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初犯假釋條件是什麼?律師解析申請資格!
相較於累犯,初犯在申請假釋時通常享有較為寬鬆的條件。這反映了司法系統對於首次犯錯者的包容與期許,給予他們改過自新的機會。然而,即使條件相對寬鬆,申請程序仍然嚴謹且複雜。本文將從專業律師的角度,為您深入解析初犯假釋條件、申請資格及審核標準。

法律 Follow Me 法務團隊
2025-07-31 更新

雷皓明 律師
內容認證
1. 初犯假釋條件與基本資格要求
根據台灣現行法規,初犯假釋的條件主要包括刑期執行比例、累進處遇等級以及在監行為表現等多方面要素。想要申請假釋的初犯者,必須同時符合「有悛悔實據」及「受徒刑執行滿一定期間」兩大法定要件。
值得注意的是,並非所有受刑人都有資格申請假釋。刑期必須超過六個月才能提出申請,這是因為立法者認為短期刑罰難以達到充分反省改過的效果。另外,受刑人在監獄中的表現是評估「有悛悔實據」的重要依據。
(一)刑期執行比例要求
初犯假釋條件中最基本的要求是刑期執行比例。依照刑法規定,初犯者需執行超過刑期的二分之一才能申請假釋。舉例來說,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則需服刑至少5年以上才符合申請資格。
相較之下,累犯則需執行超過刑期的三分之二才能提出申請。這項規定反映了法律對初犯者較為寬容的態度,給予更多改過自新的機會。
(二)累進處遇制度與假釋關係
累進處遇制度是評估受刑人改過向善意願的重要機制,也是假釋申請的關鍵環節。依據行刑累進處遇條例,受刑人入監後會被分為四個等級:
- 第四級(最低級)
- 第三級
- 第二級
- 第一級(最高級)
每月會根據「教化」、「作業」及「操行」三方面表現評分,累積足夠分數後才能晉級。只有晉升至第二級或第一級的受刑人才有資格申請假釋,這確保了申請者在監獄中有良好的表現記錄。
(三)初犯與累犯假釋條件差異
初犯與累犯在假釋條件上存在明顯差異,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 刑期執行比例:初犯為二分之一,累犯為三分之二
- 審核標準:對累犯的審核通常更為嚴格
- 再犯風險評估:累犯需接受更詳細的再犯風險評估
此外,累犯若在假釋期間或出獄後5年內再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將永久喪失假釋資格,而初犯則無此限制。這些差異反映了刑事政策對初犯更傾向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
2. 假釋申請流程與審核標準
對於符合資格的初犯者而言,假釋申請流程包含文件準備、監獄評估及法務部審核三大關鍵階段。每個階段都有其特定的要求和評估重點,初犯假釋條件雖然相對寬鬆,但申請過程仍需謹慎準備。
(一)申請文件準備與提交
假釋申請始於完整文件的準備,這是展現悔過與更生決心的第一步。受刑人需提供的關鍵文件包括:個人悔過書、在監表現紀錄、教化活動參與證明、職業訓練證明以及家屬支持信函。
對初犯假釋條件的申請者而言,悔過書中應特別強調初犯情節、犯案原因及改過決心。詳細的更生計畫也是必不可少的文件,應包含出獄後的就業規劃、居住安排及生活目標。文件準備完成後,受刑人需向管教人員提出申請,經初步審核後才會提交至監務委員會。
(二)監獄內部評估程序
監獄內部評估是假釋審核的關鍵環節,由多層級專業人員共同參與。首先,管教小組會對受刑人的日常表現、違規紀錄及教化參與度進行全面評估。這些資料將作為監務委員會決策的重要依據。
監務委員會由監獄各科室主管組成,評估重點包括三大面向:犯行情節嚴重性、在監表現及教化成效、再犯風險評估。對符合初犯假釋條件的受刑人,委員會特別關注其犯罪動機、犯後態度及家庭支持系統。最終,委員會採無記名 投票方式決定是否推薦假釋,獲多數支持的案件才會上報法務部。
(三)法務部審核重點
法務部作為假釋的最終決策單位,審核標準更為嚴格且全面。審核重點主要包括:犯罪情節與社會危害性、受刑人整體表現、再犯可能性、被害人權益保障情況以及社會觀感與公共安全考量。
