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屋二賣=詐欺?律師傳授買方如何自保與求償!
台灣房市暗藏各種交易陷阱,其中「一屋二賣」更是最讓買家頭痛的惡行,不少人花了大筆錢,卻發現房子竟然落入他人名下,甚至得面對漫長的訴訟拉鋸戰。「一屋二賣」究竟是法律漏洞,還是赤裸裸的詐欺?遇到這種情況,買方該如何防範?如果不幸中招,又該如何翻身求償,討回應有的公道?本文將你看清這類交易的陷阱,並揭露買方能採取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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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更新

鄭堯駿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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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市詭計曝光!一屋二賣的法律爭奪戰!
台灣房市潛藏驚人風險,一屋二賣正是其中最惡名昭彰的交易陷阱。當買方滿心期待即將擁有夢想中的房子,卻突然發現同一間房竟然「被賣」給了另一個人,這場風波瞬間引爆爭議!究竟誰才是真正的屋主?賣方這樣操作,是否合法?
這類交易糾紛層出不窮,許多買方因信任賣方而掉入陷阱,最終不僅房子沒了,連已支付的購屋款都可能拿不回來。對於準買方來說,如何預防這種情況?遇到問題該如何自保?接下來將帶你拆解這場買房爭奪戰,揭露買方該如何應對,避免掉入這個看似隱藏,卻可能讓人傾家蕩產的交易陷阱!
(一)房市詭譎陷阱!一屋二賣到底是什麼?
房市交易暗藏危機,一間房竟然能賣兩次?所謂「一屋二賣」,就是賣方在已經和第一位買方簽約後,卻趁著尚未辦理房屋所有權移轉的空檔,轉身又和第二位買方簽約,甚至火速完成過戶。當第二位買方順利拿到產權,第一位買方卻傻眼了,眼看付出的訂金、斡旋金甚至房款,瞬間變成泡影,權益嚴重受損!
這種情況,除了讓買方之間陷入激烈爭奪,賣方更可能面臨詐欺、違約的法律責任。究竟誰才是真正的屋主?第一位買方該如何捍衛自己的權利?法律如何裁決這場房產爭奪戰?一屋二賣不只是道德問題,更是一場涉及金錢、契約與法律攻防的高風險遊戲,買方務必要小心應對,避免讓辛苦積蓄付諸流水!
(二)賣家賣兩次,買方怎麼辦?一屋二賣的法律關鍵!
在房地產交易中,一屋二賣已成為買方最害怕的陷阱之一。這種情況發生時,賣方在與第一位買方簽約後,趁著尚未完成產權過戶的空檔,又與第二位買方簽約並火速移轉房屋所有權。當第一位買方發現房子已經轉 手,往往只能透過法律手段對賣方求償,但卻無法直接奪回房產。這場法律攻防的關鍵在於3個核心概念:債權相對性、債權平等性與契約效力。
債權相對性
根據法律規定,買方對賣方的權利屬於「債權」,只能向賣方主張,卻無法對抗第三人(也就是第二位買方)。換句話說,第一位買方即使簽約在先,若房屋已過戶給第二位買方,仍然無法直接要求對方交屋,只能向賣方提起違約求償。
債權平等性
法律並未賦予較早簽約的買方優先權,第一位與第二位買方的債權在法律上是平等的。這代表即使第一位買方先簽約,若第二位買方成功取得產權,第一位買方也無法主張自己「優先」獲得房屋,只能尋求其他補救措施。
契約效力
如果沒有違法或其他無效的情況,一屋二賣中的兩份買賣契約都屬於合法且有效的交易行為。第一位買方的契約不會因為賣方與第二位買方簽約而自動失效,但實際權利行使上,仍受制於產權登記的先後順序。
當面臨一屋二賣的情況,第一位買方可以依據契約條款或《民法》相關規定,向賣方主張違約求償,要求返還已支付的房款及賠償損失。若能證明第二位買方與賣方惡意串通,則可能有機會向第二位買方主張權利,然而,舉證困難且法律程序冗長。買方在購屋前應特別謹慎,確認產權狀況,避免陷入這場買房惡夢!
2. 別讓買房變夢魘!一屋二賣受害者的救濟指南!
買房應該是人生大事,卻可能一腳踏進法律泥沼,當你辛苦存錢買下的房子,卻在過戶前被賣方轉手給別人,該怎麼辦?面對「一屋二賣」的陷阱,買方往往焦慮萬分,但別慌,只要 掌握正確的法律武器,仍有機會挽回損失、甚至翻轉局勢。
當發現自己成為「一屋二賣」的受害者時,第一步就是冷靜評估可行的法律對策。買方可以透過民事以及刑事方式去爭取權益,民事部分為解除契約並請求損害賠償,刑事部分則是以詐欺訴訟方式進行。
(一)一屋二賣不能忍!解除契約+求償一次看懂!
