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利權是什麼?律師解析保護內容與申請方式
智慧財產權體系中的專利可分為三大類:發明專利、新型專利及設計專利。每種類型都有其特定的保護範圍和期限,能為不同性質的創新提供適當保障。值得注意的是,台灣採用「先申請主義」制度。這意味著即使您是真正的發明人,若未及時申請而被他人搶先,您可能會失去保護權。本文將由法律專業角度,為您深入解析各 類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機制,並提供實用的申請建議,協助您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有效保護自己的創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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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更新

雷皓明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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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利權的定義與類型
專利權代表了國家對創新成果的法律認可與保護,是鼓勵技術進步的 重要工具。透過專利制度,創作者能獲得一定期間的獨占權利,同時社會也能從公開的技術資訊中受益,形成雙贏局面。
(一)專利權的基本概念與法律依據
專利權是智慧財產權體系中的核心元素,其基本理念在於保障創新並促進產業發展。在台灣,專利權主要受《專利法》規範,此法明確定義了專利的申請條件、審查程序及權利範圍。
專利制度的設計體現了平衡原則,一方面保護發明人的權益,另一方面通過技術公開促進整體社會進步。當創作者完成專利申請並獲准後,即可在法定期限內享有獨占實施的權利。
(二)專利的三大類型:發明、新型與設計
依照台灣專利法規定,專利分為三大類型,各自保護不同性質的創新:
- 發明專利保護利用自然法則的技術思想創作。例如數位相機的自動對焦技術或特定化合物的製造方法,都屬於發明專利的範疇。這類專利體現了較高的創新程度。
- 新型專利則聚焦於物品的形狀、構造或組合的創作。新型專利主要保護具有實用價值的物品改良,其創新門檻相對較低,但必須具體呈現於物品上。
- 設計專利著重於物品外觀的美感設計,包括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近年來,電腦圖像及圖形化使用者介面也納入設計專利的保護範圍。
(三)台灣專利制度的特色
台灣專利制度採用「先申請原則」,即當多人就相同發明提出申請時,以最先申請者為優先。這突顯了及時提出專利申請的重要性。
台灣專利審查程序嚴謹,要求申請的發明必須同時具備新穎性、進步性和產業利用性三大要件。相較於某些國家,台灣的審查標準較為嚴格,但也因此提高了獲准專利的品質。
此外,台灣設有多層次的救濟機制,包括再審查、舉發及行政訴訟等程序,確保專利權的授予過程公平合理。這些特色使台灣的專利制度在保護創新與促進技術發展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2. 專利權的保護範圍與效力
(一)專利權所保護的內容與限制
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主要由專利申請書中的權利要求書所界定,這是判斷專利效力的核心依據。受保護的內容必須符合新穎性、進步性和產業利用性等可專利性要件。
然而,專利權也存在一定限制。例如,基於研究實驗目的的使用、先用權的存在,以及權利耗盡原則等情況下,即使未經專利權人同意,他人的使用行為也不構成侵權。此外,醫療方法、科學理論等領域,基於公共利益考量,通常被排除在專利保護範圍之外。
(二)專利權的有效期限與維護
不同類型的專利權擁有不同的有效期限:發明專利自申請日起計算20年、新型專利為10年、設計專利則為15年。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專利權效力自公告日起生效,但權利期限計算卻是從申請日開始。
專利權人必須定期繳納年費以維持專利權的有效性,否則專利權將提前消滅。依據專利法規定,專利權人的請求權自知悉侵權行為和賠償義務人起2年內未行使將消滅,自行為時起逾10年亦同。
(三)專利侵權的認定標準
專利侵權的認定主要基於兩大原則:「全要件原則」和「均等論」。全要件原則要求侵權產品或方法必須包含專利權利要求中的所有技術特徵。
而均等論則考量,即使某些技術特徵不完全相同,但若實質上等同且能達到相同功能,仍可能構成侵權。當專利被侵權時,權利人可依據專利侵權判斷要點選擇適當方式計算損害賠償。
(四)專利權的國際保護機制
由於專利權具有地域性,僅在獲得授權的國家或地區有效,因此跨國保護成為許多創新企業的重要考量。國際保護主要透過《專利合作條約》(PCT)和《巴黎公約》等國際機制實現。
這些國際協議為專利申請人提供了便利的途徑,使其能在多個國家獲得專利保護。台灣企業若計劃拓展海外市場,應提前規劃專利布局,在目標市場國家申請專利,以確保全球範圍內的專利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3. 如何有效申請與管理您的專利資產
申請專利前,進行充分的專利檢索是不可或缺的步驟,這能幫助您了解現有技術狀態,評估發明的可專利性。撰寫專利文件時,清晰描述技術內容並精心設計權利要求範圍,既要獲得最大保護,又要避免因過於籠統而被駁回。
在台灣,您可透過智慧財產權e網通平台以三種方式辦理專利申請:線上申辦、臨櫃申辦或其他申辦方式。雖然自行申請專利費用較低,但流程繁複且容易因文件格式不符或錯過年費繳交期限,導致申請失敗或專利消滅。
委託專業專利事務所代辦是另一選擇,雖然費用較高,但能提高申請成功率並節省寶貴時間。專利獲准後,有效管理同樣重要,包括按時繳納年費、監控市場侵權行為及評估專利組合的商業價值。
對企業而言,專利不僅是保護創新的工具,更是戰略資產。特別對新創企業,專利佈局能提升公司估值,在募資階段吸引投資者,並在授權談判中爭取更高價值。跨國業務的企業應考慮在主要市場國家申請專利保護,利用專利合作條約(PCT)等國際機制降低申請成本。
建立完善的創新激勵機制和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能持續豐富企業的專利資產,增強市場競爭力,為企業創造長遠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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