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逕行拘提是什麼?律師教你合法應對方式!
逕行拘提是一種特殊的拘提程序,讓檢察官在特定情況下可以直接發出拘票,而不需要事先通知當事人。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程序呢?主要是因為犯罪偵查過程變化很快。當嫌疑人有逃亡風險或可能串供滅證時,如果還要先通知再拘提,很可能人就跑了。因此法律設計了這個緊急措施來確保偵查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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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更新

雷皓明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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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什麼是逕行拘提?基本定義與法律依據
當檢察官認為案件具有急迫性或特殊情況時,就可能啟動逕行拘提這項強制處分措施。與一般需要先傳喚再拘提的程序不同,逕行拘提允許司法機關跳過事前通知的步驟。
(一)法律定義與核心概念
逕行拘提是指檢察官在特定條件下,直接核發拘票逮捕犯罪嫌疑人,而不事先進行傳喚或通知的法律程序,這項措施的設計目的是確保重大犯罪案件能夠順利偵辦。
這種強制處分的特殊性在於它的即時性和直接性。當案件符合法定條件時,檢察官可以立即採取行動,避免因為事前通知而讓嫌疑人有機會逃避司法追訴。
值得注意的是,逕行拘提必須建立在充分的事實基礎上,且犯罪嫌疑必須達到相當程度才能啟動這項程序。
(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執行條件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76條的明確規定,逕行拘提必須符合四種特定情況之一,確保這項強制措施不會被濫用。
- 無一定住所或居所者:當嫌疑人居無定所時,傳喚程序往往無法有效進行,因此法律允許直接拘提。
- 涉及逃亡風險:如果有具體事實顯示嫌疑人已經逃亡,或者有充分理由相信其可能逃亡,檢察官就可以採用逕行拘提。
- 證據保全的急迫性:當有事實足以認定嫌疑人可能湮滅、偽造證據,或者與共犯、證人串供時,就符合逕行拘提的條件。
- 為重大犯罪:所犯罪名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都適用逕行拘提程序。
這些法定條件的設立,既保障了司法程序的有效進行,也兼顧了對人身自由的合理限制。
(三)逕行拘提的執行程序
警察機關負責實際執行逕行拘提的任務,但不能自行決定拘提,必須依據檢察官或法官核發的拘票執行,執行時需出示相關證件與拘票。被拘提人有權要求查看這些文件,確認執行的合法性。
合法的拘票必須包含完整資訊,拘票內容應載明被告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所等基本資料。同時也要清楚記載案由、拘提理由及應送往的處所。
執行程序必須依法進行,不得使用不當手段或過度武力。被拘提人在執行過程中,仍享有基本的人身安全保障與尊嚴維護。
2. 面對逕行拘提時的合法權益與應對策略
逕行拘提雖然是合法的執法程序,但被拘提人仍享有憲法保障的各項權益。無論在什麼情況下,每個人都應該清楚知道自己在面對執法行為時擁有哪些基本保障。
(一)被拘提人的基本權利
根據憲法第8條規定,人身自由應該予以保障,逮捕拘禁一個人需要遵循法定程序,這項基本權利是所有後續權益的根基,也是民主法治社會的重要基石。
被拘提人享有多項不可剝奪的權利,這些權利確保了即使在執法過程中,個人的尊嚴與基本權益仍能獲得適當保護。

委任律師的權利
委任律師是被拘提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在逕行拘提發生的第一時間,被拘提人就有權要求聯絡律師並尋求專業法律協助,執法人員不得阻撓或延遲這項權利的行使。
通知家屬的權利
執法機關有義務將逮捕拘禁的原因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指定的親友,確保家屬能夠了解情況並在必要時提供協助。
家屬的知情權不僅是程序保障,更是人道考量的體現。透過適當的通知程序,可以避免家屬的不必要擔憂,同時也為後續的法律救濟提供了基礎。
(二)合法的應對方式與注意事項
面對逕行拘提時,適當的配合與合理的權利主張,能夠確保整個過程順利進行,同時保護自身權益不受侵害。
配合執行時的注意要點
首先應要求執法人員出示相關證件與拘票。確認執法人員的身分與拘票的合法性是基本要求。拘票上應載明被拘提人的姓名、拘提事由及相關法律依據。
在配合執法的過程中,保持冷靜與理性是最佳策略。避免激烈反抗或言語衝突,這些行為可能導致額外的法律後果。同時,可以要求在場見證人或錄影記錄整個過程。
如何保護自身權益?
法律規定執法機關必須在24小時內將被拘提人移送法院審問或釋放。這是重要的時間限制,超過此期限的拘禁可能構成違法,被拘提人或其他人可以在24小時內向法院聲請提審。提審權的行使是重要的救濟管道。透過提審程序,法院可以審查拘提的合法性,確保執法行為符合法律規定。
參考法條與資料
- 憲法 第8條
- 刑事訴訟法 第7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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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皓明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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