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幫員工保勞保會罰款嗎?律師解答法律責任與員工救濟方式
依法,雇主必須為勞工辦 理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並提撥退休金。若有沒幫員工保勞保的情況,雇主將面臨新台幣2萬元至10萬元的罰鍰,甚至可能被處以應負擔保險費4倍至10倍的額外罰款。本文將由專業律師角度,詳細解析雇主未替員工投保的法律責任、罰款標準,以及員工可採取的救濟方式。透過了解相關法規和案例,雇主可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而勞工也能更好地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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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更新

雷皓明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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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勞工保險的法律規定與雇主投保義務
勞工保險不僅是勞工的基本權益,更是雇主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受到嚴格的法律規範。根據勞工保險條例,雇主有責任為符合條件的員工辦理勞保投保手續,這項制度旨在為勞工提供完善的社會保障網。台灣的勞動法規明確規定,無論企業規模大小,只要符合法定條件,雇主就必須依法為員工投保,不得以任何理由規避這項責任。
(一)勞工保險的強制性與適用對象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1項規定,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的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成為被保險人。這項規定具有強制性,即使勞資雙方達成不投保的協議,在法律上也是無效的。
勞工保險的適用對象主要包括受僱於僱用5人以上公司行號的勞工,無論是全職、兼職或是約聘人員。值得注意的是,雇主不能以員工自願放棄或已在其他單位投保等理由,規避為員工投保的法定義務。
(二)雇主應履行的投保時間與程序
雇主必須在勞工到職當日為其辦理投保手續,不得延誤。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15條規定,普通事故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20%,投保單位負擔70%,其餘10%由中央政府補助;而職業災害保險費則全部由投保單位負擔。
投保程序包括填寫加保申報表、提供員工基本資料,並按月繳納保險費。雇主若未依規定為員工投保,不僅可能面臨罰款,還可能需承擔員工因未投保而損失的保險給付責任。因此,雇主應確實了解並履行投保義務,以保障企業合法經營及員工權益。
2. 沒幫員工保 勞保罰款標準與法律責任
根據台灣勞工保險條例規定,雇主若逃避為員工投保勞保,將遭受嚴厲的罰款與法律制裁。無論企業規模大小,只要符合法定條件,雇主都必須履行為員工投保的義務。未依法投保不僅損害勞工權益,更會為企業帶來嚴重的法律與財務風險。
雇主未替員工投保勞保的法律責任主要體現在行政罰鍰和民事賠償兩方面。許多雇主因不了解法規或抱持僥倖心態而違法,最終不僅支付了高額罰款,還損害了企業形象和勞資關係。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勞工簽署了「自願不投保」的切結書,也無法免除雇主的法律責任,法院通常認為這類協議因違反強制規定而無效。因此,雇主應當充分認識到未替員工投保勞保的嚴重後果,主動履行法定義務。
(一)違法未投保的罰鍰金額與計算方式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第1項規定,雇主未為員工辦理投保手續,將按自僱用日起至參加保險前一日或勞工離職日止應負擔的保險費金額,處以四倍罰鍰。這意味著,雇主逃避投保的時間越長,最終需要支付的罰款就越高。
罰鍰計算方式如下:
- 計算未投保期間應繳納的保險費總額
- 將該金額乘以四倍
- 若有多名員工未投保,則分別計算後加總
舉例來說,若一名月薪3萬元的員工未被投保一年,雇主可能面臨數萬元的罰款。這筆金額遠超過正常投保所需支付的費用。
(二)累犯加重處罰與其他法律後果
對於屢次違反勞保投保規定的雇主,主管機關可能採取更嚴厲的處罰措施。除了基本的四倍罰鍰外,累犯雇主還可能面臨:
- 公布企業名稱與負責人姓名,造成商譽損失
- 限制參與政府採購案或補助申請
- 加強勞動 檢查頻率,全面審查企業勞動條件
此外,雇主還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勞工因未投保而無法獲得相關保險給付(如生育給付、傷病給付或老年給付等),雇主必須按照勞保給付標準賠償勞工的損失。
(三)實際違法案例與裁罰分析
近年來,勞動部門積極查處未替員工投保勞保的違法行為。以下是幾個實際案例:
- 某餐飲業者未替5名員工投保勞保長達2年,最終被處以近60萬元罰鍰
- 一家科技公司以約聘名義規避投保義務,被罰款後還需補繳所有員工的保險費
- 某工廠負責人慫恿員工簽署不投保同意書,仍被法院判決需賠償員工因工傷無法請領保險給付的損失
這些案例顯示,僱主責任不容輕忽,逃避投保義務最終將付出更高的代價。勞動主管機關透過定期稽查與檢舉機制,持續加強對違法雇主的查處力度。
3. 員工權益保障與有效的救濟管道
當發現雇主未替自己投保勞保時,員工可採取多種方式保障自身權益。首先,可撥打勞動部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尋求協助,或向當地勞工局提出檢舉。提出申訴時,應收集聘僱合約、薪資單據等相關證據,以強化自己的主張。
在勞資糾紛處理上,時效問題十分重要。根據最高法院判決,有認為勞工對雇主未投保,而無法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所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應視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即2年的消滅時效,亦有認為勞工對雇主未投保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應視為債務不履行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故適用15年之消滅時效。不過,勞工退休金條例則規定勞工應於離職後5年內向雇主請求賠償。
員工權益受損的範圍主要包括因未投保而無法領取的保險給付,如生育給付、傷病給付或老年給付等。若勞工因雇主未投保而自行付費投保,在能證明確實受有損失的情況下,通常可向雇主請求返還。
面對複雜的勞資糾紛,勞工也可透過工會組織或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專業協助,更有效地維護自身權益。及早行動並掌握相關法律知識,是保障勞工權益的關鍵。
參考法條與資料
- 勞工保險條例 第6條
- 勞工保險條例 第15條
- 勞工保險條例 第7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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