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贈品不得轉售有法律效力嗎?律師提醒常見誤區與法律後果!
你是否曾經注意到許多贈品包裝上都印著「贈品不得轉售」的字樣?這個看似簡單的標示,背後其實隱藏著複雜的法律問題。許多消費者對此感到困惑。這些標示到底有沒有法律約束力?如果真的轉售了贈品,會面臨什麼樣的法律風險?這些疑問在日常生活中相當普遍。本文將以淺顯易懂的方式,幫助你釐清贈品轉售的法律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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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更新

雷皓明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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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贈品不得轉售條款的法律效力解析
當您收到標示「贈品不得轉售」的商品時,是否曾經疑惑這個條款是否真的具有法律約束力?這個問題涉及複雜的法律層面,包括物權法、消費者保護法等多個法律領域。
要理解贈品轉售限制的法律效力,我們必須從台灣的法律體系出發。根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解釋,商標權人對於標明「贈品不得轉售」的商品,因其 投入市場的方式與一般經銷管道不同,商標權並未因第一次銷售行為而耗盡。
(一)台灣民法中的物權歸屬原則
在台灣民法體系下,物權的取得和處分有其明確的法律規範。當消費者接受贈品時,這個行為在法律上被視為一種物權移轉。
贈品取得後的所有權狀態
根據民法第758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取得需要登記。但對於動產贈品而言,依民法第761條規定,所有權的移轉通常在交付時完成。
當您合法取得贈品後,在法律上您就成為該物品的所有權人。這意味著您對該物品擁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然而,這個原則並非絕對。如果贈品的給予附帶特定條件,這些條件可能會限制您的處分權。
物權處分自由的法理基礎
民法第765條明確規定,所有人於法令限制內,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其所有物。這個條文確立了物權處分自由的基本原則。
處分自由包括轉讓、出售、贈與等各種方式。理論上,當您成為贈品的所有權人後,就應該享有這些權利。
但是,「於法令限制內」這個條件很重要。如果有其他法律規定限制特定物品的轉售,那麼這種限制就具有法律效力。
(二)消費者保護法的適用範圍
消費者保護法為保護消費者權益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在贈品不得轉售的議題上,這部法律扮演關鍵角色。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的契約關係受到嚴格規範。這包括贈品提供時可能產生的各種條款限制。
定型化契約條款的效力限制
消費者保護法第12條規定,定型化契約中的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
許多贈品活動都使用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果「不得轉售」的條款被認定為顯失公平,該條款就可能無效。
法院在判斷時會考慮多個因素,包括條款的合理性、消費者的期待、以及是否有其他替代方案等。
顯失公平條款的認定標準
什麼樣的條款會被認定為顯失公平?法院通常會考慮以下幾個標準:
- 條款是否合理:限制是否有正當理由
- 消費者利益:是否過度限制消費者權益
- 替代方案:是否有其他較溫和的限制方式
- 資訊透明度:條款是否清楚告知消費者
如果贈品的轉售限制缺乏合理基礎,或者過度限制消費者的財產權,就可能被認定為顯失公平。
值得注意的是,每個案例的具體情況都不同。法院會根據個案事實進行綜合判斷,而不是一刀切地認定所有轉售限制都無效。
2. 贈品轉售常見誤區與法律風險
在贈品轉售的議題上,消費者最容易犯下兩個關鍵性的認知錯誤。這些誤解不僅可能導致不當的行為決策,更可能讓當事人面臨意料之外的法律風險。
許多人認為只要商品上標示著「贈品不得轉售」,就代表絕對不能轉售。然而,法律實務上的情況遠比表面看起來複雜。另一個常見問題是,消費者往往忽略了不同類型贈品可能面臨截然不同的法律後果。
(一)誤解一:所有標示都具強制約束力
最普遍的錯誤觀念是認為廠商在商品上印製的任何文字都具有法律約束力。實際上,單純的標示並不等同於具有強制效力的法律條款。這種誤解可能源自對契約法基本原理的不熟悉。
廠商單方面聲明的法律限制
廠商在商品包裝上印製「贈品不得轉售」等字樣,在法律上屬於單方面的意思表示。根據民法規定,單方面的聲明並不能自動產生對他人的約束力。
這類標示的主要功能是提醒消費者注意相關規定,而非創設法律義務。除非消費者在取得贈品時,明確同意遵守相關限制條件,否則單純的標示文字難以構成有效的法律約束。
值得注意的是,某些特殊情況下,廠商的單方面聲明可能具有一定的法律意義。例如涉及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商品,即使沒有明確的契約約定,轉售行為仍可能觸犯相關法規。

契約成立要件的重要性
有效契約的成立需要雙方當事人的合意。在贈品不得轉售的情況下,必須檢視消費者是否真的同意接受這項限制條件。
實務上,多數贈品的給予過程並未經過正式的契約程序。消費者通常是在購買主商品後,被動接受廠商提供的贈品。在這種情況下,很難認定雙方已就轉售限制達成合意。
然而,如果消費者在參與促銷活動時,明確勾選同意相關條款,或在領取贈品時簽署相關文件,則可能構成有效的契約約定。此時,贈品轉售限制就具有實際的法律約束力。
(二)誤解二:忽略贈品類型的差異影響
另一個嚴重的認知錯誤是將所有贈品一視同仁。不同性質的贈品在法律上面臨的風險程度截然不同,消費者必須仔細區分。
一般商品贈品與特殊性質贈品
一般商品贈品通常是指市面上可自由買賣的普通商品。這類贈品的轉售風險相對較低,主要涉及是否違反贈與條件的問題。
相對地,具有特殊智慧財產權保護的贈品風險較高。特殊性質贈品包括限量紀念品、品牌專屬商品,或具有特殊商標標識的物品。轉售這類贈品時,仍需得到商標權人的同意, 才能避免侵害商標權的風險。
實務案例分析與法院見解
法院在處理贈品轉售糾紛時,通常會綜合考慮多項因素。包括贈品的性質、給予方式、是否涉及智慧財產權,以及雙方是否有明確約定等。
在某些判決中,法院認為如果贈品具有明顯的商業價值,且廠商已明確表達不得轉售的意思,消費者的轉售行為可能構成不當得利。但這類判決通常涉及高價值或特殊性質的贈品。
另一方面,針對一般商品性質的贈品,法院多傾向於保護消費者的所有權。認為一旦贈品交付完成,消費者即取得完整的所有權,除非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否則不應限制其處分權利。
(三)可能面臨的實際法律後果
儘管多數情況下贈品轉售不會產生嚴重後果,但消費者仍應了解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這些風險的嚴重程度取決於贈品性質和具體情況。
民事責任與損害賠償
如果轉售行為確實違反了有效的契約約定,消費者可能面臨民事責任。廠商有權要求返還贈品或支付相當於贈品價值的損害賠償。
在涉及智慧財產權侵害的情況下,後果可能更加嚴重。商標權人不僅可以請求停止侵害行為,還可能要求賠償因侵權行為所生的損害。賠償範圍可能包括權利人所受損害及侵權人所得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無心的侵權行為,仍可能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因此,在轉售標有「贈品不得轉售」的商品前,建議先諮詢專業法律意見,評估可能的風險程度。
參考法條與資料
- 民法 第758條
- 民法 第761條
- 民法 第765條
- 消費者保護法 第1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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