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秩序維護法噪音時間:罰則、申訴方式,律師深度解析!
為了維護公眾安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明確規定相關罰則。任何人製造噪音或在深夜喧嘩,進而妨害公眾安寧者,可處6000元以下的罰鍰。這項法律條文為受噪音干擾的民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本文將以親切易懂的方式,為您詳細解析社會秩序維護法噪音時間的完整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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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 更新

雷皓明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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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會秩序維護法噪音時間規定與管制範圍
噪音管制並非一體適用,而是根據區域特性制定不同的時間限制標準。社會秩序維護法將全國劃分為四個管制區域,每個區域都有專屬的時間規範。這樣的靜音區域劃分設計,能更好地平衡不同地區的生活需求與安寧權益。
了解這些規定不僅能幫助民眾避免違規,更能有效維護自身的居住品質。當鄰居產 生噪音困擾時,正確掌握法規內容就能採取適當的處理方式。
(一)法定噪音管制時段詳解
台灣的噪音管制時段分為三個主要時期:日間、晚間和夜間。不同管制區域的時間界定標準各有差異,這樣的設計考量了各區域的生活作息特性。
夜間時段定義與標準
夜間噪音污染的時段定義因管制區域而異。第一、二類管制區的夜間時段為夜間10時至翌日清晨7時。第三、四類管制區則是夜間11時至日間7時。
這個時段是管制最嚴格的時期。任何可能影響他人睡眠的聲響都可能構成違規。
常見的違規行為包括:
- 深夜大聲喧嘩或播放音樂
- 寵物持續吠叫不止
- 進行裝修或施工作業
- 機械設備運轉產生噪音
特殊區域時間限制
某些特殊場所周邊有更嚴格的時間限制。學校、醫院、圖書館等地點,即使在一般允許的時段內,也可能因為特殊需求而有額外的安靜時間要求。
這些區域通常會設置明顯的告示牌。民眾在這些地點附近活動時,需要特別注意音量控制,避免影響正常的教學或醫療活動。
(二)噪音污染行為認定標準
噪音污染的認定不僅看時間,更重要的是聲音的分貝大小和持續程度。法規對不同區域設定了明確的分貝限制標準,超過這些標準就可能面臨罰款。
居住區域噪音分貝限制
各類管制區域的分貝限制如下:
- 第一類管制區(住宅區、醫院等):日間55分貝、晚間50分貝、夜間45分貝
- 第二類管制區(商業區、混合區等):日間60分貝、晚間55分貝、夜間50分貝
- 第三類管制區(工業區、農業區等):日間65分貝、晚間60分貝、夜間55分貝
- 第四類管制區(交通要道、車站等):日間75分貝、晚間70分 貝、夜間65分貝
這些數值是經過專業測量得出的標準。一般來說,正常談話的音量約為60分貝,而電視機的音量通常在70分貝左右。
常見違規行為類型
日常生活中最容易觸犯噪音規定的行為包括裝修施工、寵物管理不當、以及娛樂活動音量過大。這些行為在不同時段和區域都有不同的管制標準。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合法的活動,如果在不適當的時間進行,也可能構成違規。例如,白天進行的裝修工程是被允許的,但如果延續到夜間噪音污染的管制時段,就會面臨罰款風險。
(三)靜音區域劃分與特殊規定
除了一般的四類管制區域外,某些特殊場所周邊還會劃設更嚴格的靜音區域。這些區域的管制標準通常比一般區域更為嚴格,時間限制也更長。
學校醫院周邊管制
學校和醫院周邊通常劃設為特殊的靜音保護區。在這些區域內,不僅夜間有嚴格的噪音管制,連白天的音量控制也比一般區域更為嚴格。
醫院周邊的管制特別嚴格,因為病患需要安靜的療養環境。任何可能影響病患休息的聲響都可能被視為違規行為。學校周邊則是為了保護學童的學習環境,上課時間內的噪音管制尤其嚴格。
