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票正確寫法為何?簽名或手印有法律效力嗎?
您是否曾經疑惑過:本票到底該如何填寫?是需要簽名、蓋章還是按手印?這些不同的方式在法律上有什麼區別?錯誤的本票寫法可能導致法律糾紛,甚至使本票失去效力。本文將由專業律師角度,為您詳細解析本票的正確寫法,包括各欄位的填寫要點、簽名與手印的法律效力比較,以及使用本票時的注意事項。

法律 Follow Me 法務團隊
2025-08-01 更新

雷皓明 律師
內容認證
快速跳轉目錄
1. 本票寫法的正確規範
(一)發票人資訊填寫要點
發票人是指必須償還債務的一方,其資訊填寫必須清晰完整。發票人必須親自在本票上簽名或蓋章,這是本票有效的基本要件。建議同時填寫身分證字號,以避免同名同姓造成的爭議。
若發票人為公司行號,則需填寫完整公司名稱,並由負責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名蓋章,同時加蓋公司大小章,以確保本票的法律效力。
(二)金額、日期與到期日的 標準寫法
金額欄位是本票的核心要素,必須使用大寫國字填寫,例如「壹萬元整」而非「10,000元」。這樣做是為了防止金額被竄改。金額一旦填寫,不得塗改,否則將導致本票無效。
發票日期為必填項目,格式應為年、月、日,如「民國112年1月1日」。到期日可選填,但若填寫則必須明確,且到期日不得早於發票日。若未填寫到期日,則視為見票即付。
(三)受款人資訊與付款地點填寫
受款人資訊應包含完整姓名或公司名稱,避免使用暱稱或簡稱,以防日後產生爭議。若受款人為公司,應填寫完整登記名稱。
付款地點是指本票到期時,發票人應前往支付款項的地方。若未特別約定,則以發票地為準。明確填寫付款地點有助於避免日後履行債務時的爭議,建議填寫完整地址,包括縣市、區域及門牌號碼。
(四)印鑑樣式選擇與蓋章位置
在本票上,可使用正式印鑑或私章,但必須與銀行或其他正式文件上的印鑑一致。蓋章位置通常在發票人簽名處旁邊,印章必須清晰完整,不可模糊或只蓋到一部分。
若為公司行號,則需同時蓋上公司大章及負責人小章。公司大章應包含完整公司名稱,小章則為負責人印鑑。兩者缺一不可,否則可能影響本票的效力。
(五)手印按捺的正確方式
若選擇以手印代替簽名或蓋章,必須按捺清晰。根據民法規定,按手印時需有兩位見證人簽名證明才具法律效力,這是許多人容易忽略的重要細節。
手印應使用大拇指,印泥顏色以紅色為佳。按捺時應平穩用力,確保指紋紋路清晰可辨。按捺後,見證人應在手印旁簽名,並註明身分證字號,以確保手印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 確認本票所有必填欄位均已填寫
- 金額使用大寫國字 且不可塗改
- 發票人簽名或蓋章必須清晰
- 若使用手印,需有兩位見證人
- 檢查日期格式是否正確
2. 簽名與手印的法律效力分析
(一)簽名在本票上的法律效力
根據票據法第120條規定,本票上的簽名原則上應由發票人親自簽署。簽名在法律上具有雙重效力:一方面確認當事人身分,另一方面表示當事人的真實意願。當發票人在本票上簽名後,即表示無條件承諾支付票面金額,這種承諾具有法律約束力。
簽名必須清晰可辨,且最好與身分證件上的簽名一致,以避免日後發生爭議。若簽名與身分不符,可能導致本票效力受到質疑。
(二)手印與蓋章的法律效力比較
依據民法第3條規定:「如有用印章代簽名者,其蓋章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這意味著在本票上使用印鑑樣式蓋章與親筆簽名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選擇印章時,應使用清晰且具辨識度的印章,最好與銀行或其他正式文件上使用的印鑑一致。
然而,對於本票寫法手印,同樣根據民法第3條規定,若要用指印代替簽名,該文件必須有兩位見證人簽名證明才具法律效力。單純按捺指印而無見證人簽名的本票是無效的!這是許多人容易忽略的重要法律要求。
(三)電子簽名的合法性探討
隨著數位時代的發展,電子簽名的法律地位也逐漸受到重視。根據台灣的電子簽章法,符合特定條件的電子簽名可以具有法律效力。然而,在本票等特殊票據上,電子簽名的適用仍存在爭議。
目前,傳統本票仍以紙本形式為主,要求實體簽名或蓋章。雖然電子簽章法賦予電子簽名與實體簽名同等效力,但在實務上 ,法院對電子形式的本票接受度仍有限。因此,在重要票據交易中,建議仍採用傳統的簽名或蓋章方式。
(四)法院對簽名與手印效力的判例解析
從台灣法院的判例來看,對於本票上簽名與手印效力的認定相當嚴格。多數判決強調,本票必須符合法定形式要件才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特別是關於手印的規定,法院一再確認:單純的指印若無兩位見證人簽名,本票將被認定為無效。
例如,在多起民事訴訟案例中,法院駁回了僅有指印而無見證人簽名的本票請求。這些判例提醒我們,在使用本票時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特別是在選擇印鑑樣式或採用本票寫法手印時,更應謹慎處理,確保符合法律要求。
參考法條與資料
- 民法 第3條
- 票據法 第3條
- 票據法 第120條
※網站聲明:
- 著作權由「喆律法律事務所」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 文章資料內容僅供參考,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 法令具時效性,文章內容及所引用資料,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

雷皓明 律師
喆律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內容認證
熱門文章
編輯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