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嗎?律師說:這些情況被告跑不掉!
雖然原告在起訴時需要先預繳裁判費,但這只是暫時墊付。一旦勝訴,敗訴的一方就必須承擔這些費用。這個「敗訴者負擔」的原則,讓許多受害者能夠放心追討自己的權益。了解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的規定,對於評估訴訟風險非常重要。當您計算可能的賠償金額時,也要考慮這些費用的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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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更新

雷皓明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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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認識訴訟費用:基本概念與分配依據
當您面臨法律糾紛時,清楚認識訴訟費用的分配原則將有助於您做出明智的決策。根據民事訴訟法第80條的規定,訴訟費用是指裁判費及其他必要費用。這意味著司法費用不僅僅限於基本的裁判費,還包括整個法律程序中產生的各種必要支出。
訴訟費用實際上是一個集合體的總稱。它涵蓋了從提起訴訟到獲得勝訴判決過程中的所有相關費用。了解這些費用的組成結構,能幫助您更好地評估訴訟的經濟成本。
(一)訴訟費用的組成項目
訴訟費用主要分為兩大類別:法院規費和其他相關支出。每一類都有其特定的計算方式和適用情況。讓我們詳細了解這些費用項目的具體內容。
法院規費與相關費用
裁判費是司法費用中最基本的項目。財產權糾紛和非財產權糾紛採用不同的收費標準。財產權糾紛的裁判費按照訴訟標的金額計算,金額越高,費用也相對增加。
非財產權糾紛則採用固定費用制。例如離婚訴訟的裁判費為新台幣3,000元。這種分類方式讓當事人能夠預先估算基本的法律程序費用。
除了裁判費,還有其他必要的相關費用:
- 證人日旅費:證人出庭可獲得500元日費,加上實報實銷的交通費
- 鑑定費用:依據鑑定項目的複雜程度而定
- 送達費用:文書送達所需的郵資或其他送達費用
律師費與其他支出
律師費的負擔規則較為特殊。一般民事訴訟的一、二審並無強制律師代理,因此通常不能要求對方負擔律師費。但是,第三審因為有強制律師代理的規定,獲得勝訴判決的一方就可以要求敗訴方負擔律師費。
其他支出還包括翻譯費、公證費等。這些費用雖然金額不大,但在複雜案件中可能累積成相當的數額。
(二)費用分配的法律原則
民事訴訟法建立了明確的費用分配原則。敗訴方原則上應負擔全部訴訟費用,這是最基本的規則。當獲得勝訴判決時,勝訴方可以要求敗訴方償還在法律程序中支出的合理費用。
但在部分勝訴或和解的情況下,法院會根據具體情況分配費用負擔。這種彈性處理方式確保了司法費用分配的公平性。
法院在判決中會具體載明費用分配的方式。這包括各項費用的計算基礎和負擔比例,讓當事人清楚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
2.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的具體情況分析
在台灣的民事訴訟制度中,被告何時需要負擔訴訟費用有明確的法律規定。這些規定不僅保障了訴訟程序的公平性,也確保了訴訟支出能夠合理分配。當事人必須了解這些規則,才能在訴訟過程中做出明智的決策。
法院在判決時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各方當事人應負擔的費用比例。這個決定過程涉及多個考量因素,包括勝敗結果、訴訟行為是否適當,以及是否有違反程序的情形。
(一)敗訴方負擔費用的基本規則
民事訴訟的費用負擔原則相當明確。敗訴方通常需要承擔勝訴方的訴訟費用,這是法律制度的基本精神。這項規則的目的是避免濫用訴訟權利,同時保護有理由提起訴訟的當事人。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訴訟費用的分配主要依據以下原則:
- 原告完全勝訴:被告負擔全部訴訟費用
- 原告部分勝訴:雙方按比例分擔費用
- 原告敗訴:原告自行承擔所有費用
- 原告撤回訴訟:原告負擔已產生的費用
完全敗訴時的費用承擔
當被告在訴訟中完全敗訴時,必須承擔原告的全部訴訟成本。這包括法院費用、證人費用等各項支出。法院會在判決書中明確載明費用負擔的具體金額。
完全敗訴的認定標準是原告的訴訟請求獲得法院完全支持。例如,原告請求被告給付100萬元,法院判決被告應給付100萬元,這就是完全敗訴的情況。
部分敗訴的費用分攤方式
在部分敗訴的情況下,費用分攤會按照勝敗比例計算。假設原告請求100萬元,法院判決被告給付60萬元,那麼被告需要負擔60%的訴訟費用。
這種比例分攤方式確保了費用負擔的公平性。勝訴程度越高,對方需要負擔的費用比例就越大。法院會根據具體的判決結果,精確計算各方應負擔的費用金額。

(二)特殊情況下被告必須負擔費用
除了基本的敗訴負擔原則外,還有一些特殊情況會影響費用的分配。即使被告沒有完全敗訴,但如果其訴訟行為不當,仍可能被要求負擔額外的訴訟支出。
這些特殊情況反映了法律制度對誠信訴訟的要求。當事人不能濫用訴訟程序,也不能採取不當手段來拖延或妨礙訴訟進行。
惡意訴訟或濫用程序
當被告明知沒有勝算卻故意提出無理抗辯時,法院可能會要求其負擔額外費用。這種行為被視為濫用訴訟程序,會增加不必要的法律代理費和時間成本。
惡意訴訟的認定包括以下情況:
- 明知事實卻故意否認
- 提出明顯無理的抗辯理由
- 故意提供錯誤或誤導性資訊
- 無正當理由反覆提起相同訴訟
違反誠信原則的訴訟 行為
誠信原則是民事訴訟的重要基礎。當被告隱瞞重要證據或提供虛假陳述時,即使在其他方面有理,也可能被要求負擔額外的訴訟成本。
違反誠信原則的行為會破壞訴訟程序的公正性。法院有權對這種行為進行制裁,包括要求行為不當的一方承擔更多費用。
拖延訴訟程序的後果
故意拖延訴訟程序會造成不必要的費用增加。當被告無正當理由拖延程序時,法院可能會要求其負擔因拖延而產生的額外費用。
拖延行為不僅增加了訴訟成本,也影響了司法效率。因此,法律制度對這種行為採取嚴格的制裁措施,確保訴訟程序能夠順利進行。
3. 聰明應對:降低訴訟費用風險的實用策略
面對訴訟時,當事人可以採取多種策略來降低訴訟經費風險。首先要仔細評估勝訴可能性,避免因勝算不大而承擔對方費用。建議在提告前進行完整的證據收集和法律分析。
和解與調解是明智的選擇。根據民事訴訟法第83條、第84條和第420條之1規定,撤回起訴或和解、調解成立時,可以退回三分之二的裁判費。這不僅節省時間,也大幅減少訴訟經費支出。
經濟困難的當事人可以善用訴訟救助制度。只要案件不是「顯然沒有勝訴可能」,就能向法院聲請暫時免繳訴訟費用,保障自身索賠權利。
誠信訴訟非常重要。避免不當的訴訟行為,以免被法院要求負擔額外費用。當事人應該妥善評估訴訟策略與風險,避免不必要的金錢損失。
尋求專業律師協助能制定最適合的訴訟策略。律師的專業建議可以幫助當事人在維護索賠權利的同時,有效控制訴訟經費,達到最佳的訴訟效果。
參考法條與資料
- 民事訴訟法 第80條
- 民事訴訟法 第83條
- 民事訴訟法 第84條
- 民事訴訟法 第42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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