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屋訂金可以退嗎?律師告訴你合法流程!
在台灣的租房市場中,支付訂金是常見的交易慣例。當你看中心儀的房屋時,房東通常會要求先付一筆訂金來保留優先承租權。但租屋訂金可以退嗎?本文將從律師的專業角度,詳細解析租屋訂金的各種情況,幫助你在面對訂金糾紛時能夠保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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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 更新

雷皓明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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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租屋訂金的法律性質與基本概念
房屋租賃訂金規定涉及複雜的 法律概念,需要從基本定義開始理解。許多租客在簽約過程中,常常對訂金的性質和用途感到困惑。實際上,訂金在租屋市場中扮演著重要角色,不僅是雙方意願的表達,更是法律關係的建立基礎。
(一)訂金與押金的區別
很多人會把訂金和押金搞混,但兩者在法律上有根本差異,訂金是在簽約前支付的費用,用來確保雙方的承租意願;押金則是在簽約後支付,主要用來擔保租期內的各種責任。
簡單來說:
- 訂金:簽約前支付,確保優先承租權
- 押金:簽約後支付,擔保租期責任
- 用途:訂金關乎契約成立,押金關乎契約履行

(二)民法中關於訂金的相關規定
根據民法第249條的規定,法律上只有「定金」的概念,並沒有特別規範「訂金」。但如果雙方約定的「訂金」意思與「定金」相符,仍然適用相關法律規定。
民法將定金分為三種情況處理:
- 契約正常履行:定金抵作價金或返還
- 給付定金方違約: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 受領定金方違約:應加倍返還定金
這些規定為房屋租賃訂金規定提供了明確的法律基礎。
(三)租屋契約中訂金的作用
在實際租屋過程中,訂金發揮多重功能。首先,它讓房東願意保留房屋,不再接受其他租客的申請。其次,訂金也展現了租客的誠意和承租決心。這種雙向的約束力,有助於建立穩定的租賃關係。
最重要的是,訂金在法律上具有契約保證的效力,一旦任何一方違約,都會面對相應的法律後果,這大大降低了租屋糾紛的發生機率。
2. 租屋訂金可以退嗎?退還條件與相關規定
訂金退還的關鍵在於釐清契約無法履行的責任方,不同情況有不同的處理方式。根據民法第249條規定,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相反地,若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定金。
在正式簽署租賃契約前,無論支付多少訂金,租屋者都有權利要求全額退還。這是因為此時雙方尚未建立正式的租賃關係,訂金僅具有意願表達的性質。
(一)房東違約時的訂金處理
當房東違反約定時,租客不僅可以要求退還訂金,還能依法請求加倍返還,這項規定保障了租客的權益,避免房東任意毀約造成損失。
房東拒絕出租的情況
房東在收取訂金後突然拒絕出租,屬於明顯的違約行為,此時租客可以依據民法規定,要求房東加倍返還訂金。
常見的房東拒絕出租情況包括:
- 臨時決定不出租房屋
- 要求提高租金或改變原定條件
- 發現其他條件更好的租客
- 家庭因素導致無法出租
面對這種情況,租客應保留所有相關證據,包括轉帳紀錄、通訊記錄等,以便後續法律救濟時使用。
房屋條件與約定不符
當實際房屋狀況與約定內容存在重大差異時,租客有權解除契約並要求加倍返還訂金,這些差異可能包括房屋面積、設備配置、周邊環境等重要條件。
判斷是否構成重大差異的標準:
- 影響居住品質的結構性問題
- 缺少約定的重要設備或家具
- 房屋面積與約定相差超過10%
- 周邊環境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二)租客違約時的訂金處理
當租屋押金退還條件不符合 法律規定時,租客通常無法取回已支付的訂金。
租客主動放棄租屋
租客在簽約後主動放棄租屋,屬於可歸責於自己的違約行為。此時房東有權沒收訂金,作為違約的賠償。
常見的主動放棄情況:
- 找到更滿意的房屋
- 工作或生活計畫改變
- 經濟狀況發生變化
- 家庭因素影響租屋需求
租客無法履行契約義務
當租客無法提供必要文件、無法通過房東的審核條件或在約定時間內無法完成簽約手續時,同樣構成違約,這種情況下,租屋訂金是否能退,答案通常是否定的。
無法履行契約的常見原因包括信用狀況不佳、收入證明不足、保證人問題等,租客應在支付訂金前確認自己能夠滿足所有租賃條件。
(三)雙方協議解除契約的處理方式
當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予返還。這種情況下,雙方可以透過協商達成互利的解決方案。
協議解除契約的常見情況:
- 天災或不可抗力因素
- 政府政策變更影響租賃
- 房屋遭遇意外損毀
- 雙方友好協商決定終止
進行協議解除時,建議雙方以書面形式記錄協議內容,明確訂金的處理方式,避免日後產生爭議,確保協議的法律效力。
無論面臨何種情況,租客都應該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在遇到訂金糾紛時,可以尋求專業法律諮詢,透過合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3. 避免租屋訂金糾紛的關鍵要點
預防租屋訂金糾紛比事後處理更重要,在支付訂金前,務必提高警覺避免常見詐騙手法,包含要求約看房前先預付 兩個月押金作為訂金,聲稱可獲得優先看屋權利,或是用低於市價的租金吸引租客,收到訂金後立即消失。面對這些情況時,建議先實地看房再考慮付款。
支付訂金時記得向出租方索取收據,作為已支付訂金及有簽約意願的證明,收據上應清楚記載金額、用途及雙方資訊。
確認房東身份真實性也很重要,可要求查看房屋所有權狀或委託書,確保對方有出租權限,簽約前應詳細討論房屋租賃訂金規定,包括退還條件、時間限制及違約處理方式。遇到糾紛時可尋求消費者保護官或調解委員會協助,透過這些管道能獲得專業建議,保障自身權益。
參考法條與資料
- 民法 第24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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