死因贈與的特性在於它是一種雙方契約關係。在這種關係中,贈與人必須具有完全行為能力,而且贈與關係在贈與人生前就已確立,只是效力延後至死亡時才發生。
這種安排讓財產所有人能在生前就確定財產的未來歸屬,同時保留生前的完整使用權和處分權,是一種靈活的遺產管理工具。
(二)民法規定與法律效力
在台灣民法的規範下,死因贈與是「不要式行為」(民法第406條),這意味著它不需要像遺囑那樣遵循嚴格的法定形式要件,可以用口頭或書面方式約定。
死因贈與契約一旦成立,即對雙方當事人產生法律約束力,贈與人不能任意撤銷,除非契約中有特別約定或符合法定撤銷條件。值得注意的是,若受贈人先於贈與人死亡,死因贈與契約並不當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