當房子還沒交屋,卻發現賣方已經偷偷轉手給別人,這種「一屋二賣」的交易陷阱,讓買方瞬間變成受害者。既然房子已經移轉給新買家,第一位買方還能怎麼辦?別急,這場法律戰還沒結束,買方仍有強力反擊的機會。
當發現自己遭遇一屋二賣,買方可以運用法律手段,要求解除契約並索取損害賠償,讓賣方為他的違約行為付出代價。依據一般的不動產買賣契約規範,通常會約定賣方有義務在取得使用執照後的特定期限內,將房屋產權過戶給買方。若賣方未履約,買方可依法提出求償,要求賠償所有因交易失敗而產生的經濟損失。
買方可以請求的損害賠償包括:
- 已支付的仲介費。如果買方因為這筆交易聘請仲介,卻因賣方違約導致交易破局,那麼這筆支出理當由賣方負擔。
- 裝潢及裝修相關費用。若買方已經支付裝潢費用,甚至動工裝修,但最終卻無法取得房屋,這些支出都能納入損害賠償範圍。
- 所有因預期會取得預售屋所有權而產生的開支。例如為了這筆交易支付的貸款利息、搬家費用,甚至臨時租屋費用,這些都能向賣方求償。
- 未能取得預售屋所有權所發生的損失。房價若因時間拉長而上漲,導致買方在之後的購屋行為中必須支付更高的價格,這部分也能作為損害賠償的一部分。
然而,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賣方因二次交易所獲得的房價差額,並不屬於可請求的賠償範圍。即便如此,買方仍然可以選擇解除契約,要求賣方退還所有已支付的房款,並附帶利息,確保自己不會因賣方違約而蒙受更大損失。
即便最終買賣契約被解除,買方仍可對賣方提起違約求償,讓對方承擔法律責任。買房不是賭博,遇到黑心賣家千萬別退縮,利用法律武器才能討回公道,讓違法賣家知道,買方的權益絕對不是可以隨意踐踏的!
(二)別讓賣方逍遙法外!民事求償+刑事提告一次到位!
買房竟變成詐騙案?當賣方一屋二賣,讓買方辛苦存錢買的房子落入他人之手,這已經不是單純的合約糾紛,而可能涉及刑法的詐欺罪。如果賣方在交易過程中刻意隱瞞事實,甚至用話術讓買方誤以為交易安全,像是「絕對會交屋」、「產權沒問題」,實際上卻根本無法履行承諾,那麼這已經不是單純的違約,而是刑事犯罪。
不只要錢,還要讓賣方付出代價!
遇到一屋二賣,買方除了可以透過民事訴訟向賣方求償,討回房款、仲介費、裝潢費與相關損失,更可以直接對賣方提告刑事詐欺,讓黑心賣家不只賠錢,還可能吃上官司,甚至面臨牢獄之災。刑事責任的成立,取決於賣方是否「施用詐術」,例如在交易過程中故意欺騙買方,讓對方產生錯誤認知並付款。
專業律師助攻,讓你討回最大公道!
一屋二賣涉及複雜的法律攻防戰,買方千萬不能單打獨鬥,請專業律師協助,才能最大化勝算。律師不僅能檢視合約內容,評估賣方是否構成詐欺,還能量身打造最佳法律策略,從求償到 刑事提告,一步步讓賣方無法脫身,確保買方獲得公平的賠償,甚至讓違法賣家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
面對一屋二賣,不是買方該忍氣吞聲的時候,善用法律武器,不只是拿回損失,更要讓黑心賣家學到慘痛教訓!
3. 買房族必看!如何防範你的新家不會一屋二賣?
在房市風雲變幻的時代,誰都不想一腳踏入「一屋二賣」的陷阱,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夢想家園被賣給別人,還可能面臨長年訴訟糾紛。聰明的買家,一定要學會這幾招,讓自己的購屋權益牢不可破!
關鍵武器:預告登記,先卡位再說!
買房最怕的就是賣家一屋二賣,把房子轉手他人,讓原本的買家變成「冤大頭」。要破解這個風險,「預告登記」絕對是買方的最佳盾牌!根據《土地法》,買方在簽約後,可以立即向地政機關申請預告登記,等於在房屋所有權移轉前,先把自己的權益鎖定。一旦預告登記完成,即使賣方變心想賣給其他人,這間房子的法定所有權仍然握在原先的買方手中,賣家必須依法履約,無從賴帳!
預售屋買家怎麼辦?履約保證來護航!
但如果是預售屋,情況就沒這麼簡單。因為房子還沒蓋好,根本沒有產權可登記,這時候「預告登記」就派不上用場。但別擔心,政府早就幫大家想好對策!現行法規強制要求,預售屋買賣合約內必須納入「履約保證」,讓買家有保障,避免房子蓋一半,建商跑路或把房子轉手給別人。
履約保證的作用就是:即使發生「一屋二賣」,賣方無法交屋,買方仍然可以要求建商返還已支付的價金,甚至賠償違約金! 這樣的設計,等於替買方加了一層防護罩,就算建商倒閉,也不會血本無歸。
多種履約保證,選對最安心!
不同建案可能會提供不同類型的履約保證,買方務必要仔細挑選,不要糊裡糊塗就簽約! 目前主流的履約保證方式包括:
- 不動產信託:建商將資金交由銀行或信託機構管理,確保工程資金不會被挪用。
- 價金返還保證:如果交易出問題,買方能夠拿回所有支付的款項。
- 價金信託:買家支付的房款存入專戶,由銀行監管,確保款項安全。
- 同業連帶擔保:建商找其他業者共同擔保,確保履約能力。
- 公會連帶保證:由不動產公會提供額外擔保,進一步降低風險。
在挑選履約保證時,買家可以與建商討論,選擇最有保障、最符合自身需求的方案,讓交易更加安全!
聰明的買方不只要懂得「預告登記」,更要熟悉「履約保證」,兩者雙管齊下,才能確保自己的購屋權益不被侵犯。別讓自己的血汗錢成為房市亂象的犧牲品,掌握這些防詐關鍵,一屋二賣再也傷不了你!
房市風險無所不在,保護自己的唯一方法就是懂法、慎選、精明應對!千萬別讓一屋二賣毀掉你的財富!如果還有法律其他相關疑慮,或是想了解更多法律相關知識,都歡迎點擊下方免費諮詢按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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