對於符合初犯假釋條件的申請者,法務部特別關注犯罪動機、犯罪手段、被害人損害程度及賠償情況。此外,家庭支持系統、就業計畫及居住安排也是重要考量因素。法務部會綜合監獄提供的評估報告、受刑人個人資料及社會調查報告,全面評估受刑人是否已具備重返社會的條件。完善的更生計畫、穩定的家庭支持及明確的悔過表現,往往是初犯獲准假釋的關鍵。
(四)假釋後應注意事項與法律責任
獲得假釋並非刑期結束,而是將剩餘刑期轉為觀察期的制度。符合初犯假釋條件獲准釋放後,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否則可能被撤銷假釋資格。
假釋期間,受刑人必須接受保護管束,定期向觀護人報到,並遵守生活作息和居住地點等規定。保持穩定工作或學習狀態,避免出入不正當場所,也不宜與共犯或有前科者來往。
根據刑法規定,假釋中的受刑人若因故意犯罪而被判處六個月以上有期徒刑,判決確定後六個月內將被撤銷假釋,必須返回監獄執行剩餘刑期。若被判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緩刑,則視情況決定是否撤銷假釋。
初犯假釋條件雖較累犯寬鬆,但假釋期間的行為仍受嚴格監督。輕微違規可能導致警告,嚴重違規則可能直接撤銷假釋。只有在假釋期滿且無違規情形下,剩餘刑期才會被視為執行完畢,受刑人才能真正恢復完全自由的身分。
3. 提高初犯假釋通過率的關鍵因素
對於初犯者而言,假釋申請的成功與否往往取決於幾個核心要素。法務部在評估初犯假釋條件時,不僅考量刑期執行比例,更著重審查受刑人的改過自新表現與社會適應能力。以下將介紹三大關鍵因素,幫助初犯者提高假釋通過率。
(一)在監表現與教化成效
在監表現是假釋審核中最直接且重要的評估指標。受刑人應積極參與監獄提供的各類教化活動,如讀書會、宗教輔導和心理諮商等。良好的工場作業表現,包括工作態度、效率及品質,也是評估責任感和紀律性的重要指標。累積分數晉級的方法:
- 教化表現:每月最高可得4分
- 作業表現:每月最高可得4分
- 操行表現:每月最高可得4分
當受刑人累積足夠分數晉升至第二級或第一級時,才能開啟初犯假釋申請的大門。
(二)更生計畫與社會支持
完善的更生計畫與穩固的社會支持系統對提高初犯假釋通過率至關重要。一份具說服力的更生計畫應包含明確的就業規劃、穩定的居住安排和持續學習計畫。
家人的支持在初犯假釋條件評估中扮演關鍵角色,包括:
- 定期探監,維持家庭連結
- 提供出獄後的居住場所
- 協助就業機會或經濟支援
- 出席假釋審查會議表達支持
法務部特別重視受刑人出獄後是否有足夠的支持系統,以降低再犯風險。
(三)被害人和解與賠償情況
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提供適當 賠償,是提高初犯假釋通過率的重要因素。主動尋求與被害人和解不僅展現真誠的悔過態度,也有助於修復因犯罪造成的社會關係破裂。有效的賠償策略包括:
- 透過律師或家屬聯繫被害人表達歉意
- 提出合理的賠償方案
- 在服刑期間積極工作,將部分勞作金用於賠償
- 取得被害人的諒解信或和解書
若能在服刑期間展現積極賠償的誠意,將大幅提高初犯假釋條件的評估分數,增加獲准的可能性。
※網站聲明:
- 著作權由「喆律法律事務所」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 文章資料內容僅供參考,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 法令具時效性,文章內容及所引用資料,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

雷皓明 律師
喆律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內容認證
熱門文章
編輯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