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兌是什麼意思?律師解釋風險與法律責任!
在企業間的商業往來中,您可能經常聽到「承兌匯票」這個名詞。無論是貨款支付、工程款項結算,還是大額交易,這種支付工具都扮演著重要角色。本文將從律師的專業角度,為您詳細解析承兌匯票的運作機制。我們會探討銀行承兌與商業承兌的差異、潛在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保障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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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 更新

雷皓明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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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承兌的基本概念與票據法規定
票據承兌制度不僅影響著款項能否順利收 回,更關係到交易各方的法律責任歸屬,本節將為您詳細解說台灣票據法對承兌的完整規範,幫助您掌握這項重要的商業交易機制。
(一)承兌的法律意義與形式要件
承兌是一種專屬於匯票的票據行為,付款人透過這個程序承諾在到期日支付票面金額。根據票據法第43條明確規定:「承兌應在匯票正面記載承兌字樣,由付款人簽名。付款人僅在票面簽名者,視為承兌。」這項規定為票據承兌建立了清楚的法律框架。
在實務操作上,付款人進行承兌時有幾種認可的方式,最標準的做法是在匯票正面寫下「承兌」二字並簽名,但法律也接受其他同義詞彙,例如「兌付」「照付」或任何足以表達願意到期付款的文字,即使付款人只在票面上簽名而未寫任何文字,法律仍然視為有效的票據承兌。
這種彈性的規定設計,主要是為了保護善意執票人的權益,當匯票上出現付款人的簽名,就代表他已經同意承擔付款義務。因此,在商業實務中,付款人在匯票上簽名前必須格外謹慎,因為簽名本身就具有法律效力。
值得注意的是,承兌僅適用於匯票,並不適用於本票或支票,本票的發票人本身就是主債務人,無須額外承兌;支票則是見票即付的票據,也沒有承兌的概念。理解這些差異能幫助您在不同的商業場景中選擇適當的票據工具。
(二)承兌匯票的完整運作流程
承兌匯票的運作涉及多個環節,從執票人提示請求到承兌人負擔責任,每個步驟都有其法律意義,掌握整個流程能讓您在商業交易中更有效地保護自身權益,避免因程序疏失而遭受損失。
承兌的提示時機與法定期限
執票人為了確保在匯票到期後能順利收到款項,可以在到期日之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提示承兌的時機選擇相當彈性,執票人可以根據實際需求決定何時提出請求。一般來說,越早取得承兌,對執票人的保障越完整。
提示承兌的方式通常是將匯票實體交付給付款人查看,或透過銀行等金融機構代為辦理。付款人收到提示後,應在合理期間內表明是否願意承兌,如果付款人拒絕承兌,執票人可以立即行使追索權,向發票人或背書人請求償還。
在實務操作中,許多企業會選擇在匯票流通初期就請求承兌,這種做法的好處是能夠提早確認付款人的付款意願,降低到期無法收款的風險。透過承兌協議的簽訂,交易雙方能建立更明確的權利義務關係。
然而,執票人也可以選擇不提示承兌,直接等到到期日才提示付款,這種做法雖然省略了承兌程序,但相對來說風險較高,因為在到期日前,付款人並未明確承諾付款,萬一屆時拒絕支付,執票人可能面臨較大的資金周轉壓力。
承兌人的法律地位與責任範圍
