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遺產被長孫分走?你該知道的繼承密碼曝光!
你以為長孫就能爽爽繼承一整筆家產?別傻了!在台灣,不少長輩還活在「傳宗接代靠長孫」的時代思維,覺得把財產全給長孫是天經地義。但現實是——法律根本不是這樣算的!真正遺產要怎麼分、誰有權分,全都有明文規定。長孫想躺著繼承?先看清楚爸媽還在不在、其他繼承人排在哪,再來決定你到底能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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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更新

李慧盈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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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長孫能不能繼承家產?遺產繼承得看這個順序!
談到家族財產怎麼分,別只靠印象派、長輩一句「你是長孫就全給你」可沒這麼簡單。真正能決定誰能繼承、繼承多少的,是《民法》!
在台灣,遺產怎麼分,有「法律劇本」早就寫好了。首先,配偶是標配,不會被排除在繼承人之外。但如果你以為配偶能一手包辦,那可就大錯特錯了。
法律認定的第一順位繼承人 ,是死者的直系血親卑親屬,在這一群繼承人裡,誰親誰先拿,親等愈近的就排在前面。
簡單說,遺產不是長孫說要就有、也不是誰哭得最慘誰拿最多,全得照著法律的規則來走。不懂這套規則,等到開遺囑那天,哭的可能就是你了!
(一)子女vs孫子誰優先?直系血親卑親屬的繼承順序!
每次講到家產分配,大家第一個跳出來的常常是孫子女,特別是長孫,認為自己「理所當然」可以接收上一代留下的全部財富。但你知道嗎?在法律的世界裡,不是地位高就可以一路領先,真正決定順位的,是你離被繼承人有多近!
來,重點來了。直系血親卑親屬指的是子女與孫子女這一輩,但子女跟孫子女的順位其實有所差異。為什麼?因為親等越近,繼承順位就越前面。
所以,子女一定排在孫子女前面,這是白紙黑字寫在民法裡的遊戲規則。意思就是說,只要子女還在,孫子女根本輪不到接棒。長孫再孝順、從小住在阿公家都沒用,還是得看爸爸媽媽的狀況,因為法律認定的繼承權,重的是「親等距離」,不是輩分或感情分數!
千萬別等到開遺產會議才開始翻法條,現在就要搞清楚:遺產繼承不是靠誰最有存在感,而是靠誰最接近法定順位。你的位置在哪裡,法律早就排好了。
(二)祖產誰繼承?孫子能不能插隊真相揭曉!
一講到遺產繼承,不少人第一反應就是「我是孫子啊,阿公的房子我當然有份!」但別急,法律根本不是這樣設計的。要是還搞不清楚親等與繼承順位的規則,小心最後白忙一場!
根據我國民法,孫子女原則上「沒有直接繼承祖父母遺產的權利」。沒錯,就算你從小是阿嬤帶大的,法律也不吃這一套。只有在被繼承人的子女,也就是你爸媽那一代「過世或喪失繼承權」的情況下,孫子女才有機會遞補上陣,取得其父母原本的應繼分。
這也是為什麼在做家族財富傳承規劃時,親屬關係的釐清與法定繼承順序的掌握,才是避開家庭糾紛的第一步。不清不楚,等著開戰;寫得明明白白,日後誰也沒話說。
記住,想讓遺產照你的方式分,不是靠輩分或情分,而是靠提前規劃加上法律知識。少了這一步,小心辛苦一生的家產成了訴訟法庭上的爭奪戰。
2. 想把家產全給長孫?當心惹來爭產風暴!
在不少台灣家庭的觀念裡,「長孫就是要接香火、守祖產」這句話根深蒂固。長輩們常會私下說:「這些財產以後就是給他,他是我們家第一個孫。」但別忘了,時代變了,法律才是遺產分配的真正遊戲規則。
在現代法治社會裡,遺產不能用感情分,也不能靠祖訓安排,更不是誰最早出生、誰地位最高就能多拿幾棟房。長孫並不是繼承法定順位中的特權角色,如果阿公阿嬤在遺囑裡過度偏心長孫、完全忽略其他繼承人,那可不只是家庭吵架,嚴重一點還會鬧上法院!
法律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每位繼承人都有自己的「特留分」,也就是再怎麼被冷落,還是保有最低限度的遺產份額。如果被剝奪太多,其他繼承人是可以依法提告,要求追回權益的。
所以,祖父母若真心想留下愛與公平,該怎麼做?立遺囑沒錯,但記得 要依法公平分配,別讓傳統觀念蒙蔽理智。只有在法律框架下規劃遺產,才能守住家的和氣、不留爭產後遺症。
畢竟,在現代社會,「法律優先、傳統其次」才是避免繼承災難的最佳解方。長孫可以疼,但繼承請按法律來分,這才是真正對家庭負責的做法。
(一)疼孫也要守規矩!祖父母留財產其實有眉角!
在不少家庭中,祖父母最疼的就是那幾個孫子女,看著從小抱到大的寶貝,心裡早就打定主意要「偷偷留一手」給他們。但你知道嗎?就算是自己的財產,也不能亂分!如果只靠情感走法律的路線,走著走著,很可能就走進法院去了。
如果阿公阿嬤真的想把一部分資產指定給孫輩,最穩妥的方式是:寫好一份合法有效的遺囑,點名讓孫子女成為「受遺贈人」。不過話說回來,這也不是你想寫什麼就寫什麼——法定繼承人有權主張自己的「特留分」,你一不小心寫過頭,可能就觸法,被告侵害繼承權!
想避開遺囑風險,還有另一條路可以選:生前贈與。也就是阿公阿嬤還在世的時候,直接把財產過戶給孫子女,聽起來簡單乾脆,對吧?但別忘了,這也會牽涉到「贈與稅」、「遺產稅」、「贈與總額計算」等稅務問題,如果沒有規劃好,可能留下稅單比財產還多的結局。
所以最理智的做法是什麼?答案很簡單:別自作主張、也別偷偷來,請直接找律師一起坐下來談。在還來得及的時候,把想法講清楚、寫明白,讓每一位家人都能理解,也才不會因為遺產分配搞到家變上身。
當愛變成法律問題,就不是溫情就能解決的了。只有用法律做後盾、用溝通當橋樑,才能讓「留財給孫」不變成「禍留子孫」!
參考法條與資料
- 民法 第113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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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慧盈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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