住宅商業混合區規範
現代都市中,住宅與商業區域經常混合存在。這類區域的噪音管制需要兼顧商業活動需求與居民的安寧權益。通常會採用第三類管制區的標準,但在執行上會更加彈性。
這些混合區域的管制重點在於時間的嚴格劃分。白天允許較大的商業活動音量,但一旦進入晚間時段,就必須嚴格遵守住宅區的安靜標準。居民和商家都需要相互體諒,共同維護良好的生活環境。
2. 夜間噪音污染罰款與申訴處理完整指南
遭遇噪音干擾的民眾,最關心的莫過於違規者會面臨什麼樣的處罰,以及自己該如何尋求協助。當深夜時分被鄰居的喧嘩聲吵醒,或是工地施工噪音影響日常作息時,了解完整的噪音污染罰款標準和處理程序,能幫助您更有效地維護自身權益。以下將為您詳細說明相關的法規依據、檢舉流程,以及可行的救濟管道。
(一)罰款標準與處罰規定
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規定,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可處6000元以下罰鍰。這項規定是目前處理一般生活噪音問題的主要法源依據,適用於大部分的居家噪音糾紛。
初犯與累犯罰金差異
在實際執法過程中,初犯者通常會獲得較輕的處罰。警方會考量違規者的過往紀錄,初次違規者可能面臨警告或較低額度的罰鍰。
累犯者則會面臨更嚴厲的處罰。如果同一人在短期內多次違規,罰鍰金額會逐漸提高,最高可達6000元的上限。這種漸進式的處罰方式,目的是要有效嚇阻重複違規行為。
情節輕重判定依據
執法人員在判定噪音污染罰款金額時,會考慮以下因素:
- 噪音發生的時間(深夜時段處罰較重)
- 噪音持續的時間長度
- 噪音的音量大小和性質
- 對周圍居民的影響程度
- 違規者的配合態度
(二)檢舉程序與執法流程
當您遇到噪音問題時,選擇正確的檢舉管道非常重要。不同類型的噪音源有不同的主管機關,了解這些差異能讓您的檢舉更有效率。
檢舉管道與證據準備
一般生活噪音問題,民眾可以撥打110或前往警察單位提出檢舉。這包括鄰居深夜喧嘩、寵物吠叫等情況。
對於工廠、娛樂場所等特定場所的噪音,則應向環保機關檢舉。這類場所受到噪音管制法的規範,有更嚴格的音量標準。
檢舉時建議準備以下證據:
- 噪音發生的確切時間和地點
- 噪音來源的詳細描述
- 如有可能,錄音或錄影證據
- 受影響的具體情況說明
警方處理時效與流程
警方接獲檢舉後會派員到場了解情況。處理時效通常在接獲報案後30分鐘內到場,緊急情況會更快回應。
到場員警會先了解現場狀況,並對違規者進行勸導。如果勸導無效且確實違反法規,將依法開立罰單。整個處理過程會製作筆錄,作為後續處罰的依據。
(三)救濟途徑與法律協助
如果對處罰結果不滿意,或是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法律提供了多種救濟管道供民眾選擇。
行政救濟申請方式
收到噪音污染罰款通知後,如有不服可在收到處分書後30日內提起訴願。訴願應向原處分機關的上級機關提出,並詳細說明不服的理由。
訴願不服者,還可以進一步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這是保障民眾權益的最後一道防線,確保行政處分的合法性。
民事救濟與法律資源
除了行政救濟外,受害者也可以考慮民事訴訟。依據民法第793條規定,可以請求禁止噪音侵入。如果因噪音問題造成精神損害,還可依民法第195條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需要法律協助時,可以善用以下資源:
透過適當的法律途徑,不僅能維護自身權益,也有助於建立更和諧的居住環境。
參考法條與資料
- 民法 第195條
- 民法 第793條
-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7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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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皓明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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