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經同意拍攝他人違法嗎?律師解析法律責任與蒐證要點!
當我們在公共場所或私人空間拍攝他人時,往往忽略了對方的肖像權與隱私保障。根據台灣現行法規,某些未經授權的拍攝行為不僅可能侵犯隱私權,更可能面臨民事賠償甚至刑事處罰。本文將由專業律師角度,為您釐清肖像權的法律定義、解析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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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更新

雷皓明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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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經同意拍攝他人的法律責任與規範
在數位時代,拍攝他人變得極為容易,但台灣法律對於未經同意拍攝他人設有嚴格的法律責任與規範。雖然肖像權在台灣法律中沒有特定條文直接規範,但它被視為民法上的「人格權」而受到保護。
根據民法第184條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需負損害賠償責任。而民法第195條更明確指出,不法侵害他人隱私等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即使非財產上的損害,也可請求賠償相當金額。
偷拍行為不僅可能面臨民事賠償,在某些情況下還會構成刑事犯罪,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台灣隱私權法律保護範圍
在台灣,隱私權受到憲法及民法的多重保障。憲法第22條規定了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而隱私權被視為其中的一部分。民法第18條及第195條則提供了人格權保護的法源基礎。
侵犯隱私權的行為包括未經同意窺視、竊聽、拍攝他人的私密活動或身體隱私部位。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沒有散布這些內容,單純的拍攝行為本身就可能構成侵權。
法院在判斷是否構成侵犯隱私權時,會考量拍攝的目的、內容、使用方式以及對當事人造成的影響等因素。
(二)公共場所與私人空間拍攝的法律差異
在公共場所(如街道、公園、捷運站)與私人空間(如住家、更衣室、廁所)拍攝他人的法律規範有顯著差異。公共場所中,他人的肖像權保護相對較弱,但這不代表可以任意拍攝。
若在公共場所特寫他人容貌或拍攝可能造成不舒適的內容,仍可能構成侵權。而在私人空間,未經同意拍攝他人則可能同時觸犯刑法第315條之1的妨害秘密罪。
法院判斷時會綜合考量拍攝環境的私密性、被拍攝者的合理隱私期待,以及拍攝者的主觀意圖等因素。
(三)偷拍行為的法律定義與罰則
偷拍定義在法律上主要體現於刑法第315條之1的「妨害秘密罪」。該條文規定,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或身體隱私部位者,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萬元以下罰金。
所謂「身體隱私部位」,法院實務認定為與性生活或性慾滿足有密切關聯的身體部位。若進一步散布、播送或販賣竊錄內容,則依刑法第315條之2加重處罰,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刑事責任外,偷拍法律責任還包括民事賠償,被害人可依民法第195條請求非財產上損害的賠償。
2. 合法蒐證與避免觸法的實用指南
(一)何種情況下可以合法拍攝他人
當拍攝對象為公眾人物(如政治人物或藝人)且在公開場合活動時,通常不構成侵權。若拍攝行為具有明確的公益性質,如記錄社會事件或揭露不法行為,法院可能認定其具有正當性。
在合法執行公務、學術研究或藝術創作等特定目的下,只要拍攝方式合理且必要,也可能被視為合法。然而,即使符合上述情況,仍應尊重他人隱私,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困擾。
(二)蒐證時的法律界限與注意事項
進行合法蒐證時,必須有明確且正當的目的,如為訴訟準備證據或保護自身權益。蒐證方式必須合理且必要,不應過度侵擾他人隱私。在公共場所蒐證時,應避免特寫拍攝他人容貌或隱私部位。
請記住,蒐集的證據僅能用於原定目的,不得任意散布。若需在法庭上使用這些證據,應注意證據取得過程的合法性,因為非法取得的證據可能不被法院採納。建議在蒐證前諮詢專業律師,確保行為不會觸犯偷拍法律。
(三)遇到被偷拍時的正確應對方式
若發現自己被偷拍,應冷靜理性地採取行動。首先,明確表達反對並要求對方停止拍攝及刪除照片,但避免使用暴力或強制手段,以免反被控告強制罪。
若對方拒絕配合,立即蒐集證據,如拍下對方樣貌、記下時間地點,並尋找目擊證人。若懷疑被拍攝的是隱私部位,應立即報警,因這可能已構成刑法的竊錄罪。
對於持續性的偷拍騷擾行為,可考慮依「跟蹤騷擾防制法」提出申訴。最後,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排除侵犯隱私權的行為,並要求刪除照片和賠償。
(四)保障自身權益的法律意識與建議
在數位時代,提升法律意識是保護自我權益的關鍵。當您遭遇未經同意拍攝他人的情況時,可依民法第184條及第195條尋求賠償,這些法條明確規定侵害他人隱私需負損害賠償責任。
日常生活中應培養警覺性,特別是在公共場所如廁所、更衣室等隱私空間。發現可疑行為時,立即向場所管理人員或警方報告。定期檢查住所或個人空間是否有隱藏攝影設備,也是預防偷拍的有效方法。
若不幸成為偷拍受害者,請保存證據並立即報警。根據法律,可依刑法第315條之1提出告訴,同時準備民事訴訟資料。面對持續性騷擾,「跟蹤騷擾防制法」提供了額外保護機制。
了解自身權利並積極保護隱私,不僅能維護個人尊嚴,也能促進社會對隱私權的尊重。在拍攝他人前,請務必取得同意,這是法律要求,更是基本尊重。
參考法條與資料
- 憲法 第22條
- 民法 第18條
- 民法 第184條
- 民法 第195條
- 刑法 第315條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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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皓明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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