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員工賠償比例如何計算?律師解析賠償規範!
當員工在工作中不小心犯錯,造成公司財務損失時,許多人會擔心是否要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根據實務經驗,員工並不一定要負擔百分之百的損失,法院會綜合評估多項因素,包括雇主是否也有疏失。依據民法規定,如果雇主對損害發生也有過失,就必須按照過失比例來分擔責任。接下來,我們將深入探討這個重要的法律議題,幫助大家了解賠償責任如何公平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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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更新

雷皓明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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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員工損失賠償責任的法律基礎
員工賠償責任的 法律基礎建立在多項重要法條之上,形成完整的規範體系。當職場發生損失事件時,相關法律條文提供明確的判斷標準,員工損失賠償責任主要涉及勞動基準法、民法等重要法規,這些條文共同保障勞資雙方的合法權益。
法律規範的目的在於建立公平合理的責任分擔機制,透過明確的條文規定,可以避免勞資糾紛的產生。同時,也能確保員工在承擔責任時,不會超出合理範圍。
(一)民法侵權行為責任
依據民法第227條不完全給付規定,員工從事工作時應負謹慎注意義務,如果因員工未盡注意義務而犯錯,自應對公司受到的損失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員工損失賠償責任的計算必須依照合理比例進行。
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條文也是重要依據,當公司受損不僅是財產損害,還涉及物權、智慧財產權、商譽權等絕對權利時,可依此條文向員工求償。
侵權行為的成立需要具備四個要件,包括行為違法、有損害事實、因果關係,以及行為人有故意或過失,這些要件缺一不可,必須全部符合才能成立侵權責任。
(二)雇主監督責任與員工過失
雇主監督責任是平衡員工損失賠償責任的重要概念,法律認為雇主有義務建立適當的管理制度,當員工發生過失時,雇主的監督是否到位也會影響責任分擔。
員工過失的認定需要客觀標準,包括是否違反工作規範、注意義務的履行程度等。過失程度的輕重直接影響賠償比例的計算。
實務上常見雇主與員工共同承擔責任的情況,這種責任分擔機制既保護員工權益,也維護雇主的合理利益。透過平衡各方責任,達到公平合理的解決方案。
2. 員工賠償比例計算標準與方法
法院在判定員工賠償比例時,會綜合考量多個重要標準,工作失誤賠償標準並非固定不變,而是根據個案情況進行客製化評估,每個案件都有其獨特性,因此需要仔細分析各項因素。
(一)過失程度判定要素
員工過失程度的判定是工作失誤賠償標準中最關鍵的環節,法院會仔細檢視員工的工作表現和行為模式,這項評估直接影響最終的賠償比例。
員工到職期間的長短是重要考量因素,資深員工通常被期待具備更高的專業判斷能力;相對地,新進員工可能因經驗不足而獲得較多寬容。
工作經驗的充足程度也會被納入評估,經驗豐富的員工應該能夠預見潛在風險;缺乏相關經驗的員工則可能承擔較輕的責任。
主管監督責任的履行情況同樣重要,如果主管未能提供適當指導或監督,員工的責任可能相對減輕。
(二)損害金額評估原則
損害金額的準確評估是制定工作失誤賠償標準的基礎,法院會要求提供詳細的損失證明文件,所有相關費用都必須有合理的依據。
直接損失通常較容易計算和證明,包括設備維修費、替換成本等具體支出,這些費用有明確的收據或發票作為證據。
間接損失的評估則較為複雜,營業中斷造成的收入減少需要仔細計算,法院會審查公司的財務記錄和營運資料。
預期利益的損失也可能被納入考量,但這類損失必須有充分的證據支持,合理性是評估的重要標準。
(三)比例責任分擔機制
比例責任分擔是現代工作失誤賠償標準的核心概念,這個機制確保責任分配的公平性,每一方都應承擔與其過失程度相符的責任。
法院會綜合考量所有相關因素,包括員工的過失程度、雇主的監督責任、以及其他同事的參與 情況,這種全面性評估確保判決的合理性。
公司的內部管理制度也是重要考量,完善的監督規範可能減輕員工的責任;相反地,管理疏失可能增加雇主的責任比例。
輕微過失的賠償比例
輕微過失通常指無心之過或輕微疏忽,在這種情況下,員工的賠償責任相對較輕。一般而言,賠償比例可能在10%到30%之間。
新進員工的輕微過失往往獲得更多寬容,法院會考慮其學習曲線和適應期。教育訓練的充足程度也會影響判決。
重大過失的責任承擔
重大過失涉及明顯的疏忽或故意行為,這種情況下,員工可能需要承擔較高的賠償比例,責任比例可能達到50%甚至更高。
故意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會被嚴厲看待,法院會仔細審查員工是否明知風險卻仍然行動,這類行為的賠償責任通常較重。
重複性過失也會加重責任,如果員工曾經犯過類似錯誤,法院可能認定其應該更加謹慎。學習能力和改善意願都是考量因素。

3. 保障勞資雙方權益的實用建議
雇主在處理員工賠償比例時,必須遵循三個重要原則。首先,應制定明確的損害賠償條款,讓雙方都能清楚了解責任範圍,這些條款需要具體說明什麼情況下員工需要承擔責任,以及如何計算賠償金額。
雇主不能單方面決定員工賠償比例及金額計算方式,任何賠償協議都應該經過雙方協商,考慮員工的過失程度、經濟能力和實際損害情況,這樣才能確保賠償安排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最重要的是,雇主絕對不可直接從薪資中扣除賠償金 額,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2條和第26條規定,員工薪資應全額發給,雇主不得預扣或收回,即使事前有特別約定以扣薪作為賠償方式,這種做法仍屬違法。
當發生賠償爭議時,建議雇主透過正當程序處理,可以先進行內部協商,必要時尋求勞工局調解或法律途徑解決。員工面對不合理的賠償要求時,也應了解自身權益,適時尋求專業協助,唯有雙方都遵循法律規範,才能建立和諧的勞資關係。
參考法條與資料
- 民法 第184條
- 民法 第22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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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皓明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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