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師證明「需專人照護」=可討賠?律師曝求償眉角!
律師提醒,診斷書裡一定要白紙黑字寫清楚「需要專人照護」的事實,還要說明多久、為何需要。別害羞,記得主動向醫生詳述你的傷勢、生活不便處,才能讓證明內容具體有力。打官司求償時,才有機會提高賠償看護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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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更新

李明峰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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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想靠診斷證明要看護費?答案藏在細節裡!
在車禍案件中,只要受傷後真的需要專人照顧,受害人就可以向加害人大膽求償看護費。但要成功拿到賠償,可不是隨便一句「我很痛」就行了,醫師開的診斷證明,細節寫不夠清楚,可能讓你輸在起跑點!
真正能打贏官司的診斷證明,必須包含這3大重點:
受害人當下的照護狀況,比如是需要重症看護、 專業護理,還是日常生活無法自理。
預計需要照護多久,是幾週、幾個月,還是長期陪伴?寫得越具體,越能拉高求償金額。
每天需要被照顧多少小時,是全天候24小時,還是白天或晚上局部照護?這些細節千萬別漏!
簡單說,診斷證明就是你在法庭上「開戰」的第一把武器。 只要讓醫生把你的痛、你的難、你的需要,全都白紙黑字寫進去,加害人想抵賴也難!反之,如果診斷證明模糊不清、草草帶過,小心到時候求償變成空歡喜,甚至連辛苦照顧的家人都白忙一場!
想讓自己在求償路上穩穩拿下合理補償?記住,別小看一張診斷證明的力量,這可是決定勝負的關鍵王牌!
(一)診斷證明越早拿,未來求償走得穩!
很多車禍受害人一開始只忙著看醫生、治療,卻忽略了最重要的一件事,那就是及早請醫生開立一份詳盡的診斷證明書。別等到要提告或談賠償時才手忙腳亂,屆時機會已經悄悄溜走。
記住,這不只是醫療流程的一部分,更是你將來爭取看護費、照護補償的王牌證據。這份證明絕對不能只是寫個「骨折」或「扭傷」了事,而是要白紙黑字載明三大重點:看護必要性、看護狀況和看護期間。
只有準備好這些完整的證明內容,未來上法庭或談和解,才能站穩腳步,正面迎戰,成功拿回該屬於你的權益。
別讓自己在法律攻防戰中變成手無寸鐵的弱者,現在就行動,診斷證明早一步,你的賠償勝算就高一截!
2. 親人照顧不等於白工,親屬看護費也能討回來!
車禍一發生,受傷的不只身體,還有整個家庭的生活節奏。很多家庭選擇由親人接手照顧,不另外聘請看護,結果不少人誤以為這樣就不能向加害人求償。事實上,就算是家人照顧,只要法院認定有照護需求,照樣可以要求賠償!
親屬的付出不是免費勞力,而是具體的金錢價值。
照顧家人不僅耗費時間,還牽扯工作、收入和精神壓力。法院早就認定,這種無酬的照護行為,應該折算成合理的看護費,加害人不能因為你家人出力,自己就少付一毛錢。
有人可能會想,家人之間互相照顧不是應該的嗎?這樣還要跟肇事者要錢,會不會太超過?答案是不會。法院明白表示,如果因為你有親人幫忙,就讓加害人少賠,反而是嘉惠了加害人,完全不公平。
親屬照護的價值該被尊重,該賠的錢,一毛也不能少。
(一)親情無價?錯了,親屬照護的血汗有價可算!
別再以為家人照顧家人就是應該的,法院早就認定,親屬為了照顧傷者所投入的時間和勞力,絕對是有經濟價值、可以請求賠償的。
想想看,親人為了全心照顧你,可能必須請長假,甚至乾脆辭掉工作,犧牲的不只是薪水,還有整個人生規劃。 又或者,為了讓照顧更專業,他們得花大把時間學習醫療、護理技巧,這些努力,難道能用一句「親情無價」輕輕帶過嗎?
答案是不能。所有付出的心血和時間,都是可以、也應該被金錢衡量的。
所以,當親屬投入大量心力照護時,受害人是有權在求償時,一併把這些無形損失轉化為看護費用,向加害人討回來的。
這不只是對家人的尊重,也是讓加害人付出該負的代價!

(二)看護費誰來付?這兩條路讓你一毛錢都討得回來!
遇到車禍需要專人照顧時,別以為只能自認倒楣掏錢,看護費用可以從兩大方向討回來,一是對方的強制險,二是直接找肇事的對方(包括他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超額責任險等等)。懂這兩步,求償路就順了。
先說強制險怎麼賠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規定很簡單,每天最多給付1,200元,最多30天。意思是,不管你看護時間多長,最多只會賠36,000元。 如果你的看護需求只有1個月,強制險就能搞定。但超過呢?很抱歉,強制險不會再多掏一毛。
這時,重頭戲來了,該向肇事方要錢了!
強制險不夠,剩下的直接找對方賠
假設你需要照顧3個月,強制險只賠1個月,後面2個月的看護費就由對方埋單。 這裡會出現三種情況:
- 如果對方沒保險,自己掏腰包賠。
- 如果對方有保險,保險公司代他付。
- 如果對方的保險額度不夠,超出的部分還是得他自掏腰包補齊。
記住,該賠的就是該賠,不要管對方口袋有多深,保不保險是他的問題,不是你的困擾。
法律站在受害人這邊,你只要掌握路徑,該討的討,該請的請,看護費一分也不能少!
(三)看護費怎麼算?法院不是隨便喊價,每一分錢都有依據!
發生車禍後,受傷的人需要看護,但看護費到底該怎麼算?答案不是隨便喊價,而是法院有一套專業計算公式。 當案件進入法律程序時,法官會根據多種因素綜合判斷,包括看護人員的技術水準、提供的照顧內容,以及看護的時間長短。
即使是親屬親自照顧,也不等於免費奉獻。
法院會仔細審查親屬的照護內容、技巧及所在區域,並合理核定該支付的賠償金額。如果照顧者白天有工作,只能晚上或假日照護,法院通常認定每日平均看護時間為半天。
那麼,看護費到底怎麼算?
- 短期照護按日計算,全天費用大約在2,000到2,500元之間,半日則是約1,000到1,500元。
- 如果是長期照護,則以月為單位,月費大約落在32,000到3,5000元之間。一般來說,超過1個月的照護需求,就算長期照護。
此外,不管是短期還是長期,照護內容不只是日常生活打理,還可能包括專業的復健訓練或醫療護理。 法院在裁定賠償金額時,會全面考量傷患的病情、自理能力和所需照護強度,確保賠償金能夠真正支應實際需求。
看護費不是喊喊就好,法院有一整套嚴謹的算法,你的權益,要靠這些細節撐起來!
照顧的手,不該空握。每一分心力,都值得被法律看見,被公道兌現。賠償,不是施捨,而是應得。如果還有法律其他相關疑慮,或是想了解更多法律相關知識,都歡迎點擊下方免費諮詢按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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