當付款人在匯票上簽名承兌後,他的法律地位隨即發生重大轉變,原本作為付款人時,他僅是預期的給付對象,但一旦完成票據承兌,他就成為匯票的主債務人,必須承擔最終的付款責任。
承兌人的責任相當明確且嚴格,到期日一到,承兌人就有義務無條件支付票面金額給合法的執票人,這項責任不因發票人或其他前手的狀況而改變,即使發票人破產或失蹤,承兌人仍須依約付款。
這裡有一個重要的法律陷阱需要特別注意,票據法第47條第2項規定:「承兌附條件者,視為承兌之拒絕。但承兌人仍依所附條件負其責任。」這表示如果承兌人在承兌時附加任何條件,法律上視為拒絕承兌,執票人可以立即行使追索權。
但矛盾的是,雖然附條件承兌被視為拒絕,承兌人卻仍須依照他所附加的條件負責。舉 例來說,如果付款人寫下「俟貨物驗收合格後承兌」,這在法律上構成拒絕承兌,執票人可向前手追索,但若貨物確實驗收合格,該付款人仍須依約付款。
這項規定的設計邏輯在於保護票據流通性,票據作為流通證券,必須維持其無條件性與確定性,任何條件的附加都會影響票據的流通價值,因此法律採取嚴格的立場。對於承兌人而言,最安全的做法就是單純簽名承兌,不要附加任何條件或說明。
在實務中,銀行承兌匯票因為有金融機構的信用背書,通常較受信賴;相對地,商業承兌匯票則完全仰賴承兌人的商業信用。了解承兌人的法律地位與責任範圍,能幫助您在選擇交易對象和票據類型時做出更明智的判斷。
總結來說,承兌制度透過法律規範,將付款人的付款承諾具體化為法律責任。無論是執票人、付款人或承兌人,都應該充分理解票據承兌的法律效果,唯有掌握這些基本概念,才能在商業交易中有效運用票據工具,同時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在下一節中,我們將進一步探討銀行承兌與商業承兌的差異,以及各自涉及的法律責任。
2. 銀行承兌與商業承兌的差異及法律責任
承兌匯票依承兌人的不同,可分為銀行承兌與商業承兌兩大類型,各有其獨特的法律保障與風險特性。在實務運作上,這兩種承兌方式的信用基礎、流通性以及所涉及的法律責任都存在顯著差異。企業在選擇票據融資工具時,必須充分理解這些區別,才能做出最有利的財務決策並有效控管風險。
(一)銀行信用背書的優勢與成本結構
銀行承兌匯票是指銀行接受客戶委託,為其因交易或勞務所產生的匯票擔任付 款人並予以承兌。由於銀行信用的介入,這類匯票具有較高的流通性與安全性。銀行的信用評等通常優於一般企業,因此銀行承兌匯票更容易在貨幣市場流通,也更容易辦理貼現取得資金。
這項業務依委託人的不同,可區分為買方委託承兌與賣方委託承兌兩種模式。買方委託承兌是由購貨方向銀行申請,請銀行為其開立的匯票進行承兌;賣方委託承兌則是由供貨方持有買方簽發的匯票,向銀行申請承兌以提升票據的信用等級。
讓我們以實際案例說明銀行承兌匯票的成本結構,假設一張面額1,000萬元、180天期的銀行承兌匯票,承兌費為年率0.75%,市場貼現率為1.25%,受款人若想提前變現這張匯票,需要負擔以下成本:
- 貼現息計算:每萬元價格=(1-1.25%×180÷365)×10,000=9,938.36元,總貼現息=10,000,000-9,938.36×1,000=61,640元
- 集保交割服務費:10,000,000×0.038%×180÷365=1,874元
- 受款人實得金額:10,000,000-61,640-1,874=9,936,486元
此外,委託承兌的企業還需支付承兌費給銀行。以同樣條件計算,承兌費用=10,000,000×0.75%×180÷365=36,986元。如果受款人同時也是委託承兌人,總成本約為100,500元,相當於票面金額的1%左右。這個成本雖然不低,但換來的是銀行信用保證與良好的流通性。
(二)企業信用風險的審慎評估
相較於銀行承兌,商業承兌匯票是由一般企業擔任承兌人,這類匯票的信用基礎完全依賴承兌企業本身的財務狀況與商譽。當企業經營不善或財務出現困難時,執票人可能面臨無法兌現的風險。
