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制權是什麼?律師解析行使方式!
創制權是什麼?這是台灣民主制度中一項重要但常被忽略的公民權利,讓人民可以直接參與立法過程,提出法案或政策建議。本文將深入探討創制權的行使程序、相關法律責任,以及實務上可能遇到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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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更新

雷皓明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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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創制權是什麼?憲法賦予公民的直接民主權利
憲法第17條明確保障人民的創制權,這項權利讓公民能夠直接參與國家法律的制定。公民創制權是台灣民主制度的重要基石,體現了人民當家作主的憲政精神。
透過這項權利,一般民眾不再只是被動接受法律規範,而能主動提出立法建議,這種直接民主的設計,讓政治參與更加多元化。
(一)法律定義與憲法依據
根據公民投票法第2條規定,創制權包括兩大範疇:
- 立法原則之創制:公民可提出法律制定的基本方向
- 重大政策之創制:針對國家重要政策提出具體建議
- 憲法保障:第17條確立人民創制、複決之基本權利
(二)創制權與複決權的差異
創制權是積極的立法參與,讓公民主動提出新的法案或政策。複決權則是被動的審查機制,針對既有法案進行同意或否決。
簡單來說,創制是「提出新想法」,複決是「決定存廢」,兩者相輔相成,構成完整的直接民主體系。
(三)台灣立法現況與發展
台灣的公民創制權發展歷程充滿挑戰,從憲法制定初期的理想設計,到實際立法過程的困難重重。
目前透過公民投票法,部分實現了創制權的精神,雖然仍有改進空間,但已為民眾參與政治提供了重要管道。
2. 公民創制權的行使門檻與法定程序解析
憲法創制權雖然賦予公民直接立法的權利,但其行使過程必須符合特定條件。台灣的創制權制度透過公民投票法建立完整的規範架構,這些規定確保每個創制案都具備足夠的民意基礎,同時維護民主制度的穩定運作。
(一)提案門檻與參與資格
根據現行法規,全國性創制案的提案人及連署人總數必須達到特定標準,具體而言,需要達到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的萬分之一以上。地方性創制案的門檻則相對較低,需達到各該選舉區選舉人總數的千分之一以上。
參與創制權行使的公民必須具備完整的公民身分與年齡資格,提案人需年滿18歲,且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確保參與者對國家事務有充分的理解與責任感。

(二)審查程序與時程安排
創制案提交後將進入嚴格的審查機制,主管機關首先進行格式審查,確認提案符合法定格式要求,接著進行實質審查,評估提案內容的合法性與可行性。
整個審查過程有明確的時程限制,格式審查通常在30日內完成,實質審查則需要更長時間進行深入評估。這樣的設計平衡了效率與品質的考量。
(三)完整行使流程
創制權的行使遵循以下步驟:
- 提案階段:符合資格的公民提出創制案並收集連署
- 審查階段:主管機關進行格式與實質審查
- 公告階段:通過審查的提案進行公告程序
- 投票階段:舉行創制案投票,由全體公民決定
每個階段都有具體的法律要求與時間限制,公民在行使憲法創制權時,必須嚴格遵循這些程序,確保整個過程的合法性與有效性。
3. 創制權相關法律責任與刑事定罪標準
創制權的行使過程中存在明確的法律界限,超越這些界限可能導致民事或刑事責任,雖然公民參政權受到憲法保障,但任何權利的行使都不能違背法律規範。了解相關法律責任有助於公民正確行使創制權,避免觸法風險。
(一)行使過程中的法律界限
創制權的行使必須遵循憲法基本原則,不得違反民主法治精神,公民在提案過程中不能侵害他人基本權利,也不得違背公共利益。
此外,創制案的內容不能牴觸憲法條文或既有法律體系,所有程序都必須按照法定規範進行,包括連署收集、資格審查等步驟。
(二)違反相關法規的民事與刑事責任
違反創制權相關規定可能面臨多重法律後果,偽造連署書屬於刑法偽造文書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賄賂選民或散布不實資訊也會觸犯相關刑責。
民事責任方面,若因違法行為造成他人損害,需負擔賠償責任。妨害投票進行或破壞選舉秩序的行為,同樣會面臨法律追究。
(三)濫用行為的定罪要件與量刑標準
檢察官認定創制權濫用行為時,會審查行為人的主觀故意、客觀違法行為及因果關係,量刑時會考量違法情節輕重、社會影響程度等因素。
根據相關判例,輕微違規可能面臨罰金處分,嚴重者可判處有期徒刑,法院會綜合評估行為動機、手段及後果,決定最終刑責。
參考法條與資料
- 憲法 第17條
- 公民投票法 第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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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皓明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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