商業承兌匯票的主要風險包括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以及追索困難等問題,由於缺乏銀行信用背書,這類票據在市場上的接受度較低,貼現時往往需要較高的折價率。此外,如果承兌企業倒閉或 惡意拖欠,執票人的追索成本可能相當高昂。
在接受商業承兌匯票時,企業必須審慎評估承兌人的信用狀況,建議調查對方的財務報表、營運狀況、過往交易紀錄以及市場評價,對於金額較大或不熟悉的交易對象,可考慮要求額外的擔保措施或改採銀行承兌方式以降低風險。
(三)拒絕承兌引發的法律爭議
當匯票遭到拒絕承兌或拒絕付款時,將引發一連串的法律後果。承兌人一旦在票據上簽名,就承擔了嚴格的法律義務。了解這些義務的性質以及違反後果,對於票據交易的所有參與方都至關重要。
絕對付款義務的法律本質
承兌付款義務在法律上屬於無條件的絕對責任,根據票據法規定,承兌人必須在匯票到期日無條件支付票載金額給合法執票人,這項義務具有獨立性,不受基礎交易關係的影響。
這就是票據法中「無因性原則」的具體體現,即使承兌人與發票人或受款人之間的基礎交易發生糾紛,承兌人仍不得以此作為拒絕承兌付款的抗辯理由。例如,買方委託銀行承兌後,即使發現賣方提供的商品有瑕疵,承兌銀行依然必須履行付款義務。
唯一的例外情況是票據本身存在形式上的瑕疵,例如簽章不符、票據塗改未經確認,或是執票人的權利取得有重大瑕疵等。除此之外,承兌人必須無條件履行承兌付款責任。
違約責任的多重法律後果
承兌人若不履行承兌義務,將面臨民事責任。執票人可以依據票據法向承兌人追索票據金額,並請求支付法定利息與必要費用,這種追索權的行使相對簡便,執票人只需出示退票理由單,即可提起訴訟。
此外,承兌人還可能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如果執票人因未能如期收到款項而遭受額外損失,例如資金調度困難 、信用受損或商業機會喪失,都可以向承兌人請求賠償。這些損失的計算較為複雜,通常需要提出具體證據。
企業若因財務困難而預見無法履行承兌付款義務,應儘早與執票人協商解決方案。可能的處理方式包括延期付款協議、部分清償安排,或是尋求第三方融資以履行義務。主動溝通遠比消極拖延更能減少法律風險與信用損害。
值得注意的是,在台灣的商業實務中,票據信用記錄會影響企業未來的融資能力與商業往來關係,一旦發生退票紀錄,將被票據交換所記錄並通報金融聯合徵信中心,這將嚴重影響企業在金融市場的信用評等,後續要取得銀行貸款或其他融資將變得極為困難。因此,維護良好的票據信用是企業長期經營的重要基礎。

3. 企業常見承兌糾紛與權益保障建議
企業在使用承兌匯票時,最常遇到的問題是承兌人到期無法付款,這種情況下,執票人可以向前手行使追索權,要求償還票據金額,許多公司因為不熟悉追索程序,錯過了法定期限而喪失權益。
承兌記載不完整也是常見糾紛來源,有些承兌人在簽名時附加條件,或是日期記載錯誤,這些瑕疵都可能影響票據效力。企業收到承兌匯票時,應該仔細檢查承兌字樣、簽名和日期是否完整清楚。
為了保障自身權益,企業在接受承兌前應評估承兌人的信用狀況,銀行承兌的保障性較高,商業承兌則需要特別注意對方的財務能力,建立內部管理制度很重要,在到期日前提前聯繫承兌人,確認付款準備。
當糾紛發生時,及時尋求律師協助可以避免更大損失。把握追索權的行使期限,必要時聲請假扣押來保全債權,承兌制度雖然提供資金融通的便利,但企業必須建立完善的風險控管機制,才能在商業交易中安全使用這項支付工具。
參考法條與資料
- 票據法 第43條
- 票據法 第4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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